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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湖北省武汉市的文先生向本刊投诉,称武汉各大超市内箭牌糖果的内外包装生产日期不一致,他认为这对食品安全构成了隐患,也对消费者的权益构成了侵犯。近日。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赶赴武汉,就此展开了调查。
多个“生产日期”之惑
“大大”泡泡糖曾是文先生的儿子最喜欢吃的糖果之一。但从2008年4月起,文先生虽然还断断续续地购买泡泡糖,却不再让家人食用,因为他发现内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非常混乱。
“一包泡泡糖有三四个生产日期。”文先生说,他不知道这样的泡泡糖质量有没有保证。“我买了这么多,是保存证据,以防万一。”文先生指着两个大手提袋说。
两个手提袋满满当当,提在手里沉甸甸的,装的全是他两年来从武汉市各大商场超市购买的“大大”泡泡糖。记者打开看了看,这些糖果主要是名称为“大大果冻柔软泡泡糖什锦味”和“大大梦幻2味”的两种泡泡糖,均未开封,包装完好。
文先生拿出其中一袋,先让记者看了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然后又费力地隔着塑料外包装调整着里面的糖果,以便能够看到小包装上的生产日期
这样不会损坏泡泡糖的原包装。
记者仔细对比后发现,这袋泡泡糖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内包装上标注的确实不一致。这袋条码为6923450681367的“大大梦幻2味”泡泡糖,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07年lO月16日”;而糖果包装纸上的生产日期则有四个,分别是:“2007年10月16日”、“2007年10月18日”、“2007年11月4日”、“2007年11月5日”。泡泡糖有4种口味:热情蜜瓜芒果味、酷爽柠檬青柠味、酸甜双重草莓味、奇趣草莓香蕉味。每种口味对应着一个生产日期,时间最长相差20天。泡泡糖外包装上标注有“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美国箭牌糖类有限公司监制并授权”字样,制造商为“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番禺工厂”,保质期为24个月。购物小票显示,此包泡泡糖购自北京华联综超股份武汉中华路分公司,购买时间为2008年4月14日。
“大大泡泡糖”是箭牌公司旗下的主打产品之一。公开资料显示,箭牌公司生产的系列产品主要有“绿箭”、“黄箭”、“白箭”、“益达”无糖口香糖和“劲浪”超凉口香糖、“大大”泡泡糖、“真知棒”棒棒糖等品牌,在中国消费者当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根据华南国际调查公司的消费者调查,箭牌产品的知名度高达99%。早在2003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中央电视台等单位共同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商标大赛”中,“箭牌”就荣膺“中国人喜爱的十大外国商标”,2004年更是获得英国“超级品牌”机构在中国颁发的“超级品牌”称号。
据了解,美国箭牌糖果有限公司是国际糖果业界的领军者之一和全球最大的口香糖生产及销售商,已有百余年历史,在全球14个国家和地区设有19家工厂,行销180多个国家。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是其在中国设立的独资企业,目前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市番禺区和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分别设有3家工厂=
“箭牌公司作为跨国名牌企业,出现这种情况是我想不到的,这明显违反国家规定嘛。我认为这对消费者既不尊重,又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无法让人放心,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文先生强调,“我之所以向媒体反映不是为了私利,而是为了公众的利益,是想引起消费者的普遍关注,否则我就跟王海学了。”
“大大果冻柔软泡泡糖什锦味”也是类似的情况。记者仔细一一比对,两个手提袋里的泡泡糖,购自不同时间、不同商场,均存在生产日期标注混乱的问题。从文先生提供的购物发票来看,销售这些泡泡糖的卖场还有武汉中百、武汉武商、武汉家乐福超市、武汉中商、易初莲花等,几乎囊括了武汉各大知名商场超市。
武汉市九省通衢,商业全国闻名,在“中部经济”中独树一帜,历来就是商家必争之地。“武汉中百”、“武汉武商”、“武汉中商”还是三大商业上市公司。“家乐福”、“易初莲花”等也均是海外知名的大公司。
