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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关于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终裁备忘录,认为中国在若干重要的经济部门仍然存在着相当程度的政府干预,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根据美国法律,判定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需要考虑六项标准,其中之一是合资企业或他国企业的投资在多大程度上获得该国的批准,这项标准无疑对中国外资准入法及其实施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