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弗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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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盛夏,旷野里的草木都会疯长得厉害。有一种喜欢蹿长秧子的草,甚至能在这种炎热多雨的季节里,恣意生长着,把躯体向它们喜欢的任一方向,蔓延出一两米的长度。司马站在两个警察身后,傻头傻脑地盯着前方想了半天,也没能想起它们的名字。他房屋后面这个小花园里,花木却不是那么茂盛。非但不热闹,看上去,还给人几分冷清的萧条感。
  他们旁边是一丛杂乱的月季花,稀稀疏疏几个花头,花瓣上挂满了晶莹的水珠。在另外两个警察挥动铁锹之前,司马一直盯着这些月季花,强迫自己反复地想:花瓣上的水珠是露水呢,还是夜里下了场雨,他没有觉察到?就像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留意到,小花园里居然还有这么一丛月季花。他低头瞅眼脚下,地面异常干燥,丝毫没有夜晚里落过雨水的痕迹。
  “挖到了?”两个警察一齐惊呼,又一起扭头看着司马,用眼神逼问他,现在还有什么可辩驳的。
  “我没有杀人。”司马往前探着脑袋瞅瞅,口气仍然保持着先前的生硬,“我再重申一遍,你们就算挖出了什么人,也不代表这个人就是我杀的。”
  “我们会有证据让你改口。”
  左边那个警察幸灾乐祸地看着司马,侧过身去扬扬手,招呼着等候在旁边的一名女法医,让她过去验尸。然后,两个警察就谈论起了女法医的丈夫,一位刑侦痕迹专家,仅凭着案发现场两个伪装后的拖鞋印,就破了一桩轰动全国的杀人要案……
  “从死者头部的创伤看,是被人用钝器击打多次后毙命。内脏已经出现腐烂,死亡时间大约三天零十二小时……”女法医勘验完那具从泥土里挖出来的尸体,扯下胶皮手套,掏出个小瓶子浑身上下喷洒一遍,才一脸冷漠地走过来,向叫她过去验尸的那个警察汇报着。
  司马看着仰面躺在地上的死者,更准确点说,是一堆正在腐烂着、发出臭味的物体,思索着三天前自己都在干什么。在女法医朝死者走过去之前,他就已经从形体上辨认出了那个人——他们挖出来的,的确是他的房东老万。即便他被人杀死,埋进了泥土里,又被人从泥土里挖出来,浑身散发著腐烂后的臭气躺在那里,司马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为了催他交房租,这个身材高大、头发稀疏的家伙,每月都要来敲几次门,要不就是将一张张催缴房费的纸条子,乱蓬蓬的络腮胡子那样,贴满他的房门。司马一直都在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患有某类强迫症,如果不是这样,一个精神稍微正常点的男人,怎么可能会在房客交上房租的第二天,就开始了新一轮的催缴,一张一张地,往他门上贴五花八门的条子,提醒他别忘了预备下个月的房费。“真想杀了他。”有段日子,司马每天从外面回来,站在门前看着门板上的纸条,心里就会抑制不住地,冒出这个恶毒的念头来。
  “看来,是有人替我把他杀了。”司马小声嘟哝着,从那个厌恶的死人身上移开眼睛。
  “再问你一遍,老老实实地回答,人是不是你杀的?”左手那个警察朝司马跟前走两步,眼睛逼视着,目光像两道闪电那样尖锐地刺着他。
  “你就是再问一千遍,一万遍,千千万万遍,老子也没杀人。”司马回答完警察,忽然有些惶惑起来,疑惑着自己是在梦中,还是真的有人把那个十恶不赦的房东给干掉了。杀掉他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李大木?
  “能不能说一下,胳膊上的伤是哪里来的?”
  “什么伤?”司马低头扫眼胳膊上的创口,朝伤口位置指了指,“你说这里?骑在鲸鱼背上摔的。”他很想告诉他们,在跑完新闻的业余时间里,他有足够一块时间,用来跟踪他喜欢的某些女人,尾随到她们的住处,千方百计地想法子购买、或是伺机偷窃她们的各种丝袜。丝袜弄到手后,他会仔细地把它们装在烟盒、口香糖盒以及形形色色的小玻璃瓶子里,还会在各个装着丝袜的外包装盒上,用英语字母打头,做上各种各样的标记,标注出袜子主人的名字、来源、地址和时间,以及是否清洗过。现在,他已经收集了上千双丝袜,而且,他还在每个放满袜子的箱子里,一一放上了防潮防虫的干燥剂。他剩余的另一块时间,就是去海底世界训练白鲸,骑在一头白鲸的背上,张开翅膀,和它一起反复地跃出水面,骑在一道道闪电上自由地飞翔……
  “骑鲸鱼……摔的?”那个警察眼里堆满嘲笑,盯住司马胳膊上正在发炎的伤口看一会,冷笑道,“怎么没去包扎?”
