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同义词教学作为对外汉语词汇教学中的难点和重点,一直是学者们研究的对象。本文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讨论了同义词的三种判定方法:替换法、同形结合法、义素分析法,希望能为对外汉语同义词教学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对外汉语教学 同义词 替换 同形结合 义素分析
现代汉语里存在着大量的同义词,同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构成了语言的灵活性和精密性,因此同义词也成了外汉语教学中的难点和重点。如果想更好地利用同义词来完成日常的交际,使交际内容变得生动准确,我们就应该特别注意同义词之间的差异。一般出现的用词不当的毛病往往就是由于忽略了这些差别,随意运用同义词造成的。要正确地使用同义词,首先要正确地对同义词进行判定,然后再进行分析。本文结合前人的研究,讨论了同义词的三种判定方法。
一、替换法
替换法是指在某个给定的语言单位(例如词组或句子)中,如果其中的一个词可以被另外一个词或若干个词替换而不改变该语言单位的基本意义或所指称的对象,那么,这个词与用来替换的词便构成了同义关系。
关于同义词的替换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争议。一种看法把能否进行同义替换作为最终决定是否为同义词的标准。此种观点以王理嘉、侯学超先生为代表,他们认为词与词之间含义上的共同性和使用上的可替换性是确定几个词为同义词的两个共同的必要条件。另一种看法以刘叔新、张志毅先生为代表。刘叔新先生认为同中有异的同义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进行互相替换的,因为同义词的作用就在于表现意味色彩的细微差别,每个词都有自己的特性,而能够进行替换的同义词之间大多是感情色彩差异不是很大的同义词。张志毅先生则认为,“同义词的替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替换并不是同义词的本质特征。”[1]
以上两种观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替换是不是同义词的本质特征,它能不能作为判断同义词的标准上。这里,对于同义词的替换问题我们应当有这样的认识:第一,同义词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可替换性;第二,替换不是同义词的本质特征,它不能作为判断同义词的标准。
语言中的同义词之间各方面完全相同的情况只占了很少的部分。大部分词往往会存在着一些词义上、组合上的细微差别以及感情色彩上的不同。符淮青先生在对同义词下定义的时候曾有过这样的论述:“同义词除少数等意词外,从词的关系说,是基本义、常用义有相同或相近义项(一项或多项)的一组词。从义项的关系说,是概念有很大的共同性,但表示对象特征或适用对象有些差别,或附属义有差别,或者语法特点有差异的一组词。”[2]从这段描述中可以看出,同义词之间基本上是不存在替换的可能性的。可是事实上,语言中很多的同义词能够在一定的条件下,一定的语境中进行替换,除了意义基本上没有明显的差别外,在语感上也是能够被大家所接受的。例如“明白/清楚”这一组同义词在以下的例句中就基本上看不出有什么差别:
(1)招呼大家围坐拢来,成一个小圈子,说起话来比较容易听得明白(清楚)。[3]
(2)我不明白(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4]
由此可以看出,同义词应该有一定程度上的可替换性,而同义词可以替换的前提是在一定的语境中,并且替换后不改变句子的基本意义。高名凯在谈到构成同义词的条件时曾指出,同义词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互相替代,并且保持意义的一致。张志毅指出“同义词的替换,是以保持基本意义不变,不产生明显区别为条件的”,“同义词的替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5]。可见,同义词的替换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
