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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文化史席卷欧美史学界,区别于那些精英式的文化史研究,新文化史之所以成为“新”,首先在于它放弃了对宏大叙述和客观规律的追求,也不把历史研究的目的看作是为了获致历史之终极真相,转而强调意义的阐释,重视文化的建构力。在这种视野下重新打量武术史学与武术文化,它们之间其实并不存在明显的分野,对武术史上一些事件的探究也要扩展思路,强调意义的阐释,重视文化的建构力。
关键词:武术史 思想史 《中华新武术》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5)12-0001-03
1 前言
新文化史已经大大改变了人们关于历史的思维方式,大有“一切历史都是文化史”之势。但目前我们对武术史上事件的捕述及对其展开的探讨,还大多着力于“完整叙事”的需要,试图体现对客观规律的追求和把握。目前的叙事风格是从原始社会一直描述到当代社会,采用的是“六经注我”的写法,而不是“我注六经”(或日文本还原)。宏大叙事(Grand Narrative)本意是一种“完整的叙事”,具有主题性、目的性、连贯性和统一性。“我”对“六经”的解读也要从属于构建“完整性”的需要,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误读(甚至是故意误读)的情况。比如,对“无拳无勇”、“剑器”、“义和拳”等名词和史实的解释,武术史学工作者往往会得出有利于己方的结论(或者有意识地抛弃更有价值但于己无关的结论),从而证明武术的历史悠久、博大精深。
其实,每个历史学家都以自己为中心,根据自己的角度来观察历史,所以一个历史学家只能看到事实真相的一个方面。因此,武术史应该有很多种写法,目前也确实存在很多版本的武术史学著作,其出发点和重点都不尽相同,如《中国传统武术史》就是由非专业人士(或说体制外人士)撰写的力图打破“(坊间几种《中国武术史》皆属于)现代武术相关因素回溯史”的“中国传统武术变迁史”。冯友兰先生在写《中国哲学史新编》时曾经说过:“历史”这个名词有两个意义。第一个意义是指本来的历史,客观的历史。第二个意义,是写的历史,研究人类社会过去发生的事情,把过去的本来的历史捕绘出来。武术史学研究多侧重于后者,不仅要研究相关的文本,更主要是研究这些文本出现的历史语境和整个文化背景,把文本的内涵、意义和价值充分地阐发出来,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解读和演绎。也就是说,文本存在的意义在于“我”的解读,这就是“六经注我”,利用六经的话来解释自己的思想,强调“我”的主观思想的至上性。这种写法容易因为追求政治正确而陷入对历史的误读。
2 《中华新武术》折射的思想
中国的思想传统和它渊源所在的价值系统与生活方式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思想史、文化史和社会史之间存在交相辉映的关系,因此中国的思想传统必须安置在它的文化脉络之中才能获得比较全面的理解。抛开意识形态的影响,置身于时代的文化脉络之中,我们对国术的理解才能深刻且真实。比如说对于马良编创和推广《中华新武术》一事,一些专家及教材、论文、著作等向来报以毁誉参半、甚至毁大于誉之态度。
1981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近代体育史简编》对其持否定态度,受此影响,罗时铭著《中国近代体育变迁的文化解读》(2007)、陈晴著《清末民初新式体育的传人与嬗变》(2007)、崔乐泉主编《中国体育思想史(近代卷)》(2008)等著作在论述这一史实时基本沿用了此说。