  “我就喜欢看着它发炎,看着它流脓。”司马轻蔑地说,“哪条法律规定,人受了伤一定要去把伤口包扎起来?我心上现在有一百条伤口,都臭水沟一样在发着炎流血流脓呢,你来给我包扎一下?”
  “这种态度对你没有任何好处。”那个警察又朝司马跟前迈一步,笑嘻嘻地抬脚踢了下旁边的月季花丛,弄得花瓣上的水珠四溅。有一滴,甚至像天使撒拉弗那样飞起来,将遮盖他双脚的两只翅膀落在了司马脸上。
  “狗屁!”司马故意慢吞吞地,把那滴沁凉的水珠从脸上抹到手指上,然后看着警察脸上那丝还没褪干净的坏笑,游移不定地在心里安慰着自己:“别害怕,这是在做梦。一定是在梦里!”这么对自己说的时候,他又仔细回想一遍,断定自己真的没有杀人,尽管他心里一直都想把这个死人杀了。
  一直想把这个死人杀死的,可不止他自己。司马带着嘲弄,咧开嘴角冲那个警察笑一下。昨天出门踢球时,李大木走出他隔壁那间屋子,看着门上密密麻麻的纸条,又癫痫病发作一样“啊啊”地大叫了起来。“真想把这个家伙给杀了!”李大木咒骂着,怒气冲冲地往下撕扯着那些纸条,撕得手舞足蹈,仿佛突然间被什么人下了蛊。李大木是他报社里的同事,负责他们那张小报的体育版。到目前为止,李大木有两个梦想,第一个梦想是摆脱掉老家县城里同床异梦的老婆,在这座城市里有个真正属意于他、他也完全属意于她的女人;第二个梦想,是有朝一日能够亲临世界杯现场,从现场写回跟世界足球有关的一切报道,而不是像现在,一天到晚地拾人牙慧,而且还要千方百计地变换着花样,把那些牙慧调配得有滋有味。
  和李大木不同,司马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在这座城市里拥有一间,完全彻底属于一个叫司马的男人的房子。有了这间房子,他就再也不用看房东老万那张肿胀的脸,再也不用因为想起那张脸就莫名其妙地心慌和烦乱,一次一次地在心里演练着各种杀死他的方式。这些年,每年里总有那么两次,他老家的亲戚或者村里人,会因为各种原因,乘了汽车换火车,千里迢迢地奔了来,找到他。老家人都知道他在大城市里当记者,却不明白记者和记者也有着天壤之别。像他这种行业报里的小记者,尽管头上戴着顶记者的大帽壳子,实际上狗屁都不是,既不能铁肩担道义,更不能为他们请命。但老家的亲戚和村里人不管这些,他们只认准了他是个记者,就和权威媒体的记者一样有威力,只要开口讲句话,不论哪个行当里的大小官员,都会为了头上那顶沉甸甸的乌纱帽,把他们的话放在心坎上来回掂量几番。他是个顾颜面的人,不愿意父母在老家人面前丢了份,所以,每次都会选择打肿脸充胖子,凡是老家人来了,找上门,办什么事情姑且先不说,吃喝住宿这一套,他都要一一地招待他们。招待的结果,自然是花光了他口袋里积存的房租。于是,为躲避上门催缴房租的老万,他只好采取早出晚归的迂回战术。但老万可不是那么好应付的人物。他躲到第二天,晚上再回来,十有八九,老万已经把他的房门撬开,把他的铺盖家什统统扔到了门口的地上。“想给老子耍无赖?别废话,交不起房租就麻利地滚蛋!”老万拿出了杀手锏。这个家伙很清楚,在他的房子四周,像他们这类小报记者,是再也找不到比他的房屋更低矮破败、租金更低廉的藏身之处了。   “这么说,也许,我真的把他杀了?”司马从马桶上跃起来,仿佛海底世界里骑在鲸鱼背上那个人,在水面上闪电般地飞翔了过去。
  五
  看守所里的墙壁是灰色的,门也是又冷又硬的灰色。警察关上门走后,司马就坐在灰色的水泥地面上,盯着冰冷的墙壁,等待着李大木给他找的律师。李大木被一名警察踹下警车后,先是在地上翻滚了两圈,然后,捡起球,就势坐在那里,朝那名警察啐了口唾沫,嘴里骂着“王八蛋”,说不就个破手铐吗,老子什么时候真想戴着它体验一下,找到你们大领导,一只手腕就能戴上十副。骂完了,他就坐在那里“嘭嘭”地拍球。拍了一会,突然爬起来,把球抱在怀里,朝前探着脑袋,远远地说司马说,“你小子不会是偷偷摸摸地当了什么群众演员,帮他们在这里拍戏呢吧?”说着,他蹭到一个肩膀上扛着摄像机的人面前,笑嘻嘻地问那个人,“你们是不是在拍电影或是电视剧?”司马从警车仍然开着的门里看见,那个扛摄像机的人白了李大木一眼,什么话也没回答他,扭头就走开了。李大木尾随在摄像机后面走了两步,怏怏地站住了。他又扭头朝警车里面张望起来,好像是在寻找着司马。他用力地拍了拍手里的球,大声对司马喊道:“司马,要不是在拍电影,要是他们真认为你杀了老万,那你就在里面安心地等着,我现在就去给你找律师,为你鸣冤。”
