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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7年12月23日,国家物价局发出《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通知》,内容如下:一、完成国家粮食合同定购任务是农民应尽的义务.有合同定购任务的生产单位和农户,应先完成合同定购任务,然后再议价出售余粮.各地要在保证完成国家合同定购任务和'议转平'计划的前提下,开展多渠道经营,允许出县、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