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1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就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发出通知。通知指出,根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367号)相关规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必须由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审核确定。现需相关部门对本地区(行业)具备节能量审核能力的机构进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