  司马没想到,第一个到看守所里来看望他的,不是李大木给他找的律师,也不是李大木本人,而是他才认识不久的一个女孩子,杜倾城。杜倾城是李大木一周前带进报社的一名实习生。根据李大木的介绍,司马隐约记得,她好像是学什么美术考古专业的。李大木在介绍她的时候,还特意告诉大家,杜倾城是这个女孩子为进报社当记者,专门为自己换的新名字。“到报社来的前一天,当然就是昨天,她刚把自己的名字,由杜春玲改成了杜倾城。理由很简单,因为她疯狂地喜欢苏东坡,喜欢‘为报倾城随太守’那句词。她认为这句词里面的‘倾城’,绝不是老师们在课堂上讲的,全城的百姓都随着太守倾城而出,而是有个名字叫‘倾城’的妙龄女子,紧紧跟随在太守左右,让太守大人忘乎所以,忘了自己的年龄,以为自己还是个青春少年。”
  在杜倾城到来之前,司马刚被两名警察押着,带到了另一间有桌子和椅子的屋子里。因为是杀人重犯,他手上和脚上都戴着沉重的铐子。而且,由于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中间那条连接的铁链子又极短,所以,身材高大的司马只好一直弯弓着身子,用力朝前探着脑袋,两只手紧紧地抓着没有了腰带的裤腰,防止裤子脱落。
  房间靠门口的位置,摆着张桌面肮脏、颜色暗红的破木头桌子。司马被一名警察押过来,坐在了桌子里面一把椅子上,面朝门口。杜倾城则坐在桌子的外侧,靠近门口的一把椅子上,脸对着他。房间和他被关押的那间灰色屋子一样,也是灰色的墙壁,也没有窗户。因此,在杜倾城跟随一名警察走进房间时,由于门外光线过于明亮,司马一时间并没有看清楚走进房间的人是谁。他只是看见,有个纤细的身体先是遮挡得门口黑了一块,然后,她后背上就背着一束耀眼的亮光,像洪家楼教堂穹顶上描绘的来自天堂的天使一样,张着两只在明亮光线里透明得几乎不存在的肉翅膀,从一片让人无法直视的光芒里钻出来,慢慢地落到了他面前。他一只手提着裤子,另一只手揉了片刻眼睛,再然后,他就看见天使杜倾城收拢了羽毛华丽丰满的翅膀,小心柔和地把它们收藏到腋下,隔着那张陈旧的木头桌子,一脸微笑地坐在了他的对面。
  “怎么是你?”陪杜倾城进来的那名警察转身走到门外后,司马盯住杜倾城的两腋看着,寻找着她藏起来的那两只翅膀。
  “怎么不能是我?”杜倾城来回打量着司马。
  “这么说,你就是李大木给我请来的律师?没想到你还学过法律。”
  “你不是还会骑白鲸吗?”杜倾城茫然地眨着眼睛笑起来。“什么律师,你明明知道,我一直在你们那里做实习记者。”
  “那一定是李大木告诉你,我被关在这里的?”
  “不用他告诉,现在,全地球的人都知道你杀了房东。”
  “你是怎么进来的?”司马垂下头,局促不安地瞅着手腕上的铐子,它们冰冷的光芒剑一般刺向他的瞳孔,“我刚被押进来,按监狱的规定,好像,他们是不会让人进来采访的。”
  “我相信你不会杀人。”杜倾城说,“我有个亲戚在这里当牢头,我什么时候想进来,都会一路绿灯,畅通无阻,没有哪一间牢门上的锁打不开。”
  “我对他们说了,我没有杀人,可他们根本就不聽我解释。”司马侧下脑袋,往桌面上贴了贴,抱着两只手挠了挠右边的耳朵,那里好像有几只吃了兴奋剂的虱子,在来回地奔跑着庆祝什么。他手上和脚上的镣铐,随着他手指挠动耳朵的节奏,稀里哗啦地响了起来。
  “看你戴着手铐脚镣的样子,真是酷毙了!要是再往脸上和身上涂点鲜红颜料,比如番茄酱之类的东西,弄成鲜血淋漓的造型,我敢保证,你就是电影里一位不屈不挠的职业革命家了。”杜倾城摇着头笑起来,边笑边说,“不行,一会儿我得去找我姨夫,让他把我也这样装扮上,然后和你关在一间屋子里。让我们一起,体验体验职业革命者的牢狱生活。这可比你去骑白鲸有意思多了。”
  司马看着杜倾城嘴角上得意洋洋的笑纹,猜想她和李大木肯定是被同一个魔鬼附了体,或是被同一个巫婆下了蛊。不然的话,他们怎么都会渴望着,和他一样戴上手铐,到暗无天日的牢房里来过瘾呢。
