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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為甚麼貪污腐敗不斷,廉政建設困難,與鄰埠的香港或南洋的新加坡有天壤之別?理由很簡單,我們成長居住的這個“主名之城的澳門”(Macau, Cidade de Nome de Deus),從一開始便與“貪污腐敗”不可分割。所以,澳門過去舉行過的多次立法會選舉,從來不能以正常標準分析,即將舉行的第五屆立法選舉也不例外。
澳門建城的基礎不是皇帝賞賜
過去不少葡萄牙裔學者專家,都偏好說葡萄牙人得以在1557年登陸澳門居住貿易管理,是因為他們曾經幫助中國官府“助剿海盜”,為中國水師流血流汗,最後才被“皇帝賞賜”在澳門居住管理。不過,很倒黴的,當通曉中葡兩國語文的學者專家日漸增加,歐亞之間的航空交通日漸便利廉價,閱讀抄(攝)錄原始文件(檔案)的人士日漸增加之後,大家便發覺這種“皇帝賞賜”之說不過是一些編造出來的“神話”。
譬如,最早的一份提及葡萄牙人在澳門上岸居住的中文文獻,由郭棐編著的《廣東通志》就明白指出:“嘉靖32年(1553),夷舶趨濠鏡者,言舟觸風濤,縫裂,水溼貢物,願借地晾曬。海道副使汪柏徇賄許之。僅蓬累數十間,後工商牟利者始漸運磚瓦木石為屋,若聚落然。自是諸澳俱廢,濠鏡為舶首矣。”
最早的一份葡萄牙文文獻,由列奧內爾·德·蘇蕯寫成的《給路易斯王子的信》(科欽,1556年1月15日)也坦白承認:“廣州城和王國的海道,是一個很高的官職,地位相等於海軍司令,各海港口的一切事務均由他掌管,商務也管,軍務也管,遇事時親自出馬,權力很大。這次議和與議稅是他下令的。這次議和,我花了不少費用,難以細述,而不這樣,就辦不成。…(西蒙·德·阿爾梅達Simao de Alemeida)還懂得給海道的人和官吏送禮,於是同這些人的談判,就比本來談的快得多了。”
故此,澳門真正的“母親”,其實是中葡雙方在400多年前所達成的一項建立在“貪污腐敗”之上的“口頭協議”。後來澳門之所以能繼續維持現狀,讓葡萄牙人一直管理到1999年,歷明、清、民國、共和國四個朝代而不絕,葡萄牙人倚靠的主要法寶也不外是與“貪污腐敗”在本質上異曲同工的種種“禮物”,包括自鳴鐘、望遠鏡、六分儀、觀星儀器、西洋火槍、西洋鐵炮、傳教士等等,林林總總,不一而足。“貪污腐敗”就像某種鑲嵌在人類基因內的病毒基因片段一樣,早已成為澳門“集體文化基因”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已演變成一種“不自覺的集體症候群”。
所以,“賄選”或者“疑似賄選”的種種手法,往往便成為某些具一定實力的,“可以選上,可以選不上”之間的候選人,是否能夠“掛車尾當選”的關鍵。
“一二·三事件”
對澳門立法會選舉的長遠影響
由前新華社香港分社(港澳工委)領導人發動的,於1966年底到1967年初發生的“澳門一二·三事件”(左派群眾暴動),雖然已經過了46年,但是,這場事件的政治影響,到現在還在澳門延續。
事實上,“一二·三事件”對澳門最近幾十年來的政治發展,其影響是相當深遠的,因為通過這場左派暴動,親中(傳統)勢力驅逐了澳門的所有親台勢力,在澳門建立了一個以“中國共產黨澳門工作委員會”(簡稱“澳門工委”,目前對外懸掛的招牌是“中聯辦”)為核心,“親中社團”為外圍的“親中統一戰線”,長期並不斷地影響著大多數澳門市民的日常生活。
換言之,在選舉動員的“宣傳戰”和“組織戰”上,親中(傳統)勢力推舉出來的候選人,一向都存有極大的優勢,有一陣子可以說是予取予求。
1984年,澳門政府修改《澳門組織章程》及《選舉法例》,開放立法會選舉權給澳門華籍公民後,“親中統一戰線”便順勢取得澳門立法會內的大多數議席,擁有否決任何被認為不符合中共利益的澳門政府政策的議會權力。不過,隨著澳門經濟社會的日漸發展,這種以“澳門工委”主要領導人意志來分配議會席次的模式,已經逐漸不能滿足“親中統一戰線”內“非嫡系勢力”的需求。
