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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伦理法肇始于法律的儒学化,始于汉代完成于唐朝.中国传统伦理法呈现出农业社会典型的二元性法律结构,'国法'与'家法'二元对峙;具有礼治主义、德治主义、人治主义特征.在法律的外部特征和社会地位上,中国传统伦理法缺乏独立性和自治性.中国传统伦理法不能构成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本土资源,伦理法必须被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