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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总结了本地区建筑工程使用的混凝土预制桩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日常监督中如何有效把关,杜绝不合格混凝土预制桩用于工程。
[关键词] 质量监督;桩基;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制方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昆山地处长江下游,属长江三角洲冲、湖积平原,浅层主要以可塑的粘性土、流塑的淤泥质土及稍密~中密的粉土为主,因此基础类型以桩基础为主。预制方桩及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因施工质量易于保证,耐久性好,适用地区广泛成为最常用的桩型。但本地预制构件厂只能生产预制方桩,管桩全部来自外地。随着城镇大规模的建设开发,外地管桩纷纷打入本市市场,给我们的监督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困难。
1当前预制桩存在的问题
1.1外地生产企业
(1)企业挂靠现象严重,资质管理困难
进入本市的外地预制构件厂家,据查实,家庭式作坊生产现象普遍,好几个作坊共用一个资质,自主生产,各负盈亏,同一企业名没有统一的管理,因此产品的质量也参差不齐。有的只是凭借一块场地,购入一些原材料就开始进行作坊式生产。长期以来,形成了有资质的在生产,无资质的也在生产,具备生产条件的在生产,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也在生产的混乱局面。这种状况的存在必然会导致企业以牺牲质量安全为代价来赢得利润。
(2)产品质量较差
使用的原材料质量失控,较大一部分预制厂在生产过程中未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更有部分构件厂采用砂石料,既不进行筛分,也不冲洗,直接用来生产混凝土构件;主筋使用非标钢筋、箍筋间距严重超标、混凝土保护层偏大等屡有发生。
(3)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监管困难
预应力控制是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生产的重要环节,其控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构件质量。管桩的生产厂家均在外地,使我们无法对其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有的生产厂家连对预应力筋张拉进行应力控制的张拉机都没有配备,仍用最原始的人工进行张拉,我们全然不知。特别是工程中常用的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需要进行蒸汽养护才能使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但因蒸压养护投入大,许多生产厂家均无法实现。因此,管桩在吊装或拖拉过程中所受拉力一旦超过其抗拉强度,极易发生脆性破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2本地生产企业
本地厂家只能生产预制方桩,虽然资质等齐全,但受到外来预制构件的冲击,在市场恶意压价的情况下,只能牺牲产品质量来确保企业的利润。在我站平时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存在以下问题:
(a)主筋使用非标钢筋。一根桩中,桩头钢筋符合要求,桩身中间段及桩尖用非标;更有甚者同一截面4根主筋,两根用非标,两根用合格钢筋。
(b)箍筋间距不符合图集要求。桩头、桩尖箍筋未按要求加密或加密区不够;桩身中段箍筋间距过大。
(c)锤击桩桩端制作不符合图集要求。加强网片只有一道或制作不规范。
(d)混凝土保护层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中未控制好,造成混凝土保护层一面偏大,另一面则偏小。
2预制构件的监督管理
2.1 把住“生产资质”关。
以《建筑法》、建设部第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为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预制构件厂的监督管理力度,狠抓构件厂的资质管理,逐步完善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外部监管机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中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构件厂的产品禁止进人施工现场。
2.2 把住“生产过程”关。
构件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所用原材料必须按规定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预应力筋张拉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控制,并做好记录。在预制构件厂自控的同时,对于本地企业,我站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各企业实施动态监控:对构件厂家所用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样,确保构件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3 把住“进场”关。
每批构件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混凝土构件厂的《资质证书》;混凝土构件生产所用原材料的检测资料;混凝土构件浇筑时所对应的试块报告等。
充分发挥本地建筑业协会对预制构件厂家的管理机制,根据昆质监字[2007]第09号文件:各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将准备进场的构件规格型号、数量及工程名称等信息,申报登记在市质监站网上开设的预制构件申报窗口。我站对进场预制方桩进行破坏性检查:回弹桩身混凝土强度及抽取主筋进行钢筋力学性能试验。若桩身强度和钢筋均合格,则本批次基桩可使用。对于不合格的构件,必须退场,并将预制桩生产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中,在以后的监督过程中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力度。
2.4 把住“结构性能检验”关。
监督人员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应力管桩除检查相关质保资料外,还须按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对其外观质量、主筋数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经查符合要求的预制构件,并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要求建设方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中。
因本地所用预应力管桩均为外地桩,给我们的监督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因此我站规定:打桩之前必须按批量送检,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为防止施工单位图省事或管桩厂家偷梁换柱,我站采取现场抽测制度,即管桩进场后通知监督站,由我站会同参建方随机抽取管桩进行抗弯性能试验。同时,对于管桩检测机构也将不定时抽查,并要求將每一份不合格试验检测报告及时送至我站。一个季度内同一管桩生产企业若连续两次出现抗弯性能试验不合格,监督站对此生产厂家的管桩将加大抽查力度,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市住建局,以此来淘汰一些产品质量较差的外地生产厂家。
3.结语
基础是整个建筑受力的关键,而桩的质量是保证基础质量的关键。在新的建设发展时期,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我们将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务实、锐意进取,严把基桩混凝土预制构件“四关”,将不合格的产品杜绝在每栋建筑的源头。