所以,自1996年9月舉行的第六屆“葡治澳門”立法會選舉開始,便出現12組(62人)人馬,爭奪8個直選議席,並出現“瘋狂買票”(賄選)的激烈選戰。
自此之後,即使澳門立法會仍以“親中統一戰線”為主導,但是,由於部分直選議席被擁有“經濟權力”(金權)的一些“金牛型”和“新興民主派”政治人物取得,澳門立法會(包括親中勢力內部)的“多元化”是一天比一天明顯的。
在這場改朝換代的政治遊戲中,澳門土生葡人是最大的輸家,因為具土生葡人身份的候選人已經被完全逐出“直選選區”之外,淪落到靠前澳督“分餅仔”才在“間選選區”和“委任議席”中擁有幾個議席的地步。
溫和多黨體系和比例代表制對選舉結果的影響
如果以西方學者的一般分類來看,澳門立法會的“政治結構”應該是一種“一黨(共產黨)優勢”之下的“溫和多黨體系”,“遊戲規則”則是“改良型漢狄比例代表制”,再加上“間選選區”和“委任議席”的沖淡作用,立法會內便不可能出現一個政黨(政治團體)擁有超過一半以上議席,隨時可以“癱瘓行政機構”的局面,於是,北京當局(阿爺)便可以有效地保障澳門特區政府“行政主導”的現狀。
北京當局(阿爺)可以讓澳門“有直選”,其實已經是“皇恩浩蕩”,有直選總好過沒有直選,有得選14席總好過沒得選14席。因為,只要有直選,就一定“屆屆有新猷”,只不過大家如果要預測今次澳門立法會選舉的結果,就絕對不能以西方的那些“正常模式”(候選人特質、政黨歸屬、政綱政策,諸如此類)去進行分析,大家不但要密切注意部分候選人在“票源重疊”下“互相挖票”而引起的“連動效應”,更要密切注意某些和“賄選”或“疑似賄選”的“突發事件”,例如,不久之前澳門特區政府廉政公署約見5組候選人,其中竟有人承認“己經派發8百萬元出去作為補貼”之類。
總之,對“直選選區”來說,前面8個議席可能沒有什麼懸念,後面6個直選議席的最後結果,很可能是由投票日之前幾天發生的“賄選”、“被抓到有賄選”、“醜聞”、“挖票”等等“具有澳門特色的非正常因素”決定,信不信由你!
澳門建城的基礎不是皇帝賞賜
過去不少葡萄牙裔學者專家,都偏好說葡萄牙人得以在1557年登陸澳門居住貿易管理,是因為他們曾經幫助中國官府“助剿海盜”,為中國水師流血流汗,最後才被“皇帝賞賜”在澳門居住管理。不過,很倒黴的,當通曉中葡兩國語文的學者專家日漸增加,歐亞之間的航空交通日漸便利廉價,閱讀抄(攝)錄原始文件(檔案)的人士日漸增加之後,大家便發覺這種“皇帝賞賜”之說不過是一些編造出來的“神話”。
譬如,最早的一份提及葡萄牙人在澳門上岸居住的中文文獻,由郭棐編著的《廣東通志》就明白指出:“嘉靖32年(1553),夷舶趨濠鏡者,言舟觸風濤,縫裂,水溼貢物,願借地晾曬。海道副使汪柏徇賄許之。僅蓬累數十間,後工商牟利者始漸運磚瓦木石為屋,若聚落然。自是諸澳俱廢,濠鏡為舶首矣。”
最早的一份葡萄牙文文獻,由列奧內爾·德·蘇蕯寫成的《給路易斯王子的信》(科欽,1556年1月15日)也坦白承認:“廣州城和王國的海道,是一個很高的官職,地位相等於海軍司令,各海港口的一切事務均由他掌管,商務也管,軍務也管,遇事時親自出馬,權力很大。這次議和與議稅是他下令的。這次議和,我花了不少費用,難以細述,而不這樣,就辦不成。…(西蒙·德·阿爾梅達Simao de Alemeida)還懂得給海道的人和官吏送禮,於是同這些人的談判,就比本來談的快得多了。”
