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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上市公司财务丑闻事件,充分暴露了我国在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漏洞,同时极大的侵犯了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阻碍了我国经济的正常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现状;建议
一 、总论
会计监管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使其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更具有可靠性以及相关性,从而更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然而,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的竞争压力也日益增加,部分上市公司为了取得更多的投资而在会计信息动起了手脚,严重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正常发展。甚至有的进行会计信息舞弊的公司自身最终也陷入了困境,美国的安然、中国的银广夏都是很典型的例子。
二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主要从政府监管、社会监管以及公司内部监管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政府监管失灵
我国关于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有很多,表面上看制度似乎很健全,但实际上包括税务、财政、审计、证监会以及国资委在内的多个部门有对上市公司进行会计监管的责任。各部门为了争取会计监管的权力,竞相制定相关的规定,为了本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常常忽略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由此导致了我国会计监管存在多个主体,监管分散的现状。如: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对会计准则进行制定,中国证监会负责对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拟定。《会计法》规定我国主管会计工作的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证券法》同时也规定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依法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自然也包括在内。由于《会计法》与《证券法》互相独立,财政部与证监会的监管发生冲突,双方单独制定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准则缺乏协调性。与此同时,权力与责任不对等的问题在这些监管部门中也比较突出,目前,我国在关于监管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方面的规章制度还比较缺乏,使得监管效果无从考量,造成监管质量的低下。由此可见,监管分散以及权责不对等导致了政府监管的失灵。
(二)社会监管力度不足
当前,会计社会监管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的职责是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通过对被审上市公司进行的审计活动,对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合理保证。然而,当前在我国的一些事务所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受时间或成本的限制,忽视了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在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就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确认,导致财务报告信息失真或者对财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内部监管缺失
第一,董事会缺乏独立性,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大股东独揽大权,造成淡化董事责任,使重大决策的表决均按照股东意图来进行。第二,监事会缺乏权威性。一些监事缺乏必要的金融、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监事的素质不能达到法律法规所要求达到的水平,这使得监事无法有效行使职权。第三,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流于形式。我国上市公司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比较少,发挥应有作用的更少。由于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较低,业务水平不能达到应有要求,使得对公司财务信息把握不准确。第四,企业为了自身的利润,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严重的有法不依、披露不规范的现象;而相关法规制度的局限性,又使得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时缺乏指导性与规范性;第五,企业本身内部监督力度不到位,未能形成职权分明的管理制度,甚至在利益的驱动下有些上市公司采取会计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 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会计法规体系
会计法律保证是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的重要措施。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考虑我国的国情,建立以《会计法》作为中心,实施细则等为补充,以会计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健全的制度体系。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是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
(二)政府部门之间加强协调
首先,政府各监督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实落实依法监督、相互协调的有关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实施综合治理。其次,在进行会计监管的過程中加强协作,突出监管重点,避免重复检查,转变监督职能,对相同或相似的监管对象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从而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使被监管者能够更容易理解监管者所提出的要求,从而降低会计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成本,最终实现充分发挥各种专业监督的作用。第三,建立政府监管行为的社会评价和责任约束机制,以解决政府监督中的交叉监督方面及部门重复的问题。
(三)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教育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从社会监管角度来讲首先必须加提高册会计师的职业素养,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思、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标准。同时还要重视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继续教育是由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决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也是在不断地完善,注册会计师也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此外,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以及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须有一定的惩罚措施。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上市企业会计监管体制还不够完善,监管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监管的执行力度不够,同时企业内部也没有足够的重视。
会计监管作为我国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机构、上市公司还是会计师事务所,都应高度重视其重要性。国家应当加快相关会计监管法律法规的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提高本单位员工素质来提升工作水平;公司可以成立独立的会计监管机构,以便更好地监管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 丁凤.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构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
[2] 冯淑萍.关于中国会计国际协调问题的思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3] 李明.中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4] 梁芬莲,程安林.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博弈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6,(4).
