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別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已成为构建和谐昌宁,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关键词:改善;残疾人;生活现状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现有各类残疾人2.2万人,占总人口的6.4%,办理残疾人证的有11167人,办证率达50.7%,其中,男性6777人,女性4390人;重度残疾有4875人,其中,男性2794人,女性2081人;按类别分,视力残疾1008人,听力残疾725人,言语残疾591人,智力残疾374人,肢体残疾7545人,精神残疾364人,多重残疾560人。
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全社的关心支持下,昌宁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配齐了13乡镇残联专干和124个村(社区)联络员,并落实了特殊津贴和相关补助政策,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度不断增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得到加强,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全县重度残疾人基本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是县特殊教育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缓解了残疾孩子的读书难问题,减轻了部分残疾人家庭负担。通过省、市、县残联对各类别残疾人的各种培训,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不断增多,部分残疾人能自食其力,敢于融入社会,在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又实现自我价值。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生活质量难改善。昌宁县残疾人多数在贫困山区居住,因劳动能力丧失,生产自助能力较差,人均年收入仅几百元,维持生活主要靠低保和社会救济,生活水平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家庭,微薄的经济收入除维持基本生活外,还要承担治病和康复的大量费用,自我脱贫难度大。部分重度残疾人家庭极为贫困,住房年久失修却无力翻盖,居住条件极为恶劣,有的甚至缺少最基本的生活用具。
(二)就业愿望难实现。残疾人心理素质较脆弱,自卑心理严重,不愿接触社会,外出务工机率低,大部分残疾人靠耕田种地维持生计,缺乏固定经济收入。由于贷款难,缺乏资金,从事个体经营的数量不多。受身体残缺影响,残疾人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文化程度低、素质不高,加之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各种理由拒绝招用残疾人,就业率低。
(三)康复需求难满足。残疾人收入微薄,没有治疗疾病的经济条件,康复需求得不到满足。多数乡镇缺乏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不到必要的康复治疗和训练,尽管这几年我县开展了“光明工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等一系列残疾人康复项目,但受名额限制,只能满足部分残疾人的需求,大多数残疾人仍然没有机会得到康复救助。
(四)教育培训难落实。残疾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身体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等多重原因,残疾人文化程度总体偏低。我县残疾人少年儿童的入学率仅为85%,盲、聋、哑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状况更为堪忧;特殊教育教师紧缺,远远不能满足“三残”儿童教育需求。多数残疾人未完成义务教育,也未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更谈不上接受高等教育,虽然有关机构组织教育培训,但因残疾人人数较多而无法全面普及。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发展不能忘记残疾人,和谐离不开残疾人”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残联协同,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兼顾特性、同步实施,全力推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养老、医保、工伤、生育、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一是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能,及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县残联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每年向社会公布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三是政府要研究出台残疾人创业的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扩大他们的就业门路。四是各部门要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入残疾人家庭,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扶贫对象家庭参与养殖、种植等增收项目。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支付力度,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其脱贫致富。
(三)筹措资金,多方救助。广泛通过各种慈善机构及其他社会团体、群众团体组织共同参与对贫困残疾人的扶贫和求助,要充分发挥“助残日”活动等载体开展扶贫助残活动,募集社会资金帮助重度贫困残疾人改造危房,扶持产业发展;设立救助资金,对特困残疾人的医疗康复、突发重病住院、重度精神病人长期住院治疗、特困残疾儿童就读进行救助。以残疾人各种特殊节日和传统节庆活动为平台,开展文艺活动和运动会,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宣传残疾人的先进事迹,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增强残疾人自强、自立的信心和勇气。
(四)加强培训,强化疏导。职能部门要广泛开展调研,为残疾人提供适合自己特点及市场需求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以及残疾人种养殖业、示范户和自强创业示范户评选等活动,鼓励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残疾人家属护理培训和心理疏导工作,让他们真正意识到残疾人是家庭中的一员,做到不歧视、不抛弃、不离弃。
(五)落实政策,增强实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和超比例的补贴奖励政策、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政府就业规划和督导工作。学校要无条件的接受残疾适龄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对学区内的残疾适龄儿童做好普查,搞好规划,为他们的入学就读创造条件;建议在特殊学校开办聋哑班;教师要关爱残疾儿童,要教育和用自己的行为带动学生,使学生尊重和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互帮互助学习氛围。
