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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据笔者前一段时间对九十六个单位的帐户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竟有十多个单位已先后出租、出借过银行贴户,占被调查审计单位的11.4%。这些单位出租、出借账户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三:一是互相借用。有的单位为逃避银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经济监督,任意扩大专用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开支,甚至搞计划外基建,从自己账户支取资金不方便,于是找有关单位“协贫’。彼此借用账户,各得其便;二是图谋私利,索取出租费。有些单位财会人员,或想买便宜货,或想利用职权捞点外快;三是利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偷漏国家税收,截留隐瞒转移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