随后,记者对上述各大商场超市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的“大大果冻柔软泡泡糖什锦味”和“大大梦幻2味”两种泡泡糖,普遍存在内外包装生产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但均未过包装上注明的保质期,目前仍在专架和收银口正常销售。
就此记者致电武汉市“12315”热线咨询,工作人员答复说:“这肯定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在武汉市武昌区工商局,消保处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以前查处的‘内外包装生产日期混乱’的产品往往是过了保质期,不法商家偷换包装企图瞒天过海。”
消保处处长刘大清明确表态:“这是不合法的。”同时表示无论什么情况,无论什么产品,内外包装的生产日期应该一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史际春认为,内外包装生产日期标识混乱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系列要求。其中第四小条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史际春分析说,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一是“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保质期”。史济春认为箭牌大大泡泡糖内外包装生产日期不一致、有多个生产日期的情况属于“没有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
消费者鲜有察觉
耐人寻味的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生产日期标识错位的“大大”泡泡糖产品,均未过保质期。
在武汉中百仓储首义路购物广场,记者购买了两袋什锦味“大大果冻柔软泡泡糖”,条码为6923450681381。糖果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090107”,内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则有3个:“090107”、“090109”、“090110”。
中百客服相关负责人赵凤霞(音)说,内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应该是一致的”,但这些糖果生产日期前后仅差几天,且没过保质期,质量应该没有问题。
“这种情况在食品行业很多的”,她解释说,糖果都是从生产流水线上下来的,不同口味的泡泡糖生产日期不一样,在分装时就容易出现这种情况。她认为,箭牌作为名牌企业,详细地标注糖果生产日期,这也是企业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她笑言:“如果是小商小贩,可能就直接只标注一个外包装生产日期。”
随后她为记者拨通了箭牌公司驻武汉办事处邓经理的电话。邓经理没有正面回答“内外包装生产日期不一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只是解释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不同口味的泡泡糖来自于不同的生产 线,所以日期会“略有出入”。
邓经理说:“箭牌公司作为世界知名企业,不可能也绝不会拿自己的声誉开玩笑。”
他强调:“只要不过保质期,质量就绝对没有问题。”
史际春教授认为,箭牌泡泡糖生产日期标识不清的确不能说明其质量有问题,如果这是偶然情况,那可能是因为企业疏忽,但这一现象存在一年久多,则说明企业质量管理上存在漏洞。
箭牌“大大泡泡糖”生产日期标识不规范的情况并不限于武汉市,在北京市,记者在“物美”连锁超市购买到了同样情况的同类产品。
事实上,这种情况并不易为消费者察觉。
泡泡糖作为主要针对儿童的一种食品,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时都不会对其生产日期仔细查看。如果不留心或者不打开外部包装,消费者一般只会查看泡泡糖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而不会注意到泡泡糖小包装上的生产日期。
记者就生产日期内外标识不一致的一袋未开封的“大大梦幻2味”泡泡糖,随机访问了在武汉武商量贩超市出入的10名消费者,7个人看了外包装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两个人看了看是“箭牌公司”生产的,反问记者:“有问题吗?”另外一人简单看了看,说:“我从来不吃泡泡糖。”
在北京惠新西街的华堂超市出口,记者就什锦味“大大果冻柔软泡泡糖”内外包装不一致的情况随机向消费者咨询是否合法,10人中有4人回答“应该没问题”,有5人回答“不清楚”,只有一人表示“肯定不合法”。
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工商部门的统计数据来看,“多个生产日期”且“不过保质期”这种现象投诉也较为少见。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统计数据少并不意味着这种情况就少,而只能说明这种情况还没有引起企业和消费者的足够重视。”
