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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型的财产犯罪应当将非法占有目的作为构成要件,在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中,从司法实践出发,可以将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区分为二个阶段,以诈骗类犯罪为例,可分为诈骗财物和处理财物阶段;对非法占有目的提出了非法占有、拒不返还二个子概念,通过对二个阶段、二个子概念的详细分析,可以更好地阐释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