  “我这个创意简直能算上天才了!”杜倾城为自己奇妙的想像鼓舞着,继续洋洋得意地笑着,“这样好不好司马?我们两个人,一个扮演未来的叛徒,一个扮演由特务假扮的视死如归的革命家。我来扮演那个革命家。你一定想不到,小时候看那些有特务的电影,我是多羡慕里面的女特务,多么想当一个女特务。她们烫着漂亮的卷发,涂着迷人的口红和红指甲,喝着红颜色的洋酒,穿着高级的裙子和旗袍,还有狐皮的大衣,手上戴满了宝石戒指,浑身上下珠光宝气,我甚至都能在幕布下面,闻到她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它们有的是栀子花的味道,有的是丁香花的味道,还有的是腊梅花。真香啊!有很多次,我都被香得直想打喷嚏。总之,她们从头到脚那些漂亮的打扮,她们高傲高贵的眼神,简直迷死人了。”   和杜倾城结婚时,他带上杜倾城回过一次老家,先去了洞庭湖边上收养他的那户人家里,然后去山里看望他的哥哥,给父亲上坟。那次,从老家那个他没有丝毫印象的小县城下车后,他们一路问询着,换了拖拉机换摩托车,最后又步行走了七八个钟头,碾转走了一天半,杜倾城的双脚都磨出了水泡,两个人才走进他记忆中,座落在半山腰上的那个破破烂烂的家。他的哥哥一家还住在里面。那以后,杜倾城誓死也没再跟他回去第二次。这些年里,他也仅仅在儿子小学毕业时,带着儿子,又回去过一次。
  杜倾城是李大木的同乡。李大木介绍杜倾城和司马认识时,杜倾城刚通过李大木的介绍,到他们报社里做了一天实习记者。那天晚上李大木张罗着请客,欢迎杜倾城加入他们的团队。三个人从报社里出来,先是七拐八拐地,走过几条只能容下两个人并肩前行的老巷子,然后穿过据说早年间曾经热闹无比,但他们到来后看见路面房屋墙头和门脸都已经破败不堪的芙蓉街,在一条叫卫巷的狭窄胡同里找家小饭馆坐下,点了四个菜,要了十瓶啤酒,一人举着一个瓶子在喝。杜倾城丝毫不示弱,李大木让她喝多少,她就仰起脖子喝下去多少,连着喝了三瓶,司马也没在她脸上看出任何醉意。那几天,李大木刚回了趟老家,因为离婚又没离成,满脑门子里都是官司,十瓶酒还没喝完,他就吆喝着,让老板又上了二十瓶,嚷嚷着要一醉方休。三个人喝到凌晨,站起来往外走时,司马才发现杜倾城醉了,走出饭馆没两步,她就靠着墙根坐下去,两手抱在胸前,说什么也不肯再往前走了。李大木走上前去搀扶她,结果没把她搀起来,他自己也坐在她身边不走了,像被另外一块磁石紧紧吸住的磁石,并且抱着脑袋大哭起来。后来,司马完全忘记了三个人是怎么回去的,第二天中午,他一觉醒来,睁开眼睛,看见杜倾城和李大木两个人和他挤在一起,三个人共同睡在了他那张一米多宽的铁床上。杜倾城单薄的身子紧紧地贴在墙壁上,看上去像只被钉在墙壁上的小壁虎。一年后,当司马把“壁虎”这个比喻告诉杜倾城时,杜倾城正一直圆滑地和他们周旋着,既没有选择做李大木的女朋友,也没有选择做司马的女朋友。杜倾城不愿意做李大木女朋友的原因,是李大木还没有离婚,不是所有的蘑菇他都能吃;不做司马女朋友的原因,则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当然,那时候,杜倾城的一万零一千零一百零最后一个愿望,就是在遇不到“太守大人”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在其他所有可以允许舍弃的条件之外,首选一个家里有住房的老城里人做男友,年龄婚史都不是问题。“看看老万在你们门上贴那些条子!”杜倾城毫不留情地嘲弄着司马和李大木,“屋里暗得连床单什么颜色都分辨不清!一个男人在这样的房子里出入,蚂蚁臭虫般活着,还有什么资格去找女伴,和她们上床,跟她们谈婚论嫁。”
  “真是滑稽!”司马回想着梦里那个杜倾城,觉得背后一阵飕飕地冷,干脆就把后背往窗台旁边的墙壁上靠了靠,继续瞅着她神情迷离的两只蛇眼。杜倾城正在拚命进入角色——扭着水蛇腰,跷着兰花指,惺忪着一双眼睛,学着那个叫玉环的贵妃醉酒,在那张瘦小的蛇脸上,酝酿着万种风情。“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场景!”司马暂时放下了老万,一心一意地想着梦里那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杜倾城。