上述著作认为马良推广“中华新武术”是以鼓吹“国粹体育”为名,“借以抵制近代体育在中国的开展”,“来抵制开始传人中国并逐渐得以普及的以现代西方体育活动为代表的奥林匹克运动”,“行抵制奥林匹克运动、抵制民主与科学的新文化运动为实”。评价一个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不能脱离开具体的历史环境,下面让我们深入到当时的社会环境中重新审视武术史上的这一重大事件。
第一,《中华新武术》借鉴和采取了西方体育的形式与内容。“山东济南马镇守使竭二十余年心力,研究武术,复广招精习此术各专家,衰集众长,分门别类,绘图列说,编成武术四科课本。”‘中华新武术”的特点是“依习拳术当然之顺序,按习它种科学方法排列之。”《中华新武术》采用了与现代社会类似的编纂教材的通用模式,由多位专家共同撰写完成,以求把通识性的知识传授给大众。
《中华新武术》借鉴了西方体操的教学模式,其教材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先练基本动作,再把基本动作串编成套路。这些动作和套路简单实用,方便集体教学,使国术可以适应学校体育课的授课要求,易于组织学生学习和操练。此举改变了国术“师徒相承”的传授方式,使国术可以借助于学校更大规模的向青年人推广。
第二,推广《中华新武术》并不等于抵制西方体育。实际上,自从西方体育进入中国后便一直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国术与西方体育始终并行不悖。中国人学习西方体育的过程可以分成几个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探索、不断尝试什么是更适合自已的内容是很正常的事情,并不能就此断定我们要走回头路了。由于人种、教育环境、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差异,西方体育中的很多内容并不完全适合中国,“体操田径赛等,其场所必须广大,设备必须完全,方能从事,然小学经费能有几何”?
事实上,在北洋政府和同民政府发布若干有关国术的议案的同时,发布的有关于西方体育的议案更多、更完备。提倡国术并不排斥体育,反而要以国术替换“兵操”,“充实体育”,甚至“代替体育”。可见体育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现在所需做的是把体育和同术尽可能的结合在一起。同时也反映出当时人们想要重新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学术系统的努力。
第三,推广《中华新武术》与保卫同家的号召紧密相连。不管是马良、张之江,还是褚民谊,当时有很多革命元老、军界要人都极力提倡发展国术。蔡元培呼吁广大青年:“赶快回复你的‘狮子样的体力’!好与世界健儿,一较好身手;并且以健全的体力,去运用思想,创造事业。”“强国必先强种,强种必先强身”成为时代的共识。“国术之用,不仅健身强种,且可拒寇御侮。”所以国术一身备两用,即可强身,义能卫国,马良等这些在战场上厮杀过的军人们对此深有体会,他们号召推广同术、推广《中华新武术》其实是出于一种最直接、最朴素的爱同情感。 第四,推广《中华新武术》并不等于抵制奥林匹克运动。“革命化”的叙事方式认为推广《中华新武术》有抵制奥林匹克的目的,奥林匹克在这种语境下代表着开放、先进、新知,而《中华新武术》则代表着没落、腐朽、封建。按这种逻辑推断,在《中华新武术》被推广以前,社会已经广泛认识、接受了奥林匹克运动。
《中华新武术》初编于1911年,在1908年10月的“第六届天津学校联合运动会”上,学生们通过刚发明不久的幻灯放映看到了伦敦奥运会的盛况。1910年8月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呼吁举行“第一次中国体育大会”,发出了“中国何时能参加万国运动会,义何时能使万同运动会举行中土?”的感慨。难道短短的几年时问里中国人就已经彻底认识和全盘接受了奥运会?