[关键词] 质量监督;桩基;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制方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昆山地处长江下游,属长江三角洲冲、湖积平原,浅层主要以可塑的粘性土、流塑的淤泥质土及稍密~中密的粉土为主,因此基础类型以桩基础为主。预制方桩及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因施工质量易于保证,耐久性好,适用地区广泛成为最常用的桩型。但本地预制构件厂只能生产预制方桩,管桩全部来自外地。随着城镇大规模的建设开发,外地管桩纷纷打入本市市场,给我们的监督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困难。
1当前预制桩存在的问题
1.1外地生产企业
(1)企业挂靠现象严重,资质管理困难
进入本市的外地预制构件厂家,据查实,家庭式作坊生产现象普遍,好几个作坊共用一个资质,自主生产,各负盈亏,同一企业名没有统一的管理,因此产品的质量也参差不齐。有的只是凭借一块场地,购入一些原材料就开始进行作坊式生产。长期以来,形成了有资质的在生产,无资质的也在生产,具备生产条件的在生产,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也在生产的混乱局面。这种状况的存在必然会导致企业以牺牲质量安全为代价来赢得利润。
(2)产品质量较差
使用的原材料质量失控,较大一部分预制厂在生产过程中未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更有部分构件厂采用砂石料,既不进行筛分,也不冲洗,直接用来生产混凝土构件;主筋使用非标钢筋、箍筋间距严重超标、混凝土保护层偏大等屡有发生。
(3)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监管困难
预应力控制是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生产的重要环节,其控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构件质量。管桩的生产厂家均在外地,使我们无法对其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有的生产厂家连对预应力筋张拉进行应力控制的张拉机都没有配备,仍用最原始的人工进行张拉,我们全然不知。特别是工程中常用的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需要进行蒸汽养护才能使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但因蒸压养护投入大,许多生产厂家均无法实现。因此,管桩在吊装或拖拉过程中所受拉力一旦超过其抗拉强度,极易发生脆性破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2本地生产企业
本地厂家只能生产预制方桩,虽然资质等齐全,但受到外来预制构件的冲击,在市场恶意压价的情况下,只能牺牲产品质量来确保企业的利润。在我站平时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存在以下问题:
(a)主筋使用非标钢筋。一根桩中,桩头钢筋符合要求,桩身中间段及桩尖用非标;更有甚者同一截面4根主筋,两根用非标,两根用合格钢筋。
(b)箍筋间距不符合图集要求。桩头、桩尖箍筋未按要求加密或加密区不够;桩身中段箍筋间距过大。
(c)锤击桩桩端制作不符合图集要求。加强网片只有一道或制作不规范。
(d)混凝土保护层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中未控制好,造成混凝土保护层一面偏大,另一面则偏小。
2预制构件的监督管理
2.1 把住“生产资质”关。
以《建筑法》、建设部第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为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预制构件厂的监督管理力度,狠抓构件厂的资质管理,逐步完善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外部监管机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中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构件厂的产品禁止进人施工现场。
2.2 把住“生产过程”关。
构件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所用原材料必须按规定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预应力筋张拉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控制,并做好记录。在预制构件厂自控的同时,对于本地企业,我站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各企业实施动态监控:对构件厂家所用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样,确保构件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3 把住“进场”关。
每批构件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混凝土构件厂的《资质证书》;混凝土构件生产所用原材料的检测资料;混凝土构件浇筑时所对应的试块报告等。
充分发挥本地建筑业协会对预制构件厂家的管理机制,根据昆质监字[2007]第09号文件:各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将准备进场的构件规格型号、数量及工程名称等信息,申报登记在市质监站网上开设的预制构件申报窗口。我站对进场预制方桩进行破坏性检查:回弹桩身混凝土强度及抽取主筋进行钢筋力学性能试验。若桩身强度和钢筋均合格,则本批次基桩可使用。对于不合格的构件,必须退场,并将预制桩生产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中,在以后的监督过程中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力度。
2.4 把住“结构性能检验”关。
监督人员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应力管桩除检查相关质保资料外,还须按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对其外观质量、主筋数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经查符合要求的预制构件,并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要求建设方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中。
因本地所用预应力管桩均为外地桩,给我们的监督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因此我站规定:打桩之前必须按批量送检,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为防止施工单位图省事或管桩厂家偷梁换柱,我站采取现场抽测制度,即管桩进场后通知监督站,由我站会同参建方随机抽取管桩进行抗弯性能试验。同时,对于管桩检测机构也将不定时抽查,并要求將每一份不合格试验检测报告及时送至我站。一个季度内同一管桩生产企业若连续两次出现抗弯性能试验不合格,监督站对此生产厂家的管桩将加大抽查力度,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市住建局,以此来淘汰一些产品质量较差的外地生产厂家。
3.结语
基础是整个建筑受力的关键,而桩的质量是保证基础质量的关键。在新的建设发展时期,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我们将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务实、锐意进取,严把基桩混凝土预制构件“四关”,将不合格的产品杜绝在每栋建筑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