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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江苏南京一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称,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起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并送其去医院检查。可老太太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她,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一审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