[5] 潘立新.我国会计监管问题研究-理论分析与开放性会计监管体系的构建[D].中央财经大学,2004
【关键词】 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现状;建议
一 、总论
会计监管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使其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更具有可靠性以及相关性,从而更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然而,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的竞争压力也日益增加,部分上市公司为了取得更多的投资而在会计信息动起了手脚,严重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正常发展。甚至有的进行会计信息舞弊的公司自身最终也陷入了困境,美国的安然、中国的银广夏都是很典型的例子。
二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主要从政府监管、社会监管以及公司内部监管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政府监管失灵
我国关于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有很多,表面上看制度似乎很健全,但实际上包括税务、财政、审计、证监会以及国资委在内的多个部门有对上市公司进行会计监管的责任。各部门为了争取会计监管的权力,竞相制定相关的规定,为了本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常常忽略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由此导致了我国会计监管存在多个主体,监管分散的现状。如: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对会计准则进行制定,中国证监会负责对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拟定。《会计法》规定我国主管会计工作的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证券法》同时也规定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依法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自然也包括在内。由于《会计法》与《证券法》互相独立,财政部与证监会的监管发生冲突,双方单独制定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准则缺乏协调性。与此同时,权力与责任不对等的问题在这些监管部门中也比较突出,目前,我国在关于监管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方面的规章制度还比较缺乏,使得监管效果无从考量,造成监管质量的低下。由此可见,监管分散以及权责不对等导致了政府监管的失灵。
(二)社会监管力度不足
当前,会计社会监管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的职责是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通过对被审上市公司进行的审计活动,对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合理保证。然而,当前在我国的一些事务所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受时间或成本的限制,忽视了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在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就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确认,导致财务报告信息失真或者对财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内部监管缺失
第一,董事会缺乏独立性,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大股东独揽大权,造成淡化董事责任,使重大决策的表决均按照股东意图来进行。第二,监事会缺乏权威性。一些监事缺乏必要的金融、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监事的素质不能达到法律法规所要求达到的水平,这使得监事无法有效行使职权。第三,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流于形式。我国上市公司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比较少,发挥应有作用的更少。由于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较低,业务水平不能达到应有要求,使得对公司财务信息把握不准确。第四,企业为了自身的利润,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严重的有法不依、披露不规范的现象;而相关法规制度的局限性,又使得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时缺乏指导性与规范性;第五,企业本身内部监督力度不到位,未能形成职权分明的管理制度,甚至在利益的驱动下有些上市公司采取会计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 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会计法规体系
会计法律保证是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的重要措施。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考虑我国的国情,建立以《会计法》作为中心,实施细则等为补充,以会计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健全的制度体系。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是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
(二)政府部门之间加强协调
首先,政府各监督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实落实依法监督、相互协调的有关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实施综合治理。其次,在进行会计监管的過程中加强协作,突出监管重点,避免重复检查,转变监督职能,对相同或相似的监管对象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从而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使被监管者能够更容易理解监管者所提出的要求,从而降低会计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成本,最终实现充分发挥各种专业监督的作用。第三,建立政府监管行为的社会评价和责任约束机制,以解决政府监督中的交叉监督方面及部门重复的问题。
(三)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教育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从社会监管角度来讲首先必须加提高册会计师的职业素养,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思、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标准。同时还要重视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继续教育是由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决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也是在不断地完善,注册会计师也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此外,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以及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须有一定的惩罚措施。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上市企业会计监管体制还不够完善,监管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监管的执行力度不够,同时企业内部也没有足够的重视。
会计监管作为我国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机构、上市公司还是会计师事务所,都应高度重视其重要性。国家应当加快相关会计监管法律法规的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提高本单位员工素质来提升工作水平;公司可以成立独立的会计监管机构,以便更好地监管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 丁凤.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构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
[2] 冯淑萍.关于中国会计国际协调问题的思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3] 李明.中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4] 梁芬莲,程安林.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博弈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6,(4).
[5] 潘立新.我国会计监管问题研究-理论分析与开放性会计监管体系的构建[D].中央财经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