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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赢得党心民心的有力之举,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固本之策。
从严落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机关、站所、乡镇、街道、农村和社区,一个都不能少。区县(市)委书记作为“一线总指挥”,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做到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持久严紧硬;乡镇街道党委要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教育引导、突出重点领域,党委书记要当好“突击队长”,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聚焦突出问题,要求每名党员对照“三清单一承诺”来推进“全面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强化村务居务公开,建构权力与责任清单制度。“三资”管理是村社民众关注的焦点。从“建好账”到“核好账”入手,使村社“三资”管理更趋规范,为群众提供一本放心账。要规范村(社、居)务公开形式,建议推广村务、居务逐笔公开制度与村级、社区公务“零招待”制度。为此:一要依据法律法规,清理乡村、街道社区干部各项行政权力及自治权力事项,再造各项行政工作流程。二要根据流程编制权力清单:主要包括权力类别、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层级、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等方面。三要编制责任清单,主要包括权力事项名称、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情形依据等方面。四是有关方面必须解决社区设立资金管理账号的问题,以便做到该公开的全公开。最后,要对“含金量”高的职位定期轮岗。
强化完善监督罢免机制。加强纪检监管力度,完善监督罢免机制。一要加大街道纪工委的监督力度,特别是G20杭州峰会筹备工作中,街道纪工委要做到提早介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相关工程的招投标程序是否到位,资金运用是否规范等实行全程跟踪督查,招标工作均要有纪工委人员参与并监督整个过程,对各项经费的使用纪工委要不定期进行抽查。二要有效整合组织及纪检等资源,可聘请数名居民行风效能监督员,对街道、社区干部工作纪律及其他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三要加大对乡镇、街道监督机构自身的问责力度, 不能让基层反腐力量失灵。四要均衡村民、居民民主权利,村民、居民自治不能只有选举权,而没有对乡村、街道社区干部实质意义的罢免权。探索建立以村监会及居监会、村民代表大会及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罢免启动为路径、以司法监督为保障的罢免机制,从而完善村民自治与村监会、居民自治与居监会的职能。
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议借“村两委”换届契机,以区县(市)为单位,异地抽调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审计人员对区县(市)乡村三级近几年凡涉支农惠农、救灾扶贫等各种往来账目进行彻底的离任前审计,“打掃干净账目再换届”。对经合社“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要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的“微腐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努力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际成效,实现“基层治、百姓安”。
从严落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机关、站所、乡镇、街道、农村和社区,一个都不能少。区县(市)委书记作为“一线总指挥”,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做到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持久严紧硬;乡镇街道党委要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教育引导、突出重点领域,党委书记要当好“突击队长”,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聚焦突出问题,要求每名党员对照“三清单一承诺”来推进“全面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强化村务居务公开,建构权力与责任清单制度。“三资”管理是村社民众关注的焦点。从“建好账”到“核好账”入手,使村社“三资”管理更趋规范,为群众提供一本放心账。要规范村(社、居)务公开形式,建议推广村务、居务逐笔公开制度与村级、社区公务“零招待”制度。为此:一要依据法律法规,清理乡村、街道社区干部各项行政权力及自治权力事项,再造各项行政工作流程。二要根据流程编制权力清单:主要包括权力类别、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层级、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等方面。三要编制责任清单,主要包括权力事项名称、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情形依据等方面。四是有关方面必须解决社区设立资金管理账号的问题,以便做到该公开的全公开。最后,要对“含金量”高的职位定期轮岗。
强化完善监督罢免机制。加强纪检监管力度,完善监督罢免机制。一要加大街道纪工委的监督力度,特别是G20杭州峰会筹备工作中,街道纪工委要做到提早介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相关工程的招投标程序是否到位,资金运用是否规范等实行全程跟踪督查,招标工作均要有纪工委人员参与并监督整个过程,对各项经费的使用纪工委要不定期进行抽查。二要有效整合组织及纪检等资源,可聘请数名居民行风效能监督员,对街道、社区干部工作纪律及其他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三要加大对乡镇、街道监督机构自身的问责力度, 不能让基层反腐力量失灵。四要均衡村民、居民民主权利,村民、居民自治不能只有选举权,而没有对乡村、街道社区干部实质意义的罢免权。探索建立以村监会及居监会、村民代表大会及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罢免启动为路径、以司法监督为保障的罢免机制,从而完善村民自治与村监会、居民自治与居监会的职能。
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议借“村两委”换届契机,以区县(市)为单位,异地抽调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审计人员对区县(市)乡村三级近几年凡涉支农惠农、救灾扶贫等各种往来账目进行彻底的离任前审计,“打掃干净账目再换届”。对经合社“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要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的“微腐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努力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际成效,实现“基层治、百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