在对同义词进行替换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要设置一个语言环境,然后将需要考察的同义词先后置于这个语言环境中,在这个给定的语境中对同义词进行观察与比较。如果被考察的对象有的不能进入这个语境,就证明它同能够进入该语境的考察对象不存在同义关系。如果被考察的对象都能进入这个预设的语境中,但原本完全一致的语流意义却因为不同考察对象的进入而变得不一致,那么,同样证明了它们之间不存在同义关系。如果被考察的对象都能进入这个语境,而且原本的语流意义在不同的考察对象进入之后依然保持一致,那就证明被考察的对象之间存在着同义关系,是同义词。
黄金贵先生认为,利用同义词的替换确实可以识别同义词,替换法自然可以成为鉴别同义词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是有前提的,即语境中语流意义在词语替换后不能发生太大变化,应该与原义相差无几,否则,这种替换是不成立的。能够替换的同义词,它们之间的不同应该是非常小的,而在同一个上下文中可以互相替换并且还不改变句子基本意义的同义词是极其有限的。因此,大量的同义词是不具备可替换性的,可见,这种方法自身存在着局限性。如果将替换法作为确定同义词的唯一依据,是很难得到众人肯定的,但作为确定同义词的一种辅助方法也未尝不可。
二、同形结合法
同形结合法是刘叔新先生首先提出来的。他指出,“同形结合法以逻辑和语言的形式为基础,确定不同词语所指的对象是否同一,从而鉴别同义和近义单位”。同形结合法的具体内容为:“两个词语单位若指同样的对象,那么各与同一个指另一对象的词语相联结,得出的两个联结体必然也指同一种事物。因此,要确定甲、乙两词语的对象是否一致,可找到一个词语单位丙,它能够同样与甲、乙联结。如果‘甲+丙’和‘乙+丙’指同样事物,那么就可以确定甲和乙有同样的对象,互为同义词。”这是刘叔新在《汉语描写词汇学》中对同形结合法的一段描述,这段话简单地说就是找到一个第三者词语,如果这两个词分别与第三个词结合而指称同一种事物,那么这两个词互为同义词。用公式描述如下:
若A=B 则A+C=B+C;
若A+C=B+C 则A=B;
若A+C≠B+C 则A≠B。
在使用同形结合法来确定同义词时,我们应先寻找到一个同几个被考察对象都能组合的词语,然后将这几个被考察的对象分别与找来的该词语组合成一个语言片段。最后对组合成的语言片段进行观察和比较,分析这几个语言片段是否指称同一对象。指称同一对象的为同义词,指称的不是同一对象的则不是同义词。
通过对同形结合法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同形结合法与替换法其实是没有实质区别的。同形结合法中的寻找一个同几个被考察的对象都能组合的词语,其实就是替换法中的确定必要的上下文语境。而考察组合后的语言片段是否指称同一事物对象,就是指替换法中考察原本一致的词语意义在与不同的考察对象组合之后是否仍然一致。所以我们说,同形结合法和替换法没有实质的区别。
同形结合法的关键在于丙词的选取,如果选取得当,两个同义词都可以和它结合,并且表示同样的事物。但是,如果选取不当,那么,即使这两个词是同义词,也有可能无法都和它结合。例如“秘密”和“机密”两个词,我们将它们分别称为甲词和乙词,刘叔新先生选取的丙词是“文件”。那么“甲+丙”和“乙+丙”组合所得到的词分别为“秘密文件”和“机密文件”。通过这样的组合,我们可以看出所得到的新组合指称的是同一事物对象,所以可以确定“秘密”和“机密”是同义词。但是,如果我们将丙词“文件”换成“警察”,那么所得到的结果就会发生变化。如果丙词为“警察”,则新的组合为“秘密警察”和“机密警察”,而“机密”与“警察”根本就不能进行搭配,那么根据同形结合法的内容,可以得出“秘密”与“机密”这两个词不是同义词的结论。所以,丙词的选取是有条件的,不是随意的。
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同形结合法与替换法在实质上是一样的。替换法所具有的局限,同形结合法也同样具备。当然,同替换法一样,同形结合法也是一种很好的判定同义词的辅助方法。
三、义素分析法
义素分析法是从西方引进的一种语言学理论分析方法,又称为语义成分分析法。这种方法最初用于研究不同文化社团的亲属之间的关系,后来才被广泛应用于分析各种语义成分之间的关系。它借鉴了音位学上划分最小的音素来概括音位建立音位系统的方法,来分析语言的义素构成。通过对语言的义素构成进行分析,从而了解它的意义构成方式、结构及整体语义系统。义素分析法明确地揭示了语义场的关系,而且还揭示了义位间的结构和义位形成的系统,使词义间所存在的那些细微的差别也一目了然地呈现了出来。
