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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吸收外商投资已进入第12个年头,回顾这些年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1979-1982年是投石问题的试办阶段,中央对广东,福建两省的对外经济工作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兴办了4个经济特区,这个阶段利用外资工作由于法规还不完善,审批权集中,所以总规模较小,项目多集中在广东省,而且合作经营方式占主导地位,1984-1985年为大发展阶段,我国加了对外开放步伐,陆续开放了沿海14个港口城市和长江,珠江三角洲及闽南三角地区,由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示规的公布实施,地方的项目审批权限扩大,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以及外汇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