值得注意的是1932年中国才第一次派员参加奥运会,而且这次派员还是因为“伪满洲国”的刺激,假如抛弃这一因素,可能中国正式参加奥运会的时间还要延后。所以在1910年代奥运会并不广为人知,影响力也极其有限,并不能得出马良编写《中华新武术》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抵制奥运会的推断。
第五,批判《中华新武术》的人经常引用鲁迅的《杂感三十七》、《杂感六十四》等为证:鲁迅非常反感那些“竭力提倡打拳”者们提出的要将“新武术”用于体育上和军事上的观点,因为“用在军事上,中国人会打拳,外国人不会打拳,有一天见面对打”,“即使不把外国人‘板油扯下’,只消一阵‘乌龙扫地’,也便一齐扫倒,从此不能爬起。无如现在打仗总用枪炮。枪炮这件东西,中国虽然‘古时也有过’,可是此刻没有了。藤牌操法,义不练习,怎能御得枪炮。”以鲁迅之臧否为标准并不可取。
鲁迅引用他“一位朋友”的话说:“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他强调,“保存我们,的确是第一义。只要问他有无保存我们的力量,不管他是否国粹”。这里原本的意思,如果“国粹能保存我们”,也是不必反对而且可以接受的;但后来的发展却是先认定既是“国粹”便“不能保存我们”,且有碍于“保存我们”,故必全面彻底打到推翻。
鲁迅对传统文化持激进否定态度,认为立新必须要破旧,新旧不可调和,从个人经验出发得出了“中医不过是有意无意的骗子”的结论,所以引进西医就要打倒中医;同样道理,兴军事也不能靠发扬国术,依靠国术的义和团在洋人的火枪面前不堪一击,所以国术无用。这就是鲁迅的逻辑,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激愤之语,并不能说明国术在体育和军事上无用,以历史眼光来看,国术进入体育系统和在军事上发挥作用的事例举不胜举。因此鲁迅的观点有历史局限性,分析这种观点一定不能离开特定的历史环境。而且即使是在当时,也有很多人不能同意鲁迅的观点,所以鲁迅义写了《拳术与拳匪》(《新青年》第六卷二号,1919年2月)进行辩解,说明他反对的不是国术,而是怕有人借国术误导青年所以才进行反对。
综上所见,《中国近代体育史简编》初写于1965年,定稿于1979年,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当时政治氛围的影响,其观点有浓厚的意识形态味道,如果后世学者只是照搬照套,而失去了自己的独立见解,殊为可惜。
3 学术史并不等同于思想史
思想史、文化史和社会史之间的互动关系将会成为武术史学和武术文化研究的一个新路向,特别是如何运用思想史的方法来重新解读武术史实将会是一件很有创见但义颇为辛苦的工作。
近几年体育思想(包括武术思想)已经成为一些专家关注的焦点,如《中国体育思想史(三卷:古代、近代、现代)》、《中国武术思想史专题研究》等对此都有所涉及。
在上海新知书店1947年版《中同思想通史》第一卷《古代思想编》卷首,侯外庐写到“斯书更特重各时代学人的逻辑方法之研究,以追踪他们的理性运行的轨迹,发现他们的学术具体的道路,更由他们剪裁或修补所依据的思想方法,寻求他们的社会意识以及世界认识。”在这里,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思想史的对象的认识是“逻辑方法”、“学术道路”、“社会意识”和“世界认识”。不管我们研究的是近代体育的思想史,还是武术的思想史,同样都应该注意考察研究对象(具体的个人、文本或事件)的“逻辑方法”、“学术道路”、“社会意识”和“世界认识”,而不是罗列出一堆事实,把学术史当作了思想史,更不可只依赖于官方的文献资料。
以《中国体育思想史·现代卷》第二章《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体育思想(1957-1965年)》为例,这一章分为“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体育思想、“大鸣大放”中的体育思想、“大跃进”的体育思想、“八字”方针指导下的体育思想、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体育思想五个部分。如果去掉“思想”二字,这五个部分从标题到主要内容都不会受到影响;这里所谓的“思想”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观点”或“工作指导方针”。这五个部分的书写方式是评述结合,但主要是叙述史实,罗列出一大堆报刊、文章、名人(或日精英)的观点,关注的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小传统统”。
有关体育(包括武术)的思想史可算是对相关领域历史的一种新认识、新写法,这种“新”不是在相关史实前面加上“思想”二字就可以完成的。研究近代体育思想(包括武术思想)也不是单纯为了了解时人的思想,更重要的目的在于解释当时这种思想出现的原因、发生、发展经过,再回到现实,参考当下,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一个拳种,如太极拳之所以出现、衍化乃至于大规模流行,必有其深刻的社会心理支撑,泛泛地就事论事价值意义不大。