  在这座城市里,司马从来没有把他母亲因为怀疑丈夫有外遇,从而杀死了他父亲那件事情,告诉过任何人,自然也没有告诉过杜倾城。他不想让别人知道,更不想让杜倾城知道,他曾经有一个精神病母亲,是一个用铡刀砍下丈夫脑袋的杀人犯的儿子。带着儿子回老家时,他无意间从老家那两间破屋的一个墙洞里,掏出个油纸包,打开,里面居然是两张照片。一张是父亲身着军装的二英寸头像,一张是他们哥俩和父母亲合照的全家福。他父亲抱着枪站在他们身后,他的母亲怀里抱着他,他哥哥站在父亲前面,身子紧紧地依偎着他们的母亲。他不知道这两张照片是母亲塞在那里的,还是爷爷或者哥哥。他没有问哥哥,只是不声不响地,把两张意外得到的照片,揣进了裤兜里。在他的记忆里,他父亲,那个曾经在部队上教过他和哥哥怎么发电报的男人,一直就像夜里看见的一个影子,总是模糊不清,他曾经在无数个夜里闭着眼睛去拼凑他的模样,却一次也没有清晰完整地拼出过。后来,他用他教给他们的发电报的方式,在睡梦里给他发过无数次电报,仍然不能得到他全部的面部信息,他能看清楚的,似乎只有一双灵活有力的大手。直到看见那两张照片,看着照片上父亲的浓眉大眼、肥厚的鼻子和阔大的嘴,他才弄清楚,他哥哥的外形,原来和父亲长得一模一样,就连他们眼角那种神韵,都像是在一个模具里复制出来的。而他的五官,则和那个杀人犯母亲长得完全一样。在看到照片的瞬间,他终于弄明白,爷爷当初为什么死活都要把他送给别人了。
  杜倾城做完一天功课,上班走后,司马回到卧室,又打开了杜倾城那侧的床头柜,把家里的房产证和户口本一一翻出来,打开,摊在面前,然后慢悠悠地点支烟。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杜倾城;户口本上户主的名字同样是杜倾城,只是后面曾用名一栏里,多了“杜春玲”三个字。当初,为了把杜春玲这个名字从户口本上改成杜倾城,那时候的杜春玲,前后请了不下十次客,足足花去了大半年的时间和工资。司马盯着户口本上自己和杜倾城的关系,心里黯然一笑,从武汉钢铁学校毕业后,他闯荡到这座城市快二十年了,二十年的光阴,他得到的全部收获,就是一个女人的丈夫和一个少年的父亲这两个头衔。“套中人”。这些年,几乎每天早上,在往身上套衣服的时候,他都会想到“套中人”三个字。只是他一直没想起来,那是不是一部外国小说的名字。
  司马坐在地板上,缓缓地吐着烟雾,目光则在来回巡视着,希望找到一件他亲手购买回来的物品。一圈。又一圈。又一圈。找到第五圈的时候,司马突然想“哈哈”地大笑几声,笑到眼角溢出泪水,再让自己停下来。在这个暗自哈哈大笑的过程里,司马看见自己就像一只没钻出地面的蝉蛹,在他生活居住的整个洞穴里,除了他赤裸裸的身体,再也没有一样东西,是属于他的了。哈哈哈,一点也没有错,什么也没有。蝉蛹的洞穴属于大地,他的洞穴就一定属于杜倾城。这是因为,他一直渴望在這座城市里拥有的那所房子,他们现在居住着的一百六十个平方米的四室两厅,是杜倾城单位里集体采购的,首付资金的百分之八十,都是杜倾城的存款和公积金。每个月的银行月供,也是从杜倾城的工资里扣除的。他那点微薄的工资,能交到杜倾城手里的,用杜倾城的话说,除去他的吃喝拉撒,剩下那点连给儿子买瓶眼药水都不够。“除了臭清高,你还有什么本领?”在床上,他心情不好,不愿意配合杜倾城完成任务时,杜倾城就会跟放屁虫似的,拿这句话来臭他。这些年,他的欲望越来越少,跟条将要枯竭的河流一样,半年都想不起来夫妻在床上那档子破事,每次都要杜倾城花尽心思勾引着他,他才会应付一件无关紧要的公事那样,蜻蜓点水,水过地皮湿,草草地应付一番。   “连配种的牲口都不如。”每次潦草地完事后,杜倾城都会这么辱骂他一句。杜倾城越骂,他越懒得应付她。于是,在接下去更长的时间里,不管杜倾城怎么扭着水蛇腰,在床前骚情十足地卖弄风姿,想着花样勾引他,甚至胁迫他和她一起钻到网络里看些下三滥的色情视频,他也仍然按兵不动,从头发丝到脚趾甲,都无动于衷,死气沉沉。到了这种关口,杜倾城就恶狠狠地挑衅着,说他再不让她称心,明天一早,她就和他们局长上床去。“建议你最好是找个厅长或者市长,他们都比你们局长巴掌大。”他闭着眼睛,平静地教唆着她,心里恶毒地骂着她“婊子”。骂完了杜倾城,又骂自己“王八蛋”。一个人,还能有谁比他自己更了解自己。他这么和杜倾城拧着,企图拿无性的生活虐待她,折磨她,何尝又不是在惩罚和折磨自己。他清楚自己这样做的原因,无非是他明明白白地看透了自己是个什么瘪三破烂玩意,杂碎东西。他没有锦帽貂裘,没有千骑卷过平冈,也不能亲射虎,他什么也给不了儿子和杜倾城,给不了杜倾城一直都在期望的,“太守”能给她的那种锦帽貂裘的幸福,也给不了她千骑卷过平冈的生活状态。