义素是最小的不能独立运用的语义单位,是词义的区别特征。作为义素本身,它不能够直接出现在语言的使用环境中,只有当不同的义素组合起来形成义位,才能构成一个能够独立运用的意义。我们所说的义位就是指某个义项的词义,是语义系统中最基本的语义单位,它由一组义素来构成。
“义位”与“义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一般来说,在词典中一个义项反映一个义位。“义位”属于语义学范畴,在我国语言学界大都可以用来指称词的一个意义。“义项”属于词典学范畴,是指在词典中对语义进行分项解释的一个系列,或者是其中的每个单项。从理论上讲,词义学中的义位相当于汉语词典中的义项,只是“汉语中的义项既包括语素义项,也包括词义项,而义位与之对应的是词义项。”[6]“一个单义词只有一个义位,多义词有多个义位。”[7]对义位进行分析就可以得到最小的意义单位义素。如果义位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表示彼此共性的义素和相应的表示彼此差异的义素组成的,那么,这些义位的聚合就可以称之为语义场。而我们要对义位的义素进行分析,就必须将其放在一定的语义场内。
语义场借用了物理学中“场”的概念,语言学中的语义场是指语义的类聚,它是通过不同词之间的对比,来概括它们词义的共同特点或是关系而划分出来的类。对不同词的意义进行比较,可以看到某些词义与另一些词义存在的一些共同的特点和相互的关系。人们可以根据这些词义上的共同特点和这种相互之间的关系,把词分成大大小小的不同的类别,这就是词义的聚合,而分出来的类就是语义场。如果各个词义有着共同的义素,那么就表明它们同属于一个语义场,如有一些不同的义素,就表明词义彼此之间的区别。例如:
表1
表1中“+”表示某个义位包含有该义素,“-”表示某义位不包含有该义素。共同的义素表明各个词义之间的联系,而区别义素的存在则表示各个词的词义之间的区别,这样我们就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各词的有关词义。这里所说的“共同”和“区别”是相对的,如果将“巨大”同“宏大”进行比较,“数量、形体、宏伟”就成为区别义素。如果将“巨大”同“庞大”进行比较,那么“数量、形体”就不能构成比较的义素,所以,我们要选择正确的义素进行分析。
义素确立的过程就是对一个词义进行分析的过程。一个词义包含许许多多的义素,将这个词义中的一些具有区别特征的义素、有对立关系的特征总结归纳出来,就是义素分析的全过程。在利用义素分析法来区别同义词时,我们常会看到这样的例子:
表2
从表2的排列分析中我们可归纳出它们各自的义素。第一行的词语表明的是“人类”,以下的二、三、四行的词语表明的是“兽类”,在有关兽类的词语中又可以分出“牛”“羊”“猪”这三个小类。从表2中还可以看出,第一列词语表示的是“男性”或“雄性”的一类词,第二列词语表示的是“女性”或“雌性”的一类词,第三列词语表示的是“成年”或“未成年”的一类词。根据以上每个词所拥有义素的不同情况,可分别归纳出不同义素的组合情况,从而对词语进行必要的分析。
在进行义素分析时,首先要将几个需要考察的对象设定在一个语义场内,通过分析和比较找出这几个被考察对象的义素,这也是最关键的一道程序。义素分析的目的就是为了了解每个被分析的对象的情况,将分析后所得到的义素列出语义结构式或语义矩阵,也就是将各个义素做线性排列或者将分析结果列成图表(如表1),通过这样的语义结构式或者矩阵,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各个词之间的差异。但是,在分析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对义位的义素分析必须在一定的语义场内进行。
2.选取义素时必须提取跟其他的词有所区别的义素。
3.所提取的应该是最小的义素,寻找那些最小的有区别价值的义素。
4.只有确定一组词的共同义素,才能使有关的分析建立在共同意义的基础上。
义素分析法使同义词的辨析变得清晰明了、趋于精细。它的最大好处在于所分析的义位包含了各个方面的要素,可对义项进行系统的分析。在确定义项的时候,我们应当根据词在不同语境中的概念义的异同来确定,这种说法为义素分析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义素分析正是通过提取概念义的义素来分析概念义的异同的。它对某一个概念进行解构、分析,从这些分析中提取义素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再进行义位的诠释、义项的划分,最后总结出分析性的解释意义的文字。留学生在学习汉语词汇时,基本上是以义项为单位进行学习的,并且以义项作为辨析单位符合词义辨析的客观规律。所以,采用义素分析法来判定同义词,有利于留学生对同义词的接受,从而能更好地帮助留学生学习和掌握同义词,并且在运用同义词进行交际时减少偏误的产生。可见,在对外汉语教学中进行词义的判定时,义素分析法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判定方法。