包装不一致的缘起
箭牌这些生产日期内外包装不一致的泡泡糖并非来自非法渠道,而是来自于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的生产商。
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驻武汉办事处的邓经理斩钉截铁地对记者说:“武汉各大商场超市的箭牌糖果都是由箭牌公司直接供货,没有任何中间环节,中间不可能被人做手脚,因此质量问题大可放心。”
箭牌公司销售部高级重点客户主任杨迪在内部培训交流会上的一段话也佐证了这一点:“我在通过销售培训生项目后,担任重点客户负责人,为家乐福、沃尔玛、乐购、易初莲花、大润发、麦德龙等直供客户制订合理可行的销售策略,并定期和每个客户进行业务回顾,与直供客户建立了稳定积极的合作关系。在销售执行中,我带领团队……使直供店系统收银口整体覆盖率大幅提升,家乐福、易初莲花更是完全覆盖。”
在致电箭牌公司800-8301099免费服务热线时,其6326号接线员对记者反映的情况一点也不吃惊,“这很正常的,公司都知道”,因为按生产流程,外包装和糖果的小包装是分开做的,泡泡糖是从生产线下来的,一条生产线生产一种口味的泡泡糖,内外标注的生产日期自然会有出入,质量尽管放心好了。
记者就此事电话咨询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企业事务部,但迟迟未见回复。
令人不安的并不是箭牌的泡泡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是由此引发的一种担心。有专家认为,“风起于青萍之末”, “见惯不怪”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对质量管理细节的漠视和对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的偏差。
业内人士指出,箭牌公司作为糖果行业的标杆,其一举一动都不可避免地附加了“风向标”的指向作用。
众所周知,一种产品从生产到终端销售,其间有多个监管环节,除了企业自检、国家相关部门检查外,各大商场超市也都有相应的质检部。商圈内把商场超市负责进货的人员称之为“买手”,记者就“大大梦幻2味”泡泡糖标识不规范的情况询问武汉中百的“买手”时,得到的回答是,“没发现”、“箭牌能有问题?”
据知情人透露,作为产品渠道终端的商场超市和生产商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商场超市的所谓质检,更多的是一种形式和利益上的博弈。“市场终端的监管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手续,如果把产品监管的重任放在这一环节,很不现实。”
现实是,关于食品包装的标识问题,已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的视线,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
不久前沸沸扬扬的“王海状告可口可乐”案就吸引了无数眼球。据媒体广泛报道,王海状告可口可乐的理由是,“在美国和欧洲标明咖啡因含量的可口可乐,在中国未标注咖啡因含量和危害”,“不同时期对咖啡因的‘标识不一致’”,“易导致儿童成瘾”,“涉嫌歧视中国消费者”等。
由此又引发了民间的讨论和质疑,外资企业的落地莫非存在“水土”问题?有网友评论,企业追逐利润是天然本性,但中国法律制度的宽松与一些地方政府保护的行为,也为跨国公司提供了不规范的环境。
珠三角地区的著名维权律师周立太说:“很多企业跑到政府去诉苦,说有我这样的律师在这里,他们待不下去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评论说,不能简单地把外资企业产业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概念化,情感不能代替制度和法律,暴露在公众面前的、引起广泛注意的问题往往具有典型性,政府对待所有企业应一视同仁,更重要的是要及时把问题肃清,迅速纳入到制度和法律层面予以解决,消除隐患。
中国现行体制对职能的划分是质检部门管理生产领域,工商部门管理流通领域。史际春教授认为,市场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但仅凭政府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市场呼唤全民的力量。对企业来说,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本土企业,不要怕出现问题,关键是发现问题之后,首先正视问题,继而解决问题。
“小事情”引发的深思考
据箭牌官网资料,箭牌中国旗下的产品分为六大类:口气清新产品、口味愉悦产品、口腔护理产品、瞬间为精神充电产品、趣致儿童产品、健康生活产品。
在箭牌的系列产品中,记者调查发现,只有属于趣致儿童产品的“大大泡泡糖”出现生产日期错位,在很多消费者眼中也只是一件小事情。箭牌的其他产品如“绿箭”、“益达”、“劲浪”等均未发现此类现象。
