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对当前国际社会存在的问题,不难发现这个世界不是苦于过分的全球化,而是全球化自身的弊端日益暴露,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球治理机制,加强国际和谐社会建设,以更好地实现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全球化;全球治理;国际和谐社会
[中国分类号]D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24-2426(2007)03-0024-02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目前正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上升到国际政治的高度,面对全球问题日益恶化而治理机制相对滞后的现实,“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样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全球治理及完善全球治理机制的构想
“所谓全球治理,指的是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regimes)解决全球性的冲突、生态、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传染病等问题,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全球治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国际社会中的治理,按照罗斯瑙在有关全球治理的经典文献《没有政府的治理》一书中的全球治理指的是一种没有政府的治理途径,是“在一些行动范围中的管理机制(regulatory mechanism),尽管它们未被授予正式的权威,但是它们却发挥着有效的功能。”
1.转变传统观念,适时建立新全球治理观
一直以来,受社会环境和自身认识局限性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全球治理是国家政府或非政府组织的事,与普通大众无关。“全球治理的许多常规领域以及某些最关键领域,属于职业性的组织的专有领域,组织的知识和理解力就变成了参与促进全球治理过程的最基本证明。”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组织全球治理的理念并深深地扎根于人们的头脑之中。的确,相对而言,特定组织或集团在某些专业领域的治理有更大的合理性。但是,面对全球化带来的日益增多且复杂的问题,那种传统的组织全球治理存在很大的缺陷,很容易变成单一的排他性事物,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与时俱进、转变观念,重建一种以公民社会为基础的全球治理理念:在坚持职业组织全球治理的同时,积极动员基层组织和人民大众有组织、有秩序地逐步参与治理,形成一种有高度参与性和制度化的治理模式。
2.反思传统治理模式,完善全球治理机制建设
“在没有中央政府的国际社会中,通过国际制度而达到的全球治理具有特别的意义。”全球治理本质上是通过个体选择造成的国际制度安排来展开的,它是在一定的国际制度结构框架下进行的。全球治理的有效实施一方面有赖于各种治理主体的成熟与发展,另一方面则在于成熟且富于创新性的治理机制的产生和培育。
全球治理正像全球化国家转型一样,它也在改变着长期以来形成的国际治理形式。传统意义上的全球治理是在冷战的背景下形成的,相对来说,更像是国内治理模式的外溢,即通过市场途径的自发管理模式和通过政府途径的强制管理模式的发展,其治理往往是分散的,缺乏一种稳定的机制。在过去的近半个世纪里,这种模式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在全球化逐步加深的环境中,旧的全球问题尚未解决而新的问题业已产生,传统的治理模式逐渐失去了其进一步有效治理的合法性基础,国际社会呼唤一种新的、更加有效的全球治理模式,即在市场的自发管理途径和政府的强制管理途径之外寻找人类治理的“第三条道路”来回应全球问题的挑战,完善全球治理机制。
由于全球治理指的并不是某一清晰的社会生活领域或层面,也不可能有任何专门的组织来包办,因此,对于全球治理机制建设,应该有一个更广阔的视野,一种为便于理解全球生活高度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理性思考。就当前所处的国际社会而言,网状全球治理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新的治理途径,这种治理模式强调多元化、层次化、网络化。所谓多元化强调的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层次化是指治理客体的多层性及各层次之间的相互补充、互为影响。网络化指的是为了实现和增进全球公共利益,主权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人民大众等众多行为主体基于共同利益需求的合作,在相互依存的全球环境中共同分享权力,共同治理全球事务。可见,网状全球治理机制强调了更广泛的参与性与更深入的制度化建设,通过这种机制,公民社会与法人利益在全球政策过程中得到了更加有效的结合。
二、最终实现增进“国际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
国际社会的治理,全球治理的效果,涉及到对全球治理绩效的评估,而评估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加以测定。受制于全球治理机制的影响,国际社会的完全治理不会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它必将经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因而,对全球治理的价值评估,我们应该有阶段性目标和最终目标之分。考虑到当前国际社会的现实和治理机制的缺失,国际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必然要分阶段进行,通过各个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来达到最终目标的实现。