注 释:
[1]张志毅:《确定同义词的几个基本观点》,《吉林师范大学报》,1965年第1期,第79页。
[2]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第127页。
[3]刘叔新:《现代汉语同义词词典》,第366页。
[4]张志毅:《简明同义词典》,第162页。
[5]张志毅,张庆云:《汉语词义学》,第125页。
[6]曹炜:《现代汉语词义学》,第88页。
[7]张志毅,张庆云:《词汇语义学》,第16页。
参考文献:
[1]姜雪.同义词研究与对外汉语词汇教学[J].考试周刊,2008,(12).
[2]陈杰.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同义词辨析[J].理论界,2005,(12).
[3]许晓华.从对外汉语教学的视角看同义词的替换问题[J].现代语文(语言研究),2007,(4).
[4]张志毅.简明同义词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
[5]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6]张志毅,张庆云.汉语词义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7]曹炜.现代汉语词义学[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
[8]池昌海.五十年汉语同义词研究焦点概述[J].杭州大学学报,1998,(2).
[9]刘叔新.现代汉语同义词词典[Z].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10]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重排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尚菲 吉林四平 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 136000)
关键词:对外汉语教学 同义词 替换 同形结合 义素分析
现代汉语里存在着大量的同义词,同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构成了语言的灵活性和精密性,因此同义词也成了外汉语教学中的难点和重点。如果想更好地利用同义词来完成日常的交际,使交际内容变得生动准确,我们就应该特别注意同义词之间的差异。一般出现的用词不当的毛病往往就是由于忽略了这些差别,随意运用同义词造成的。要正确地使用同义词,首先要正确地对同义词进行判定,然后再进行分析。本文结合前人的研究,讨论了同义词的三种判定方法。
一、替换法
替换法是指在某个给定的语言单位(例如词组或句子)中,如果其中的一个词可以被另外一个词或若干个词替换而不改变该语言单位的基本意义或所指称的对象,那么,这个词与用来替换的词便构成了同义关系。
关于同义词的替换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争议。一种看法把能否进行同义替换作为最终决定是否为同义词的标准。此种观点以王理嘉、侯学超先生为代表,他们认为词与词之间含义上的共同性和使用上的可替换性是确定几个词为同义词的两个共同的必要条件。另一种看法以刘叔新、张志毅先生为代表。刘叔新先生认为同中有异的同义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进行互相替换的,因为同义词的作用就在于表现意味色彩的细微差别,每个词都有自己的特性,而能够进行替换的同义词之间大多是感情色彩差异不是很大的同义词。张志毅先生则认为,“同义词的替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替换并不是同义词的本质特征。”[1]
以上两种观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替换是不是同义词的本质特征,它能不能作为判断同义词的标准上。这里,对于同义词的替换问题我们应当有这样的认识:第一,同义词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可替换性;第二,替换不是同义词的本质特征,它不能作为判断同义词的标准。
