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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以及法官对建筑业专业知识的不了解,造成在建筑行业的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不合理的判决。因此,在未来的司法体制改革中,除了要不断增强司法人员的个人法学能力、经验及完善律师行业准则外,还应注重“建筑专家型法官”与“综合型法官”的培养,同时,在适当的时候推行审案时增设建筑专业顾问或者建筑专业人士陪审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