国家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是相辅相成的,社会的稳定是国家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国家的发展反过来也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从全球视角来看,国家、国家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活跃于国际社会这个舞台上,与国际社会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互动,对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国际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胡锦涛总书记曾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发表了《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演讲,其中提出的“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的思想得到了与会各国的高度重视。由此可见,建设国际和谐社会,符合世界各国人民要和平、谋发展、促合作的共同心愿,世界各国应该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国际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的构想最早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的政治思想。中国古代的“和合”文化作为一种传统,体现了中国人最根深蒂固的一个愿望:和谐,它能体现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这种传统作为中国的一种战略文化,对中国处理对外关系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天下主义”为视野的文化融合模式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今天我们所说的国际和谐社会可以理解为国内执政哲学在外交领域的自然延伸,是传统和谐思想与现代双赢观的结合。主要表现在:(1)国际社会和文化和谐,尊重保持全球社会、政治和文明形态之多样性。在人类历史上,各种文明都以自己的方式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过积极的贡献。针对目前的国际形势和重大矛盾,我们应加强不同文明的对话和交流,以平等开放的精神,维护文明的多样性,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协力构建各种文明兼容并蓄的和谐世界。(2)国际经济发展和谐,树立自由平等的国际社会发展观。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一员,各国都有根据本国国情选择发展道路、公平利用公共资源的自由。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发达国家有责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援助。(3)国际安全和谐,养成良好的集体安全意识。肯定以联合国为首的国际组织和各种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双边和多边主义的价值。(4)国际生态环境和谐,形成可持续性公共治理理念。在全球公共事物治理领域,在协调好国家、国际组织与社会的多层次关系的同时,加强生态保护,维护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和谐社会建设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治理机制不断完善,而且其发生效用的范围也在日益扩大,一定程度上的国际和谐社会的实现已不再是一个梦想。
责任编辑 邹顺桥
[关键词]全球化;全球治理;国际和谐社会
[中国分类号]D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24-2426(2007)03-0024-02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目前正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上升到国际政治的高度,面对全球问题日益恶化而治理机制相对滞后的现实,“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样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全球治理及完善全球治理机制的构想
“所谓全球治理,指的是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regimes)解决全球性的冲突、生态、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传染病等问题,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全球治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国际社会中的治理,按照罗斯瑙在有关全球治理的经典文献《没有政府的治理》一书中的全球治理指的是一种没有政府的治理途径,是“在一些行动范围中的管理机制(regulatory mechanism),尽管它们未被授予正式的权威,但是它们却发挥着有效的功能。”
1.转变传统观念,适时建立新全球治理观
一直以来,受社会环境和自身认识局限性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全球治理是国家政府或非政府组织的事,与普通大众无关。“全球治理的许多常规领域以及某些最关键领域,属于职业性的组织的专有领域,组织的知识和理解力就变成了参与促进全球治理过程的最基本证明。”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组织全球治理的理念并深深地扎根于人们的头脑之中。的确,相对而言,特定组织或集团在某些专业领域的治理有更大的合理性。但是,面对全球化带来的日益增多且复杂的问题,那种传统的组织全球治理存在很大的缺陷,很容易变成单一的排他性事物,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与时俱进、转变观念,重建一种以公民社会为基础的全球治理理念:在坚持职业组织全球治理的同时,积极动员基层组织和人民大众有组织、有秩序地逐步参与治理,形成一种有高度参与性和制度化的治理模式。
2.反思传统治理模式,完善全球治理机制建设
“在没有中央政府的国际社会中,通过国际制度而达到的全球治理具有特别的意义。”全球治理本质上是通过个体选择造成的国际制度安排来展开的,它是在一定的国际制度结构框架下进行的。全球治理的有效实施一方面有赖于各种治理主体的成熟与发展,另一方面则在于成熟且富于创新性的治理机制的产生和培育。