语言中的同义词之间各方面完全相同的情况只占了很少的部分。大部分词往往会存在着一些词义上、组合上的细微差别以及感情色彩上的不同。符淮青先生在对同义词下定义的时候曾有过这样的论述:“同义词除少数等意词外,从词的关系说,是基本义、常用义有相同或相近义项(一项或多项)的一组词。从义项的关系说,是概念有很大的共同性,但表示对象特征或适用对象有些差别,或附属义有差别,或者语法特点有差异的一组词。”[2]从这段描述中可以看出,同义词之间基本上是不存在替换的可能性的。可是事实上,语言中很多的同义词能够在一定的条件下,一定的语境中进行替换,除了意义基本上没有明显的差别外,在语感上也是能够被大家所接受的。例如“明白/清楚”这一组同义词在以下的例句中就基本上看不出有什么差别:
(1)招呼大家围坐拢来,成一个小圈子,说起话来比较容易听得明白(清楚)。[3]
(2)我不明白(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4]
由此可以看出,同义词应该有一定程度上的可替换性,而同义词可以替换的前提是在一定的语境中,并且替换后不改变句子的基本意义。高名凯在谈到构成同义词的条件时曾指出,同义词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互相替代,并且保持意义的一致。张志毅指出“同义词的替换,是以保持基本意义不变,不产生明显区别为条件的”,“同义词的替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5]。可见,同义词的替换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
在对同义词进行替换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要设置一个语言环境,然后将需要考察的同义词先后置于这个语言环境中,在这个给定的语境中对同义词进行观察与比较。如果被考察的对象有的不能进入这个语境,就证明它同能够进入该语境的考察对象不存在同义关系。如果被考察的对象都能进入这个预设的语境中,但原本完全一致的语流意义却因为不同考察对象的进入而变得不一致,那么,同样证明了它们之间不存在同义关系。如果被考察的对象都能进入这个语境,而且原本的语流意义在不同的考察对象进入之后依然保持一致,那就证明被考察的对象之间存在着同义关系,是同义词。
黄金贵先生认为,利用同义词的替换确实可以识别同义词,替换法自然可以成为鉴别同义词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是有前提的,即语境中语流意义在词语替换后不能发生太大变化,应该与原义相差无几,否则,这种替换是不成立的。能够替换的同义词,它们之间的不同应该是非常小的,而在同一个上下文中可以互相替换并且还不改变句子基本意义的同义词是极其有限的。因此,大量的同义词是不具备可替换性的,可见,这种方法自身存在着局限性。如果将替换法作为确定同义词的唯一依据,是很难得到众人肯定的,但作为确定同义词的一种辅助方法也未尝不可。
二、同形结合法
同形结合法是刘叔新先生首先提出来的。他指出,“同形结合法以逻辑和语言的形式为基础,确定不同词语所指的对象是否同一,从而鉴别同义和近义单位”。同形结合法的具体内容为:“两个词语单位若指同样的对象,那么各与同一个指另一对象的词语相联结,得出的两个联结体必然也指同一种事物。因此,要确定甲、乙两词语的对象是否一致,可找到一个词语单位丙,它能够同样与甲、乙联结。如果‘甲+丙’和‘乙+丙’指同样事物,那么就可以确定甲和乙有同样的对象,互为同义词。”这是刘叔新在《汉语描写词汇学》中对同形结合法的一段描述,这段话简单地说就是找到一个第三者词语,如果这两个词分别与第三个词结合而指称同一种事物,那么这两个词互为同义词。用公式描述如下:
若A=B 则A+C=B+C;
若A+C=B+C 则A=B;
若A+C≠B+C 则A≠B。
在使用同形结合法来确定同义词时,我们应先寻找到一个同几个被考察对象都能组合的词语,然后将这几个被考察的对象分别与找来的该词语组合成一个语言片段。最后对组合成的语言片段进行观察和比较,分析这几个语言片段是否指称同一对象。指称同一对象的为同义词,指称的不是同一对象的则不是同义词。
通过对同形结合法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同形结合法与替换法其实是没有实质区别的。同形结合法中的寻找一个同几个被考察的对象都能组合的词语,其实就是替换法中的确定必要的上下文语境。而考察组合后的语言片段是否指称同一事物对象,就是指替换法中考察原本一致的词语意义在与不同的考察对象组合之后是否仍然一致。所以我们说,同形结合法和替换法没有实质的区别。
