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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年金是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本文阐述了扩大企业年金的覆盖面的必要性,分析了影响企业年金发展的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举措。
【关键词】浅析;企业年金;发展
一、尽快扩大企业年金的覆盖面的必要性
1.人口众多且快速老龄化
据统计资料,2000年到2020年,这时我国将变成典型的老年型人口的国家,老年人口快速老化和高龄化,是中国老年型社会的突出特点,以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已无法支付退休人员的统筹养老金。
2.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
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部分国有企业破产、倒闭,企业所属的部分退休职工得不到养老保障;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要求尽快把长期只适用于国有单位和部分集体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
3.缩小退休待遇差距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并未参加,双轨制是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的根本原因。这显然不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主基调。解决这突出问题的途径是通过发展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形式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缩小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差距。
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还很不发达。截至2014年上半年,企业年金建立企业数为74850个,参加职工2169.42万人,积累基金6714.32亿元,较去年末的6034.71亿元增加了679.61亿元,增长11.26%。
二、影响企业年金制度健康发展的四大因素
1.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
改革开发三十年来,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2.信托法律基础与法律环境的状况
企业年金的信托管理作为信托法领域的一个新问题,我国采取了各种方法来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理论有待创新,这就决定了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必然会面临着我国整个信托体制完善的挑战,面临着企业年金信托管理理论创新的挑战。
3.金融市场发展与成熟程度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还很不发达。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有相对优势,保险和证券业虽然发展比较迅速,但还远未发挥应有的力量;二是资本市场自身还不很规范: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债券市场规模偏小、资本市场缺乏有效的避险工具;三是企业年金的管理政策还没有形成规范的政策体系。
4.监管机制与监管框架的完善
在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年金制度中,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负责计划的市场运营机制,依法治理企业年金市场。从国际范围来看,监管机制与监管框架的完善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年金计划运行状态是否处于良好态势。
三、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举措
企业年金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需要我们各方力量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分阶段分步骤规范企业年金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健康发展。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体系。仅仅依靠两部《办法》不能在法律层面上规范企业年金的运行。特别是在对推行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和雇员,政策上的规范性较差,使得企业和雇员对企业年金计划没有表现出足够的信任。因此,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法》修订及健全相应的法律机制,配套年金监管措施及运营规程等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2.整合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结构。协调发展企业年金市场整合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是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也是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幸福指数的客观要求。
3.明确受托人的地位,规范受托人的行为,制定受托人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受托人在企业年金计划管理中占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加强对企业年金受托人的管理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必要的。
4.研究并开发适合企业年金基金的金融产品,合理降低管理成本,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我国的资本市场正处于完善发展阶段,企业年金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保值增值空间十分有限。在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条件下,既要使企业年金计划在规范的制度下运作,又要让参与企业年金基金市场化运作的各方金融机构获得合理收益,更要保障企业年金基金受益人的最终收益,我们需要广开思路,探索出适合中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权宜之计。
5.确立监管架构,明确监管职责,建立日常协调监管机制。企业年金的管理涉及到包括证券、银行、基金、信托、保险等在内的多个金融领域,在当前情况下,可以由国务院牵头组成非常设协调小组对企业年金监督管理进行决策,各相关政府部门按现有职能通力配合。在各政府部门协调监管的过程中,逐步明确各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重点。
6.鼓励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年金行列。企业年金符合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利益,但是目前覆盖率不高。自我国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以来,参加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电力、金融、石化、电信、铁道、民航等垄断行业。这些企业大多是国家的大型企业,具有良好的经济收益及政策扶持。从目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来看,主要集中在大型企业,大中型企业参加的较少,小企业几乎没有参加。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相应的企业年金专门机构作为企业年金的推动者,应当密切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企业年金的行列中来。
综上所述,推动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不仅能够缩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之间的退休收入差距,缩小不同规模企业之间退休职工的待遇差距,还能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2]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3号)
【关键词】浅析;企业年金;发展
一、尽快扩大企业年金的覆盖面的必要性
1.人口众多且快速老龄化
据统计资料,2000年到2020年,这时我国将变成典型的老年型人口的国家,老年人口快速老化和高龄化,是中国老年型社会的突出特点,以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已无法支付退休人员的统筹养老金。
2.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
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部分国有企业破产、倒闭,企业所属的部分退休职工得不到养老保障;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要求尽快把长期只适用于国有单位和部分集体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
3.缩小退休待遇差距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并未参加,双轨制是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的根本原因。这显然不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主基调。解决这突出问题的途径是通过发展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形式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缩小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差距。
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还很不发达。截至2014年上半年,企业年金建立企业数为74850个,参加职工2169.42万人,积累基金6714.32亿元,较去年末的6034.71亿元增加了679.61亿元,增长11.26%。
二、影响企业年金制度健康发展的四大因素
1.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
改革开发三十年来,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2.信托法律基础与法律环境的状况
企业年金的信托管理作为信托法领域的一个新问题,我国采取了各种方法来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理论有待创新,这就决定了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必然会面临着我国整个信托体制完善的挑战,面临着企业年金信托管理理论创新的挑战。
3.金融市场发展与成熟程度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还很不发达。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有相对优势,保险和证券业虽然发展比较迅速,但还远未发挥应有的力量;二是资本市场自身还不很规范: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债券市场规模偏小、资本市场缺乏有效的避险工具;三是企业年金的管理政策还没有形成规范的政策体系。
4.监管机制与监管框架的完善
在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年金制度中,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负责计划的市场运营机制,依法治理企业年金市场。从国际范围来看,监管机制与监管框架的完善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年金计划运行状态是否处于良好态势。
三、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举措
企业年金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需要我们各方力量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分阶段分步骤规范企业年金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健康发展。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体系。仅仅依靠两部《办法》不能在法律层面上规范企业年金的运行。特别是在对推行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和雇员,政策上的规范性较差,使得企业和雇员对企业年金计划没有表现出足够的信任。因此,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法》修订及健全相应的法律机制,配套年金监管措施及运营规程等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2.整合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结构。协调发展企业年金市场整合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是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也是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幸福指数的客观要求。
3.明确受托人的地位,规范受托人的行为,制定受托人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受托人在企业年金计划管理中占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加强对企业年金受托人的管理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必要的。
4.研究并开发适合企业年金基金的金融产品,合理降低管理成本,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我国的资本市场正处于完善发展阶段,企业年金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保值增值空间十分有限。在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条件下,既要使企业年金计划在规范的制度下运作,又要让参与企业年金基金市场化运作的各方金融机构获得合理收益,更要保障企业年金基金受益人的最终收益,我们需要广开思路,探索出适合中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权宜之计。
5.确立监管架构,明确监管职责,建立日常协调监管机制。企业年金的管理涉及到包括证券、银行、基金、信托、保险等在内的多个金融领域,在当前情况下,可以由国务院牵头组成非常设协调小组对企业年金监督管理进行决策,各相关政府部门按现有职能通力配合。在各政府部门协调监管的过程中,逐步明确各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重点。
6.鼓励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年金行列。企业年金符合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利益,但是目前覆盖率不高。自我国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以来,参加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电力、金融、石化、电信、铁道、民航等垄断行业。这些企业大多是国家的大型企业,具有良好的经济收益及政策扶持。从目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来看,主要集中在大型企业,大中型企业参加的较少,小企业几乎没有参加。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相应的企业年金专门机构作为企业年金的推动者,应当密切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企业年金的行列中来。
综上所述,推动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不仅能够缩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之间的退休收入差距,缩小不同规模企业之间退休职工的待遇差距,还能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2]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