全球治理正像全球化国家转型一样,它也在改变着长期以来形成的国际治理形式。传统意义上的全球治理是在冷战的背景下形成的,相对来说,更像是国内治理模式的外溢,即通过市场途径的自发管理模式和通过政府途径的强制管理模式的发展,其治理往往是分散的,缺乏一种稳定的机制。在过去的近半个世纪里,这种模式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在全球化逐步加深的环境中,旧的全球问题尚未解决而新的问题业已产生,传统的治理模式逐渐失去了其进一步有效治理的合法性基础,国际社会呼唤一种新的、更加有效的全球治理模式,即在市场的自发管理途径和政府的强制管理途径之外寻找人类治理的“第三条道路”来回应全球问题的挑战,完善全球治理机制。
由于全球治理指的并不是某一清晰的社会生活领域或层面,也不可能有任何专门的组织来包办,因此,对于全球治理机制建设,应该有一个更广阔的视野,一种为便于理解全球生活高度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理性思考。就当前所处的国际社会而言,网状全球治理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新的治理途径,这种治理模式强调多元化、层次化、网络化。所谓多元化强调的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层次化是指治理客体的多层性及各层次之间的相互补充、互为影响。网络化指的是为了实现和增进全球公共利益,主权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人民大众等众多行为主体基于共同利益需求的合作,在相互依存的全球环境中共同分享权力,共同治理全球事务。可见,网状全球治理机制强调了更广泛的参与性与更深入的制度化建设,通过这种机制,公民社会与法人利益在全球政策过程中得到了更加有效的结合。
二、最终实现增进“国际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
国际社会的治理,全球治理的效果,涉及到对全球治理绩效的评估,而评估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加以测定。受制于全球治理机制的影响,国际社会的完全治理不会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它必将经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因而,对全球治理的价值评估,我们应该有阶段性目标和最终目标之分。考虑到当前国际社会的现实和治理机制的缺失,国际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必然要分阶段进行,通过各个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来达到最终目标的实现。
国家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是相辅相成的,社会的稳定是国家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国家的发展反过来也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从全球视角来看,国家、国家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活跃于国际社会这个舞台上,与国际社会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互动,对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国际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胡锦涛总书记曾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发表了《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演讲,其中提出的“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的思想得到了与会各国的高度重视。由此可见,建设国际和谐社会,符合世界各国人民要和平、谋发展、促合作的共同心愿,世界各国应该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国际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的构想最早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的政治思想。中国古代的“和合”文化作为一种传统,体现了中国人最根深蒂固的一个愿望:和谐,它能体现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这种传统作为中国的一种战略文化,对中国处理对外关系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天下主义”为视野的文化融合模式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今天我们所说的国际和谐社会可以理解为国内执政哲学在外交领域的自然延伸,是传统和谐思想与现代双赢观的结合。主要表现在:(1)国际社会和文化和谐,尊重保持全球社会、政治和文明形态之多样性。在人类历史上,各种文明都以自己的方式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过积极的贡献。针对目前的国际形势和重大矛盾,我们应加强不同文明的对话和交流,以平等开放的精神,维护文明的多样性,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协力构建各种文明兼容并蓄的和谐世界。(2)国际经济发展和谐,树立自由平等的国际社会发展观。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一员,各国都有根据本国国情选择发展道路、公平利用公共资源的自由。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发达国家有责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援助。(3)国际安全和谐,养成良好的集体安全意识。肯定以联合国为首的国际组织和各种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双边和多边主义的价值。(4)国际生态环境和谐,形成可持续性公共治理理念。在全球公共事物治理领域,在协调好国家、国际组织与社会的多层次关系的同时,加强生态保护,维护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和谐社会建设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治理机制不断完善,而且其发生效用的范围也在日益扩大,一定程度上的国际和谐社会的实现已不再是一个梦想。
责任编辑 邹顺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