仅仅是每个月那点令他羞涩的工资,他都需要把它们分成五份,给洞庭湖边的养父母一份,给深山里长年生病的哥哥一份,再给患有精神病的母亲一份,余下的两份才能交给杜倾城。交给杜倾城的两份,她把一份折算成了他的生活费,另一份,则算成了他的住房租金。本来,他想留下半份给自己作个储备,给母亲哥哥和养父母救急时用一用,但杜倾城寸土不让,打死也不同意。“这座房子,里面只有你不到百分之二十的首付资金,其余全是我支付的,包括这些年的月贷,也是从我工资里扣的。你每个月当然要交房租。”杜倾城板着钢板水泥一样冷硬的面孔,说得理直气壮。他想想也是,全交就全交了吧,好歹每月还能有几块可怜的稿酬,够他吸烟和外面的应酬。说实在的,他的应酬现在也极其有限,最多是和李大木凑在一块儿喝顿闲酒,或者喝杯茶。这两年,他把自己的圈子缩得越来越小,就像一个在春风吹来后不断融化的雪球,他相信在不久之后的一天,雪球完全融化掉,最后的雪水全部浸入到泥土中时,李大木也会从他的圈子里彻底消失。他清楚,那只是个迟早的问题。
  地板上横七竖八地,已经挤了一堆燃烧完的烟蒂。司马盯着它们看了几分钟,两手抱住后脖颈子,使劲摇晃了两下脑袋。他从地板上爬起来,像往常那样,把房产证和户口本放回它们原来的位置,然后收拾干净烟蒂,又到卫生间里找块抹布,撅着屁股在地板上蹭了蹭。擦完地板,他握着抹布走到窗子跟前,“嘭嘭”几下,把关闭着的纱窗全部推开,让楼房外面的风从大敞四开的窗口涌进来,挥着看不见的小鞭子,驱赶走房间内的烟雾。就像不允许他穿着拖鞋进卧室,不允许他在家里的马桶前站着撒尿一样,杜倾城坚决不允许他在卧室里抽烟。包括他们的儿子,也被杜倾城训练着,从小就坐在马桶上撒尿。杜倾城给他制定的这三条戒律,这些年里,在杜倾城面前,司马从来没有打破过一次,原因是他不想和杜倾城发生任何形式的争吵和冲突。他自己什么样都无所谓了。反正,只要杜倾城和儿子走出了家门,他就一定会穿着拖鞋进出卧室,一定会站在马桶前撒尿,一定会到卧室里抽烟,而且,十次有八次,他还会抱着烟灰缸,选择靠在床头上抽。不管真真假假,他可以当着杜倾城的面,遵守和服从这些戒律,但在杜倾城痴心妄想着,像对他一样,拿着这些戒律去塑造儿子时,他就坚决不干了。在儿子上小学之前,他态度坚决地,把他坐在马桶上撒尿的习惯纠正了过来,并且告诉他,一个男人,必须得站着撒尿。然后,他又告诉杜倾城,他自己可以在这个家里不站着撒尿,可他的儿子,必须学会站着撒尿。不仅在外面要站着撒,在家里同样也要站着撒。那是他们结婚后,他第一次发那么大的脾气,桌子上的一个碗被他举起来摔到地板上,跳起來的瓷片把木头门都咬出了两个印子。摔完了碗,他自己都被自己的“壮举”吓了一跳,觉得他发脾气这个情形,简直可以用怒发冲冠来形容了。那是他们漫长的十几年婚姻生活里,他做的唯一的一次抗争。也就只有那一回,他胜利了,杜倾城在他面前完全败下阵来,举手撅屁股地缴了械。当然,杜倾城的缴械和他的胜利,只限于对儿子。他为儿子争得了站着撒尿的权利,他自己在杜倾城那里,在她的三条戒律面前,依然没有得到任何的赦免。“这也是胜利,家里总算有个站着撒尿的男人了。”取得胜利那天,他对儿子说。儿子还小,不理解站着撒尿和坐在马桶上撒尿有什么区别,不明白两个大人为什么会因为他撒尿的问题,争得天翻地覆,说小狗和电视里的动物都是站着撒尿,人为什么一定要学动物?他看着儿子闪烁的目光,告诉儿子,人也是动物的一种。尽管那个小东西的眼睛告诉他的老子,他不相信人也是动物,但司马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把这件事情弄得比他老子更加清楚。
  也就是在给儿子争取到站着撒尿权那天,杜倾城因为失败逃出家门后,司马第一次找出了家里的房产证和户口本,摆在脚下,对着它们观望了一个下午。儿子肚子饿了,跑进卧室里叫他做饭,看见了摆在地板上的户口本,好奇地拿起来看了看,问司马什么是户主。他看眼儿子,告诉他户主就是家长。儿子不解,说他不也是家长吗。他摸着儿子的脑袋笑了笑,说派出所里只允许在户口本上写一个家长的名字。