故此,澳門真正的“母親”,其實是中葡雙方在400多年前所達成的一項建立在“貪污腐敗”之上的“口頭協議”。後來澳門之所以能繼續維持現狀,讓葡萄牙人一直管理到1999年,歷明、清、民國、共和國四個朝代而不絕,葡萄牙人倚靠的主要法寶也不外是與“貪污腐敗”在本質上異曲同工的種種“禮物”,包括自鳴鐘、望遠鏡、六分儀、觀星儀器、西洋火槍、西洋鐵炮、傳教士等等,林林總總,不一而足。“貪污腐敗”就像某種鑲嵌在人類基因內的病毒基因片段一樣,早已成為澳門“集體文化基因”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已演變成一種“不自覺的集體症候群”。
所以,“賄選”或者“疑似賄選”的種種手法,往往便成為某些具一定實力的,“可以選上,可以選不上”之間的候選人,是否能夠“掛車尾當選”的關鍵。
“一二·三事件”
對澳門立法會選舉的長遠影響
由前新華社香港分社(港澳工委)領導人發動的,於1966年底到1967年初發生的“澳門一二·三事件”(左派群眾暴動),雖然已經過了46年,但是,這場事件的政治影響,到現在還在澳門延續。
事實上,“一二·三事件”對澳門最近幾十年來的政治發展,其影響是相當深遠的,因為通過這場左派暴動,親中(傳統)勢力驅逐了澳門的所有親台勢力,在澳門建立了一個以“中國共產黨澳門工作委員會”(簡稱“澳門工委”,目前對外懸掛的招牌是“中聯辦”)為核心,“親中社團”為外圍的“親中統一戰線”,長期並不斷地影響著大多數澳門市民的日常生活。
換言之,在選舉動員的“宣傳戰”和“組織戰”上,親中(傳統)勢力推舉出來的候選人,一向都存有極大的優勢,有一陣子可以說是予取予求。
1984年,澳門政府修改《澳門組織章程》及《選舉法例》,開放立法會選舉權給澳門華籍公民後,“親中統一戰線”便順勢取得澳門立法會內的大多數議席,擁有否決任何被認為不符合中共利益的澳門政府政策的議會權力。不過,隨著澳門經濟社會的日漸發展,這種以“澳門工委”主要領導人意志來分配議會席次的模式,已經逐漸不能滿足“親中統一戰線”內“非嫡系勢力”的需求。
所以,自1996年9月舉行的第六屆“葡治澳門”立法會選舉開始,便出現12組(62人)人馬,爭奪8個直選議席,並出現“瘋狂買票”(賄選)的激烈選戰。
自此之後,即使澳門立法會仍以“親中統一戰線”為主導,但是,由於部分直選議席被擁有“經濟權力”(金權)的一些“金牛型”和“新興民主派”政治人物取得,澳門立法會(包括親中勢力內部)的“多元化”是一天比一天明顯的。
在這場改朝換代的政治遊戲中,澳門土生葡人是最大的輸家,因為具土生葡人身份的候選人已經被完全逐出“直選選區”之外,淪落到靠前澳督“分餅仔”才在“間選選區”和“委任議席”中擁有幾個議席的地步。
溫和多黨體系和比例代表制對選舉結果的影響
如果以西方學者的一般分類來看,澳門立法會的“政治結構”應該是一種“一黨(共產黨)優勢”之下的“溫和多黨體系”,“遊戲規則”則是“改良型漢狄比例代表制”,再加上“間選選區”和“委任議席”的沖淡作用,立法會內便不可能出現一個政黨(政治團體)擁有超過一半以上議席,隨時可以“癱瘓行政機構”的局面,於是,北京當局(阿爺)便可以有效地保障澳門特區政府“行政主導”的現狀。
北京當局(阿爺)可以讓澳門“有直選”,其實已經是“皇恩浩蕩”,有直選總好過沒有直選,有得選14席總好過沒得選14席。因為,只要有直選,就一定“屆屆有新猷”,只不過大家如果要預測今次澳門立法會選舉的結果,就絕對不能以西方的那些“正常模式”(候選人特質、政黨歸屬、政綱政策,諸如此類)去進行分析,大家不但要密切注意部分候選人在“票源重疊”下“互相挖票”而引起的“連動效應”,更要密切注意某些和“賄選”或“疑似賄選”的“突發事件”,例如,不久之前澳門特區政府廉政公署約見5組候選人,其中竟有人承認“己經派發8百萬元出去作為補貼”之類。
總之,對“直選選區”來說,前面8個議席可能沒有什麼懸念,後面6個直選議席的最後結果,很可能是由投票日之前幾天發生的“賄選”、“被抓到有賄選”、“醜聞”、“挖票”等等“具有澳門特色的非正常因素”決定,信不信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