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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当地“混混们”斗狠时,常会说“我认识刘猴子”。“刘猴子”是当地一霸,其手下多为刑满释放人员。该犯罪集团通过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活动。其间,“刘猴子”借给他人140万,索要的利息就达209.6万。诸多家庭因此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