同形结合法的关键在于丙词的选取,如果选取得当,两个同义词都可以和它结合,并且表示同样的事物。但是,如果选取不当,那么,即使这两个词是同义词,也有可能无法都和它结合。例如“秘密”和“机密”两个词,我们将它们分别称为甲词和乙词,刘叔新先生选取的丙词是“文件”。那么“甲+丙”和“乙+丙”组合所得到的词分别为“秘密文件”和“机密文件”。通过这样的组合,我们可以看出所得到的新组合指称的是同一事物对象,所以可以确定“秘密”和“机密”是同义词。但是,如果我们将丙词“文件”换成“警察”,那么所得到的结果就会发生变化。如果丙词为“警察”,则新的组合为“秘密警察”和“机密警察”,而“机密”与“警察”根本就不能进行搭配,那么根据同形结合法的内容,可以得出“秘密”与“机密”这两个词不是同义词的结论。所以,丙词的选取是有条件的,不是随意的。
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同形结合法与替换法在实质上是一样的。替换法所具有的局限,同形结合法也同样具备。当然,同替换法一样,同形结合法也是一种很好的判定同义词的辅助方法。
三、义素分析法
义素分析法是从西方引进的一种语言学理论分析方法,又称为语义成分分析法。这种方法最初用于研究不同文化社团的亲属之间的关系,后来才被广泛应用于分析各种语义成分之间的关系。它借鉴了音位学上划分最小的音素来概括音位建立音位系统的方法,来分析语言的义素构成。通过对语言的义素构成进行分析,从而了解它的意义构成方式、结构及整体语义系统。义素分析法明确地揭示了语义场的关系,而且还揭示了义位间的结构和义位形成的系统,使词义间所存在的那些细微的差别也一目了然地呈现了出来。
义素是最小的不能独立运用的语义单位,是词义的区别特征。作为义素本身,它不能够直接出现在语言的使用环境中,只有当不同的义素组合起来形成义位,才能构成一个能够独立运用的意义。我们所说的义位就是指某个义项的词义,是语义系统中最基本的语义单位,它由一组义素来构成。
“义位”与“义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一般来说,在词典中一个义项反映一个义位。“义位”属于语义学范畴,在我国语言学界大都可以用来指称词的一个意义。“义项”属于词典学范畴,是指在词典中对语义进行分项解释的一个系列,或者是其中的每个单项。从理论上讲,词义学中的义位相当于汉语词典中的义项,只是“汉语中的义项既包括语素义项,也包括词义项,而义位与之对应的是词义项。”[6]“一个单义词只有一个义位,多义词有多个义位。”[7]对义位进行分析就可以得到最小的意义单位义素。如果义位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表示彼此共性的义素和相应的表示彼此差异的义素组成的,那么,这些义位的聚合就可以称之为语义场。而我们要对义位的义素进行分析,就必须将其放在一定的语义场内。
语义场借用了物理学中“场”的概念,语言学中的语义场是指语义的类聚,它是通过不同词之间的对比,来概括它们词义的共同特点或是关系而划分出来的类。对不同词的意义进行比较,可以看到某些词义与另一些词义存在的一些共同的特点和相互的关系。人们可以根据这些词义上的共同特点和这种相互之间的关系,把词分成大大小小的不同的类别,这就是词义的聚合,而分出来的类就是语义场。如果各个词义有着共同的义素,那么就表明它们同属于一个语义场,如有一些不同的义素,就表明词义彼此之间的区别。例如:
表1
表1中“+”表示某个义位包含有该义素,“-”表示某义位不包含有该义素。共同的义素表明各个词义之间的联系,而区别义素的存在则表示各个词的词义之间的区别,这样我们就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各词的有关词义。这里所说的“共同”和“区别”是相对的,如果将“巨大”同“宏大”进行比较,“数量、形体、宏伟”就成为区别义素。如果将“巨大”同“庞大”进行比较,那么“数量、形体”就不能构成比较的义素,所以,我们要选择正确的义素进行分析。
义素确立的过程就是对一个词义进行分析的过程。一个词义包含许许多多的义素,将这个词义中的一些具有区别特征的义素、有对立关系的特征总结归纳出来,就是义素分析的全过程。在利用义素分析法来区别同义词时,我们常会看到这样的例子:
表2