有经济学界人士认为,这折射出的是目前糖果市场的走位趋势,未来几年,泡泡糖类产品市场可能持续走低。另外一个最直观的现象是,几年前大街上还随处可见嘴里吹着泡泡糖的年轻人,但现在咀嚼泡泡糖的人越来越少了。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包括“大大”在内的诸多泡泡糖在出货量上已越来越小,很多大型商场超市直接无产品上架。
市场是决定企业行为的直接因素。2008年4月28日,箭牌糖类有限公司(Wm.Wrigley Jr.Company,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WY)宣布,它达成了一项与全球领先的糖果和消费品公司之一玛氏公司(Mars,Incorporated)合并的协议。这宗交易的结果是,箭牌公司成为一家私营公司,以及一家全球顶级家族企业的一部分。“这宗合并将两家强势而又具有互补性的糖果公司合为一体”。箭牌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比尔·佩瑞斯说。而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沃伦-巴菲特对此评价说,“箭牌公司的实力与玛氏公司的深厚资源和公认的品牌建设能力相互交融,将造就全球糖果市场上的一股创新和成长的强劲力量。”
之前箭牌在几年间也是动作频频:先是在2004年收购了西班牙私营食品巨头亚古利民糖果集团旗下的佳口集团部分糖果业务,继而收购了卡夫食品公司的部分糖果品牌等。而“大大”泡泡糖就是原佳口集团旗下的产品。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当时箭牌公司(中国)传播经理邓峻浩称,“这对我们现有的产品组合是一个高度的补充,收购将强化箭牌公司在全球最大糖果市场的整体地位,提升整个糖果生产供应链的效率。”
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并购案背后,反映出的是全球糖果行业激烈的竞争格局。而中国糖果市场近10年来一直保持了弥足珍贵的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这块巨大的市场蛋糕无疑是巨大的诱惑,引得各糖果巨头纷纷跑马圈地。
目前中国的糖果市场竞争已趋白热化,国产品牌有雅克、大白兔、金丝猴、徐福记、上好佳等,国外品牌有乐天、雀巢、瑞士莲、吉百利等,这无疑都对箭牌的强势地位提出了挑战和冲击。
在争夺中国市场份额上,箭牌一直不遗余力,并且它选择的是多元化道路。但业内专家指出,井购对企业的长期绩效和行业的影响难以判断,因为这依赖于企业后续的策略调整,以及糖果产业链条对于收购的反应。对于箭牌本身而言,品牌、人员、企业文化和供应链的平稳有效整合,以及整合之后持续有效的质量监控和恰到好处的品牌推广销售策略都是难决之题。
业内资深人士指出,如果把箭牌“大大”泡泡糖生产日期不一致的现象放在当前整个经济运行体系、经济生态环境的大背景下考察,那么其更多的是彰显市场和质量的风向标作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市场变化和波动剧烈的时候,更不能放松企业的宏观调控、质量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时候,企业的质量监控、企业的自查管理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至关重要。
多个“生产日期”之惑
“大大”泡泡糖曾是文先生的儿子最喜欢吃的糖果之一。但从2008年4月起,文先生虽然还断断续续地购买泡泡糖,却不再让家人食用,因为他发现内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非常混乱。
“一包泡泡糖有三四个生产日期。”文先生说,他不知道这样的泡泡糖质量有没有保证。“我买了这么多,是保存证据,以防万一。”文先生指着两个大手提袋说。
两个手提袋满满当当,提在手里沉甸甸的,装的全是他两年来从武汉市各大商场超市购买的“大大”泡泡糖。记者打开看了看,这些糖果主要是名称为“大大果冻柔软泡泡糖什锦味”和“大大梦幻2味”的两种泡泡糖,均未开封,包装完好。
文先生拿出其中一袋,先让记者看了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然后又费力地隔着塑料外包装调整着里面的糖果,以便能够看到小包装上的生产日期
这样不会损坏泡泡糖的原包装。
记者仔细对比后发现,这袋泡泡糖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内包装上标注的确实不一致。这袋条码为6923450681367的“大大梦幻2味”泡泡糖,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07年lO月16日”;而糖果包装纸上的生产日期则有四个,分别是:“2007年10月16日”、“2007年10月18日”、“2007年11月4日”、“2007年11月5日”。泡泡糖有4种口味:热情蜜瓜芒果味、酷爽柠檬青柠味、酸甜双重草莓味、奇趣草莓香蕉味。每种口味对应着一个生产日期,时间最长相差20天。泡泡糖外包装上标注有“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美国箭牌糖类有限公司监制并授权”字样,制造商为“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番禺工厂”,保质期为24个月。购物小票显示,此包泡泡糖购自北京华联综超股份武汉中华路分公司,购买时间为2008年4月14日。