弃“哲学”用“思想”是中国学人希望在自己的学术融人世界的时候,凸显民族的思想传统,凸显中国经验、知识和思想的自身特性。可惜目前的一些体育思想史著作实际上只是“体育史”,“思想”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点缀。
关键词:武术史 思想史 《中华新武术》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5)12-0001-03
1 前言
新文化史已经大大改变了人们关于历史的思维方式,大有“一切历史都是文化史”之势。但目前我们对武术史上事件的捕述及对其展开的探讨,还大多着力于“完整叙事”的需要,试图体现对客观规律的追求和把握。目前的叙事风格是从原始社会一直描述到当代社会,采用的是“六经注我”的写法,而不是“我注六经”(或日文本还原)。宏大叙事(Grand Narrative)本意是一种“完整的叙事”,具有主题性、目的性、连贯性和统一性。“我”对“六经”的解读也要从属于构建“完整性”的需要,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误读(甚至是故意误读)的情况。比如,对“无拳无勇”、“剑器”、“义和拳”等名词和史实的解释,武术史学工作者往往会得出有利于己方的结论(或者有意识地抛弃更有价值但于己无关的结论),从而证明武术的历史悠久、博大精深。
其实,每个历史学家都以自己为中心,根据自己的角度来观察历史,所以一个历史学家只能看到事实真相的一个方面。因此,武术史应该有很多种写法,目前也确实存在很多版本的武术史学著作,其出发点和重点都不尽相同,如《中国传统武术史》就是由非专业人士(或说体制外人士)撰写的力图打破“(坊间几种《中国武术史》皆属于)现代武术相关因素回溯史”的“中国传统武术变迁史”。冯友兰先生在写《中国哲学史新编》时曾经说过:“历史”这个名词有两个意义。第一个意义是指本来的历史,客观的历史。第二个意义,是写的历史,研究人类社会过去发生的事情,把过去的本来的历史捕绘出来。武术史学研究多侧重于后者,不仅要研究相关的文本,更主要是研究这些文本出现的历史语境和整个文化背景,把文本的内涵、意义和价值充分地阐发出来,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解读和演绎。也就是说,文本存在的意义在于“我”的解读,这就是“六经注我”,利用六经的话来解释自己的思想,强调“我”的主观思想的至上性。这种写法容易因为追求政治正确而陷入对历史的误读。
2 《中华新武术》折射的思想
中国的思想传统和它渊源所在的价值系统与生活方式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思想史、文化史和社会史之间存在交相辉映的关系,因此中国的思想传统必须安置在它的文化脉络之中才能获得比较全面的理解。抛开意识形态的影响,置身于时代的文化脉络之中,我们对国术的理解才能深刻且真实。比如说对于马良编创和推广《中华新武术》一事,一些专家及教材、论文、著作等向来报以毁誉参半、甚至毁大于誉之态度。
1981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近代体育史简编》对其持否定态度,受此影响,罗时铭著《中国近代体育变迁的文化解读》(2007)、陈晴著《清末民初新式体育的传人与嬗变》(2007)、崔乐泉主编《中国体育思想史(近代卷)》(2008)等著作在论述这一史实时基本沿用了此说。
上述著作认为马良推广“中华新武术”是以鼓吹“国粹体育”为名,“借以抵制近代体育在中国的开展”,“来抵制开始传人中国并逐渐得以普及的以现代西方体育活动为代表的奥林匹克运动”,“行抵制奥林匹克运动、抵制民主与科学的新文化运动为实”。评价一个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不能脱离开具体的历史环境,下面让我们深入到当时的社会环境中重新审视武术史上的这一重大事件。
第一,《中华新武术》借鉴和采取了西方体育的形式与内容。“山东济南马镇守使竭二十余年心力,研究武术,复广招精习此术各专家,衰集众长,分门别类,绘图列说,编成武术四科课本。”‘中华新武术”的特点是“依习拳术当然之顺序,按习它种科学方法排列之。”《中华新武术》采用了与现代社会类似的编纂教材的通用模式,由多位专家共同撰写完成,以求把通识性的知识传授给大众。
《中华新武术》借鉴了西方体操的教学模式,其教材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先练基本动作,再把基本动作串编成套路。这些动作和套路简单实用,方便集体教学,使国术可以适应学校体育课的授课要求,易于组织学生学习和操练。此举改变了国术“师徒相承”的传授方式,使国术可以借助于学校更大规模的向青年人推广。
第二,推广《中华新武术》并不等于抵制西方体育。实际上,自从西方体育进入中国后便一直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国术与西方体育始终并行不悖。中国人学习西方体育的过程可以分成几个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探索、不断尝试什么是更适合自已的内容是很正常的事情,并不能就此断定我们要走回头路了。由于人种、教育环境、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差异,西方体育中的很多内容并不完全适合中国,“体操田径赛等,其场所必须广大,设备必须完全,方能从事,然小学经费能有几何”?