关键词:改善;残疾人;生活现状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现有各类残疾人2.2万人,占总人口的6.4%,办理残疾人证的有11167人,办证率达50.7%,其中,男性6777人,女性4390人;重度残疾有4875人,其中,男性2794人,女性2081人;按类别分,视力残疾1008人,听力残疾725人,言语残疾591人,智力残疾374人,肢体残疾7545人,精神残疾364人,多重残疾560人。
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全社的关心支持下,昌宁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配齐了13乡镇残联专干和124个村(社区)联络员,并落实了特殊津贴和相关补助政策,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度不断增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得到加强,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全县重度残疾人基本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是县特殊教育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缓解了残疾孩子的读书难问题,减轻了部分残疾人家庭负担。通过省、市、县残联对各类别残疾人的各种培训,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不断增多,部分残疾人能自食其力,敢于融入社会,在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又实现自我价值。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生活质量难改善。昌宁县残疾人多数在贫困山区居住,因劳动能力丧失,生产自助能力较差,人均年收入仅几百元,维持生活主要靠低保和社会救济,生活水平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家庭,微薄的经济收入除维持基本生活外,还要承担治病和康复的大量费用,自我脱贫难度大。部分重度残疾人家庭极为贫困,住房年久失修却无力翻盖,居住条件极为恶劣,有的甚至缺少最基本的生活用具。
(二)就业愿望难实现。残疾人心理素质较脆弱,自卑心理严重,不愿接触社会,外出务工机率低,大部分残疾人靠耕田种地维持生计,缺乏固定经济收入。由于贷款难,缺乏资金,从事个体经营的数量不多。受身体残缺影响,残疾人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文化程度低、素质不高,加之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各种理由拒绝招用残疾人,就业率低。
(三)康复需求难满足。残疾人收入微薄,没有治疗疾病的经济条件,康复需求得不到满足。多数乡镇缺乏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不到必要的康复治疗和训练,尽管这几年我县开展了“光明工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等一系列残疾人康复项目,但受名额限制,只能满足部分残疾人的需求,大多数残疾人仍然没有机会得到康复救助。
(四)教育培训难落实。残疾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身体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等多重原因,残疾人文化程度总体偏低。我县残疾人少年儿童的入学率仅为85%,盲、聋、哑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状况更为堪忧;特殊教育教师紧缺,远远不能满足“三残”儿童教育需求。多数残疾人未完成义务教育,也未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更谈不上接受高等教育,虽然有关机构组织教育培训,但因残疾人人数较多而无法全面普及。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发展不能忘记残疾人,和谐离不开残疾人”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残联协同,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兼顾特性、同步实施,全力推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养老、医保、工伤、生育、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一是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能,及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县残联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每年向社会公布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三是政府要研究出台残疾人创业的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扩大他们的就业门路。四是各部门要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入残疾人家庭,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扶贫对象家庭参与养殖、种植等增收项目。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支付力度,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其脱贫致富。
(三)筹措资金,多方救助。广泛通过各种慈善机构及其他社会团体、群众团体组织共同参与对贫困残疾人的扶贫和求助,要充分发挥“助残日”活动等载体开展扶贫助残活动,募集社会资金帮助重度贫困残疾人改造危房,扶持产业发展;设立救助资金,对特困残疾人的医疗康复、突发重病住院、重度精神病人长期住院治疗、特困残疾儿童就读进行救助。以残疾人各种特殊节日和传统节庆活动为平台,开展文艺活动和运动会,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宣传残疾人的先进事迹,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增强残疾人自强、自立的信心和勇气。
(四)加强培训,强化疏导。职能部门要广泛开展调研,为残疾人提供适合自己特点及市场需求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以及残疾人种养殖业、示范户和自强创业示范户评选等活动,鼓励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残疾人家属护理培训和心理疏导工作,让他们真正意识到残疾人是家庭中的一员,做到不歧视、不抛弃、不离弃。
(五)落实政策,增强实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和超比例的补贴奖励政策、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政府就业规划和督导工作。学校要无条件的接受残疾适龄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对学区内的残疾适龄儿童做好普查,搞好规划,为他们的入学就读创造条件;建议在特殊学校开办聋哑班;教师要关爱残疾儿童,要教育和用自己的行为带动学生,使学生尊重和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互帮互助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