“大大泡泡糖”是箭牌公司旗下的主打产品之一。公开资料显示,箭牌公司生产的系列产品主要有“绿箭”、“黄箭”、“白箭”、“益达”无糖口香糖和“劲浪”超凉口香糖、“大大”泡泡糖、“真知棒”棒棒糖等品牌,在中国消费者当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根据华南国际调查公司的消费者调查,箭牌产品的知名度高达99%。早在2003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中央电视台等单位共同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商标大赛”中,“箭牌”就荣膺“中国人喜爱的十大外国商标”,2004年更是获得英国“超级品牌”机构在中国颁发的“超级品牌”称号。
据了解,美国箭牌糖果有限公司是国际糖果业界的领军者之一和全球最大的口香糖生产及销售商,已有百余年历史,在全球14个国家和地区设有19家工厂,行销180多个国家。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是其在中国设立的独资企业,目前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市番禺区和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分别设有3家工厂=
“箭牌公司作为跨国名牌企业,出现这种情况是我想不到的,这明显违反国家规定嘛。我认为这对消费者既不尊重,又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无法让人放心,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文先生强调,“我之所以向媒体反映不是为了私利,而是为了公众的利益,是想引起消费者的普遍关注,否则我就跟王海学了。”
“大大果冻柔软泡泡糖什锦味”也是类似的情况。记者仔细一一比对,两个手提袋里的泡泡糖,购自不同时间、不同商场,均存在生产日期标注混乱的问题。从文先生提供的购物发票来看,销售这些泡泡糖的卖场还有武汉中百、武汉武商、武汉家乐福超市、武汉中商、易初莲花等,几乎囊括了武汉各大知名商场超市。
武汉市九省通衢,商业全国闻名,在“中部经济”中独树一帜,历来就是商家必争之地。“武汉中百”、“武汉武商”、“武汉中商”还是三大商业上市公司。“家乐福”、“易初莲花”等也均是海外知名的大公司。
随后,记者对上述各大商场超市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的“大大果冻柔软泡泡糖什锦味”和“大大梦幻2味”两种泡泡糖,普遍存在内外包装生产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但均未过包装上注明的保质期,目前仍在专架和收银口正常销售。
就此记者致电武汉市“12315”热线咨询,工作人员答复说:“这肯定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在武汉市武昌区工商局,消保处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以前查处的‘内外包装生产日期混乱’的产品往往是过了保质期,不法商家偷换包装企图瞒天过海。”
消保处处长刘大清明确表态:“这是不合法的。”同时表示无论什么情况,无论什么产品,内外包装的生产日期应该一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史际春认为,内外包装生产日期标识混乱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系列要求。其中第四小条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史际春分析说,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一是“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保质期”。史济春认为箭牌大大泡泡糖内外包装生产日期不一致、有多个生产日期的情况属于“没有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
消费者鲜有察觉
耐人寻味的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生产日期标识错位的“大大”泡泡糖产品,均未过保质期。
在武汉中百仓储首义路购物广场,记者购买了两袋什锦味“大大果冻柔软泡泡糖”,条码为6923450681381。糖果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090107”,内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则有3个:“090107”、“090109”、“090110”。
