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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公司治理行为的改善是否影响公司的信息透明度是一大研究热点。以2007-2008年暴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深市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后,信息透明度存在较大幅度提高;独立董事比例变化程度在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与透明度提高之间起了中介变量的作用。然而,外部监督力度变化程度、股权集中度变化程度、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变化程度在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与透明度提高之间的中介作用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