  扔下手里的抹布,司马一边洗手,一边想着儿子的模样。儿子没有任何地方长得像他,也没有任何地方像杜倾城,而是和他从老家墙缝里带回来的那张照片里的父亲,长得一模一样。额头,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耳朵,没有一个地方不像他照片里那个父亲。有时候,司马坐在一边端详着儿子,看着看着,突然就会觉得,父亲这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来到了他的身边,来偿还他曾经缺失的那份爱来了。稍微不同的是,父亲将他们两个的父子关系,巧妙地掉转了过来。现在他是儿子。可无论他们谁是父亲,谁是儿子,他们总归还是父子,父子之间那种用血液传承的爱,还在他们的身体里奔流。他现在能做到的,就是不遗余力地去爱儿子,不给他任何一星一点的伤害,就像他小时候,他父亲从部队回到家里,不遗余力地爱着他们兄弟俩那样。
  七
  夕阳照在南门广场旁边一小块空地上,也照在了司马身上。司马坐在李大木和杜倾城两个人中间,百无聊赖地望着沐浴在夕阳里的广场,和广场上拥挤的人群。广场刚修建起来不久,一望无边,像北京的天安门广场一样宽阔、神圣,令许多人流连忘返。那些喜欢新鲜事物的男女老少,安闲地在广场上四处溜达巡视着,或者鸽子样来回踱着步,在各个角落里留着他们新奇的脚印和目光。司马猜想,一时半会儿,这些人还不会稀罕够这个任凭他们自由呼吸和放屁的大起居室。他们不会在自己家的起居室里随意放屁,但在这个广场上,他们一定会像呼吸那样随便地,就把屁放出来。在他右边,李大木的双脚一直在来回盘弄着那只足球,滚动的足球和李大木的帆布鞋,以及他的两条长腿上,都在流动着一层质地半透明的红色,仿佛有条笼罩着薄雾的河流,正在那里悄无声息地流淌着,而其中一段,被李大木的双脚和那只足球搅动着,漾起了一层一层的微波。司马把视线从广场上收回来,用胳膊肘轻轻地碰了下李大木,表示他有话要对李大木说。   那年初冬的一个下午,天上飘着雪花,李大木和司马两个人喝完了酒,司马架着醉醺醺的李大木,把他送回了住处。院子门口停着辆救护车,李大木从司马手里挣脱出去,歪歪斜斜地冲到救护车跟前,朝着救护车的后车轮胡乱踢着,说老子才喝了两瓶酒,哪里就用得着叫你这狗日的救护车。院子里星星散散地站满了人,但人群中间,又自觉地留出了一条两米多宽的通道,所有人都在通道两侧将身子倾斜了二十五度,旁逸斜出,努力朝通道上探着脑袋,兴奋地瞭望着什么。给人的感觉,仿佛这个院子里正在搞一场迎接或是欢送某位大人物的隆重仪式,请来的群众演员们,正在尽情地表演着。唯一的不足之处,是他们手里没有一面彩色旗子在来回晃动,也没有握着束鲜花在摇摆。司马和李大木两个人很懂得入乡随俗,不自觉地就加入了彩排的队伍。他们站在通道尽头,等着看也许马上就会到来的高潮。不到两秒钟,高潮就登场了。他们看见两个身着白大褂的医生,抬着副担架,神色匆匆地从李大木的屋子里走了出来。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司马看见,房东老万像童话书里描写的一只跳蚤那样,从李大木门口的位置弹跳起来,然后顺着通道,两下子就蹦到了他们面前。他看也没看司马,一把扯住了李大木的胳膊,高声嚷嚷着,说你怎么睡女人我不管,可你不能在我屋子里闹出人命!这样,我这屋子往后还怎么出租住人!担架也已经走到司马和李大木面前。他们茫然地看着仰面躺在担架上的小提琴,看见她右边的胳膊垂在担架外面,像手里握着弓子拉琴时那样,弧线优美地晃动着,又舒缓又优雅;两只眼睛则陶醉在那场迷人的音乐里,紧紧地闭着;曾经鲜红的嘴唇,由于血液流动的停滞,被悄悄地涂上了一层淡青色。李大木完全瓷在了那里。司马紧紧地抱住李大木的胳膊,看见煤气味就像打开瓶盖的臭豆腐那样,前呼后拥着,从李大木那间大敞四开的屋门里汹涌出来,凶猛地朝外逃窜着,尾随在担架后面,随着小提琴手演奏出的优美动人的旋律,钻进了他的眼睛和鼻子。
  小提琴死后,李大木一直在租着老万那间破房子,他信仰了小提琴信仰的基督教,把他收藏到的世界上各种版本的《圣经》,都放在了这间房子里。十几年的时间里,任凭老万变成了一只老奸巨猾的白毛狐狸,千方百计地提高房租想撵走李大木,但结果都是,李大木耍着无赖,以上帝和一千种自杀的方式抵抗着,无论如何也不朝外搬里面的一根草屑。
  司马走进菜馆老板的会客厅时,李大木早就到了,他探着脑袋坐在茶几旁边,正入神地盯着面前一张白纸。司马走到他对面,坐下,才看清白纸上画着图,样子像是一座房屋的平面结构图。司马伸手在图纸上敲两下,嘿嘿地笑着说:“这是弄到地皮,准备盖别墅了?”