中百客服相关负责人赵凤霞(音)说,内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应该是一致的”,但这些糖果生产日期前后仅差几天,且没过保质期,质量应该没有问题。
“这种情况在食品行业很多的”,她解释说,糖果都是从生产流水线上下来的,不同口味的泡泡糖生产日期不一样,在分装时就容易出现这种情况。她认为,箭牌作为名牌企业,详细地标注糖果生产日期,这也是企业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她笑言:“如果是小商小贩,可能就直接只标注一个外包装生产日期。”
随后她为记者拨通了箭牌公司驻武汉办事处邓经理的电话。邓经理没有正面回答“内外包装生产日期不一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只是解释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不同口味的泡泡糖来自于不同的生产 线,所以日期会“略有出入”。
邓经理说:“箭牌公司作为世界知名企业,不可能也绝不会拿自己的声誉开玩笑。”
他强调:“只要不过保质期,质量就绝对没有问题。”
史际春教授认为,箭牌泡泡糖生产日期标识不清的确不能说明其质量有问题,如果这是偶然情况,那可能是因为企业疏忽,但这一现象存在一年久多,则说明企业质量管理上存在漏洞。
箭牌“大大泡泡糖”生产日期标识不规范的情况并不限于武汉市,在北京市,记者在“物美”连锁超市购买到了同样情况的同类产品。
事实上,这种情况并不易为消费者察觉。
泡泡糖作为主要针对儿童的一种食品,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时都不会对其生产日期仔细查看。如果不留心或者不打开外部包装,消费者一般只会查看泡泡糖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而不会注意到泡泡糖小包装上的生产日期。
记者就生产日期内外标识不一致的一袋未开封的“大大梦幻2味”泡泡糖,随机访问了在武汉武商量贩超市出入的10名消费者,7个人看了外包装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两个人看了看是“箭牌公司”生产的,反问记者:“有问题吗?”另外一人简单看了看,说:“我从来不吃泡泡糖。”
在北京惠新西街的华堂超市出口,记者就什锦味“大大果冻柔软泡泡糖”内外包装不一致的情况随机向消费者咨询是否合法,10人中有4人回答“应该没问题”,有5人回答“不清楚”,只有一人表示“肯定不合法”。
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工商部门的统计数据来看,“多个生产日期”且“不过保质期”这种现象投诉也较为少见。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统计数据少并不意味着这种情况就少,而只能说明这种情况还没有引起企业和消费者的足够重视。”
包装不一致的缘起
箭牌这些生产日期内外包装不一致的泡泡糖并非来自非法渠道,而是来自于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的生产商。
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驻武汉办事处的邓经理斩钉截铁地对记者说:“武汉各大商场超市的箭牌糖果都是由箭牌公司直接供货,没有任何中间环节,中间不可能被人做手脚,因此质量问题大可放心。”
箭牌公司销售部高级重点客户主任杨迪在内部培训交流会上的一段话也佐证了这一点:“我在通过销售培训生项目后,担任重点客户负责人,为家乐福、沃尔玛、乐购、易初莲花、大润发、麦德龙等直供客户制订合理可行的销售策略,并定期和每个客户进行业务回顾,与直供客户建立了稳定积极的合作关系。在销售执行中,我带领团队……使直供店系统收银口整体覆盖率大幅提升,家乐福、易初莲花更是完全覆盖。”
在致电箭牌公司800-8301099免费服务热线时,其6326号接线员对记者反映的情况一点也不吃惊,“这很正常的,公司都知道”,因为按生产流程,外包装和糖果的小包装是分开做的,泡泡糖是从生产线下来的,一条生产线生产一种口味的泡泡糖,内外标注的生产日期自然会有出入,质量尽管放心好了。
记者就此事电话咨询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企业事务部,但迟迟未见回复。
令人不安的并不是箭牌的泡泡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是由此引发的一种担心。有专家认为,“风起于青萍之末”, “见惯不怪”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对质量管理细节的漠视和对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的偏差。
业内人士指出,箭牌公司作为糖果行业的标杆,其一举一动都不可避免地附加了“风向标”的指向作用。
众所周知,一种产品从生产到终端销售,其间有多个监管环节,除了企业自检、国家相关部门检查外,各大商场超市也都有相应的质检部。商圈内把商场超市负责进货的人员称之为“买手”,记者就“大大梦幻2味”泡泡糖标识不规范的情况询问武汉中百的“买手”时,得到的回答是,“没发现”、“箭牌能有问题?”
