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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是邓小平关于“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理论的进一步发展。1995年,中共中央举办中央领导同志法制讲座,江泽民在讲话中第一次提出要“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1997年江泽民主席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确立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我国的战略目标。此后,重法治建设,以法治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工作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广东省率先在全国成为依法治省的先行省,深圳市作为依法治市的试点市。在这种形势下,我省也及时提出了依法治省的目标,制定了依法治省的规划,并具体展开了我省的法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