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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爱萍在2014年10月13日《人民法院报》撰文《司法公开与媒体传播的共存之道》认为,司法公开与媒体监督最终目的均为促进司法正义。司法与媒体既存在内在的统一关系,相互之间亦有冲突和制衡,必须辩证理性地看待,务必从规范层面将相关主体的行为纳入“制度的笼子”。一是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和广度。最大限度地推行司法公开,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并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畅通沟通渠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同时,注重回应型司法的建立。二是媒体监督需加强自律和他律。一方面,媒体应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遵循客观真实、公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