事实上,在北洋政府和同民政府发布若干有关国术的议案的同时,发布的有关于西方体育的议案更多、更完备。提倡国术并不排斥体育,反而要以国术替换“兵操”,“充实体育”,甚至“代替体育”。可见体育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现在所需做的是把体育和同术尽可能的结合在一起。同时也反映出当时人们想要重新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学术系统的努力。
第三,推广《中华新武术》与保卫同家的号召紧密相连。不管是马良、张之江,还是褚民谊,当时有很多革命元老、军界要人都极力提倡发展国术。蔡元培呼吁广大青年:“赶快回复你的‘狮子样的体力’!好与世界健儿,一较好身手;并且以健全的体力,去运用思想,创造事业。”“强国必先强种,强种必先强身”成为时代的共识。“国术之用,不仅健身强种,且可拒寇御侮。”所以国术一身备两用,即可强身,义能卫国,马良等这些在战场上厮杀过的军人们对此深有体会,他们号召推广同术、推广《中华新武术》其实是出于一种最直接、最朴素的爱同情感。 第四,推广《中华新武术》并不等于抵制奥林匹克运动。“革命化”的叙事方式认为推广《中华新武术》有抵制奥林匹克的目的,奥林匹克在这种语境下代表着开放、先进、新知,而《中华新武术》则代表着没落、腐朽、封建。按这种逻辑推断,在《中华新武术》被推广以前,社会已经广泛认识、接受了奥林匹克运动。
《中华新武术》初编于1911年,在1908年10月的“第六届天津学校联合运动会”上,学生们通过刚发明不久的幻灯放映看到了伦敦奥运会的盛况。1910年8月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呼吁举行“第一次中国体育大会”,发出了“中国何时能参加万国运动会,义何时能使万同运动会举行中土?”的感慨。难道短短的几年时问里中国人就已经彻底认识和全盘接受了奥运会?