从表2的排列分析中我们可归纳出它们各自的义素。第一行的词语表明的是“人类”,以下的二、三、四行的词语表明的是“兽类”,在有关兽类的词语中又可以分出“牛”“羊”“猪”这三个小类。从表2中还可以看出,第一列词语表示的是“男性”或“雄性”的一类词,第二列词语表示的是“女性”或“雌性”的一类词,第三列词语表示的是“成年”或“未成年”的一类词。根据以上每个词所拥有义素的不同情况,可分别归纳出不同义素的组合情况,从而对词语进行必要的分析。
在进行义素分析时,首先要将几个需要考察的对象设定在一个语义场内,通过分析和比较找出这几个被考察对象的义素,这也是最关键的一道程序。义素分析的目的就是为了了解每个被分析的对象的情况,将分析后所得到的义素列出语义结构式或语义矩阵,也就是将各个义素做线性排列或者将分析结果列成图表(如表1),通过这样的语义结构式或者矩阵,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各个词之间的差异。但是,在分析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对义位的义素分析必须在一定的语义场内进行。
2.选取义素时必须提取跟其他的词有所区别的义素。
3.所提取的应该是最小的义素,寻找那些最小的有区别价值的义素。
4.只有确定一组词的共同义素,才能使有关的分析建立在共同意义的基础上。
义素分析法使同义词的辨析变得清晰明了、趋于精细。它的最大好处在于所分析的义位包含了各个方面的要素,可对义项进行系统的分析。在确定义项的时候,我们应当根据词在不同语境中的概念义的异同来确定,这种说法为义素分析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义素分析正是通过提取概念义的义素来分析概念义的异同的。它对某一个概念进行解构、分析,从这些分析中提取义素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再进行义位的诠释、义项的划分,最后总结出分析性的解释意义的文字。留学生在学习汉语词汇时,基本上是以义项为单位进行学习的,并且以义项作为辨析单位符合词义辨析的客观规律。所以,采用义素分析法来判定同义词,有利于留学生对同义词的接受,从而能更好地帮助留学生学习和掌握同义词,并且在运用同义词进行交际时减少偏误的产生。可见,在对外汉语教学中进行词义的判定时,义素分析法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判定方法。
注 释:
[1]张志毅:《确定同义词的几个基本观点》,《吉林师范大学报》,1965年第1期,第79页。
[2]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第127页。
[3]刘叔新:《现代汉语同义词词典》,第366页。
[4]张志毅:《简明同义词典》,第162页。
[5]张志毅,张庆云:《汉语词义学》,第125页。
[6]曹炜:《现代汉语词义学》,第88页。
[7]张志毅,张庆云:《词汇语义学》,第16页。
参考文献:
[1]姜雪.同义词研究与对外汉语词汇教学[J].考试周刊,2008,(12).
[2]陈杰.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同义词辨析[J].理论界,2005,(12).
[3]许晓华.从对外汉语教学的视角看同义词的替换问题[J].现代语文(语言研究),2007,(4).
[4]张志毅.简明同义词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
[5]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6]张志毅,张庆云.汉语词义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7]曹炜.现代汉语词义学[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
[8]池昌海.五十年汉语同义词研究焦点概述[J].杭州大学学报,1998,(2).
[9]刘叔新.现代汉语同义词词典[Z].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10]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重排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尚菲 吉林四平 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 1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