  “这是给老万弄的。”李大木继续盯着图纸,“我还没给你说吧?老万他们那个院子,马上要改造了。”
  “老万?”司马看着李大木,老万被警察從泥土里挖出来、散发着腐朽臭味的肥胖身子,一下子就跳到了他眼前,“他还活着?”
  “当然活着。他不活着,我这些年的房租都扔进粪坑里了。”李大木从图纸上抬起眼睛,盯图纸那样,盯住了司马。
  “他说没说,改造的时候,会不会在房屋后面弄个花园?”
  司马想着梦里那个花园,花园里的月季花,以及月季花瓣上晃动的露珠,感到手腕处一阵生凉,仿佛梦里那副冰冷的手铐,又悄无声息地戴上了他的手腕。
  “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李大木调侃着,“那么寸土寸金的地方弄个花园?这种奇思妙想,恐怕只有你司马大人才能想到。”
  “是老万来找你弄的图纸?”司马打量着图纸上的构图,用手指戳着其中一个房间,里面好像规划了一个游泳池,又好像……司马看见一个长有六只翅膀的撒拉弗,闪电般从图纸上跃了出去。“这个房间有点意思,是准备在里面弄个泳池,还是准备再从外面套上个外套,城郭似的,四周做成夹壁,弄成个房中房?”
  “你怎么会看不出来呢?”李大木不满地嘟哝道,“这是我一直租的那间屋子,你忘了,就在你隔壁。”
  “你弄这张图纸的意思,是想把这间屋子原封不动地留在原处,然后——把它包在新房子里面?”
  “要不怎么能说‘知我者,司马也’。”
  “老万答应了?”
  司马回想着老万贴在他们门上那些纸条,和小提琴躺在担架上那张淡青色的脸。
  “他马上就来。”李大木诡异地笑了笑,“他来后你就知道了。”
  司马正要说李大木肯定是痴心妄想。还没开口,房门就被一个老头子推开了,一束明晃晃的金色阳光,蓦然铺到了司马脚底下。他顺着明亮的光线抬起头,看着门口,听见李大木喊着“老万”,招呼着那个人快进来。
  坐在司马面前的“老万”满头白发,原来那张肥胖的大脸和肥胖的身体,都消失不见了,完全变成了一个干瘪老头子。司马瞅两眼李大木,没有马上和面前这个“老万”打招呼。那束明亮的阳光随着房门关闭,重新又消失了。司马坐在被阳光照亮一刹那,转瞬就变得黯淡无光的暗红色条纹沙发上,默默地打量着“老万”。他心里先是闪过了花园里那些晃动着露珠的月季花瓣,接着是老万被警察从泥土里挖出来的那具高大肥胖的尸体。他忽然记起来,被警察挖出来的老万,身体上沾满了新鲜的泥土,夏天早晨的阳光打在上面,泥土散发出了一种类似茅草根般微甜的气息。再后来,就是他被警察带进监狱里,杜倾城莫名其妙地跑进去找到了他,疯狂地敲打着他的手铐脚镣,一定要他配合她,排演一出舞台剧还是皮影戏……司马翻来覆去地想着那些似梦非梦的画面,吞咽了几下口水,又看两眼李大木,壮壮胆子,然后,他才小心翼翼地,对着满头白发身体干瘦的“老万”问道:“老万,你真是老万?”
  九
  回家的路上,司马一路沿护城河走着。走到琵琶泉边,见月色明亮,河水清澈见底,他就在河边坐了下来。杜倾城电脑图片里那些土耳其水藻淹没在水面下,左一下右一下地摇曳着,仿佛那个叫倾城的女子依偎在太守怀里,醉成贵妇后甩出去的水袖。
  “咱们开始排练吧。”司马叮叮当当地翻着裤兜,掏出李大木给他弄到的那张精神分裂诊断书,在上面找着杜倾城给他准备的台词。
  河里的水藻一会儿变成白鲸,一会又变成了长有六只翅膀的撒拉弗。司马看见自己摇摇晃晃着往前奔跑几步,骑到一头白鲸背上,张开身体中间两只优美的翅膀,闪电般轻盈地飞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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