值得注意的是1932年中国才第一次派员参加奥运会,而且这次派员还是因为“伪满洲国”的刺激,假如抛弃这一因素,可能中国正式参加奥运会的时间还要延后。所以在1910年代奥运会并不广为人知,影响力也极其有限,并不能得出马良编写《中华新武术》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抵制奥运会的推断。
第五,批判《中华新武术》的人经常引用鲁迅的《杂感三十七》、《杂感六十四》等为证:鲁迅非常反感那些“竭力提倡打拳”者们提出的要将“新武术”用于体育上和军事上的观点,因为“用在军事上,中国人会打拳,外国人不会打拳,有一天见面对打”,“即使不把外国人‘板油扯下’,只消一阵‘乌龙扫地’,也便一齐扫倒,从此不能爬起。无如现在打仗总用枪炮。枪炮这件东西,中国虽然‘古时也有过’,可是此刻没有了。藤牌操法,义不练习,怎能御得枪炮。”以鲁迅之臧否为标准并不可取。
鲁迅引用他“一位朋友”的话说:“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他强调,“保存我们,的确是第一义。只要问他有无保存我们的力量,不管他是否国粹”。这里原本的意思,如果“国粹能保存我们”,也是不必反对而且可以接受的;但后来的发展却是先认定既是“国粹”便“不能保存我们”,且有碍于“保存我们”,故必全面彻底打到推翻。
鲁迅对传统文化持激进否定态度,认为立新必须要破旧,新旧不可调和,从个人经验出发得出了“中医不过是有意无意的骗子”的结论,所以引进西医就要打倒中医;同样道理,兴军事也不能靠发扬国术,依靠国术的义和团在洋人的火枪面前不堪一击,所以国术无用。这就是鲁迅的逻辑,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激愤之语,并不能说明国术在体育和军事上无用,以历史眼光来看,国术进入体育系统和在军事上发挥作用的事例举不胜举。因此鲁迅的观点有历史局限性,分析这种观点一定不能离开特定的历史环境。而且即使是在当时,也有很多人不能同意鲁迅的观点,所以鲁迅义写了《拳术与拳匪》(《新青年》第六卷二号,1919年2月)进行辩解,说明他反对的不是国术,而是怕有人借国术误导青年所以才进行反对。
综上所见,《中国近代体育史简编》初写于1965年,定稿于1979年,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当时政治氛围的影响,其观点有浓厚的意识形态味道,如果后世学者只是照搬照套,而失去了自己的独立见解,殊为可惜。
3 学术史并不等同于思想史
思想史、文化史和社会史之间的互动关系将会成为武术史学和武术文化研究的一个新路向,特别是如何运用思想史的方法来重新解读武术史实将会是一件很有创见但义颇为辛苦的工作。
近几年体育思想(包括武术思想)已经成为一些专家关注的焦点,如《中国体育思想史(三卷:古代、近代、现代)》、《中国武术思想史专题研究》等对此都有所涉及。
在上海新知书店1947年版《中同思想通史》第一卷《古代思想编》卷首,侯外庐写到“斯书更特重各时代学人的逻辑方法之研究,以追踪他们的理性运行的轨迹,发现他们的学术具体的道路,更由他们剪裁或修补所依据的思想方法,寻求他们的社会意识以及世界认识。”在这里,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思想史的对象的认识是“逻辑方法”、“学术道路”、“社会意识”和“世界认识”。不管我们研究的是近代体育的思想史,还是武术的思想史,同样都应该注意考察研究对象(具体的个人、文本或事件)的“逻辑方法”、“学术道路”、“社会意识”和“世界认识”,而不是罗列出一堆事实,把学术史当作了思想史,更不可只依赖于官方的文献资料。
以《中国体育思想史·现代卷》第二章《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体育思想(1957-1965年)》为例,这一章分为“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体育思想、“大鸣大放”中的体育思想、“大跃进”的体育思想、“八字”方针指导下的体育思想、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体育思想五个部分。如果去掉“思想”二字,这五个部分从标题到主要内容都不会受到影响;这里所谓的“思想”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观点”或“工作指导方针”。这五个部分的书写方式是评述结合,但主要是叙述史实,罗列出一大堆报刊、文章、名人(或日精英)的观点,关注的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小传统统”。
有关体育(包括武术)的思想史可算是对相关领域历史的一种新认识、新写法,这种“新”不是在相关史实前面加上“思想”二字就可以完成的。研究近代体育思想(包括武术思想)也不是单纯为了了解时人的思想,更重要的目的在于解释当时这种思想出现的原因、发生、发展经过,再回到现实,参考当下,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一个拳种,如太极拳之所以出现、衍化乃至于大规模流行,必有其深刻的社会心理支撑,泛泛地就事论事价值意义不大。
弃“哲学”用“思想”是中国学人希望在自己的学术融人世界的时候,凸显民族的思想传统,凸显中国经验、知识和思想的自身特性。可惜目前的一些体育思想史著作实际上只是“体育史”,“思想”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点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