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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认识是主客体在观念领域里的一种相互作用,是人所特有的一种对象性活动。人的认识以什么为对象或客体,这不仅取决于客体的性质,而且取决于主体的性质。这是因为,主体对认识对象或客体具有能动的选择作用。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使之转化为对人有用或有利的形式,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需要对认识对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