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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度金融类企业产权登记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14年5月31日前,将2013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年度汇总报送财政部金融司.其中,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应对集团(或控股公司)本级和所属各级子公司2013年度发生的产权变动及其办理情况等进行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