据知情人透露,作为产品渠道终端的商场超市和生产商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商场超市的所谓质检,更多的是一种形式和利益上的博弈。“市场终端的监管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手续,如果把产品监管的重任放在这一环节,很不现实。”
现实是,关于食品包装的标识问题,已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的视线,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
不久前沸沸扬扬的“王海状告可口可乐”案就吸引了无数眼球。据媒体广泛报道,王海状告可口可乐的理由是,“在美国和欧洲标明咖啡因含量的可口可乐,在中国未标注咖啡因含量和危害”,“不同时期对咖啡因的‘标识不一致’”,“易导致儿童成瘾”,“涉嫌歧视中国消费者”等。
由此又引发了民间的讨论和质疑,外资企业的落地莫非存在“水土”问题?有网友评论,企业追逐利润是天然本性,但中国法律制度的宽松与一些地方政府保护的行为,也为跨国公司提供了不规范的环境。
珠三角地区的著名维权律师周立太说:“很多企业跑到政府去诉苦,说有我这样的律师在这里,他们待不下去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评论说,不能简单地把外资企业产业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概念化,情感不能代替制度和法律,暴露在公众面前的、引起广泛注意的问题往往具有典型性,政府对待所有企业应一视同仁,更重要的是要及时把问题肃清,迅速纳入到制度和法律层面予以解决,消除隐患。
中国现行体制对职能的划分是质检部门管理生产领域,工商部门管理流通领域。史际春教授认为,市场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但仅凭政府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市场呼唤全民的力量。对企业来说,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本土企业,不要怕出现问题,关键是发现问题之后,首先正视问题,继而解决问题。
“小事情”引发的深思考
据箭牌官网资料,箭牌中国旗下的产品分为六大类:口气清新产品、口味愉悦产品、口腔护理产品、瞬间为精神充电产品、趣致儿童产品、健康生活产品。
在箭牌的系列产品中,记者调查发现,只有属于趣致儿童产品的“大大泡泡糖”出现生产日期错位,在很多消费者眼中也只是一件小事情。箭牌的其他产品如“绿箭”、“益达”、“劲浪”等均未发现此类现象。
有经济学界人士认为,这折射出的是目前糖果市场的走位趋势,未来几年,泡泡糖类产品市场可能持续走低。另外一个最直观的现象是,几年前大街上还随处可见嘴里吹着泡泡糖的年轻人,但现在咀嚼泡泡糖的人越来越少了。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包括“大大”在内的诸多泡泡糖在出货量上已越来越小,很多大型商场超市直接无产品上架。
市场是决定企业行为的直接因素。2008年4月28日,箭牌糖类有限公司(Wm.Wrigley Jr.Company,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WY)宣布,它达成了一项与全球领先的糖果和消费品公司之一玛氏公司(Mars,Incorporated)合并的协议。这宗交易的结果是,箭牌公司成为一家私营公司,以及一家全球顶级家族企业的一部分。“这宗合并将两家强势而又具有互补性的糖果公司合为一体”。箭牌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比尔·佩瑞斯说。而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沃伦-巴菲特对此评价说,“箭牌公司的实力与玛氏公司的深厚资源和公认的品牌建设能力相互交融,将造就全球糖果市场上的一股创新和成长的强劲力量。”
之前箭牌在几年间也是动作频频:先是在2004年收购了西班牙私营食品巨头亚古利民糖果集团旗下的佳口集团部分糖果业务,继而收购了卡夫食品公司的部分糖果品牌等。而“大大”泡泡糖就是原佳口集团旗下的产品。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当时箭牌公司(中国)传播经理邓峻浩称,“这对我们现有的产品组合是一个高度的补充,收购将强化箭牌公司在全球最大糖果市场的整体地位,提升整个糖果生产供应链的效率。”
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并购案背后,反映出的是全球糖果行业激烈的竞争格局。而中国糖果市场近10年来一直保持了弥足珍贵的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这块巨大的市场蛋糕无疑是巨大的诱惑,引得各糖果巨头纷纷跑马圈地。
目前中国的糖果市场竞争已趋白热化,国产品牌有雅克、大白兔、金丝猴、徐福记、上好佳等,国外品牌有乐天、雀巢、瑞士莲、吉百利等,这无疑都对箭牌的强势地位提出了挑战和冲击。
在争夺中国市场份额上,箭牌一直不遗余力,并且它选择的是多元化道路。但业内专家指出,井购对企业的长期绩效和行业的影响难以判断,因为这依赖于企业后续的策略调整,以及糖果产业链条对于收购的反应。对于箭牌本身而言,品牌、人员、企业文化和供应链的平稳有效整合,以及整合之后持续有效的质量监控和恰到好处的品牌推广销售策略都是难决之题。
业内资深人士指出,如果把箭牌“大大”泡泡糖生产日期不一致的现象放在当前整个经济运行体系、经济生态环境的大背景下考察,那么其更多的是彰显市场和质量的风向标作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市场变化和波动剧烈的时候,更不能放松企业的宏观调控、质量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时候,企业的质量监控、企业的自查管理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