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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们在谈到应试教育的弊端时,总是会关注学生的个性被扼杀、身心受摧残,然而却忽视了另一个受害的群体——教师。在以考试成绩论英雄的背景下,学生的分数成为评价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甚至唯一标准。这种落后、单一的评价方式成就了一些平庸的教师,同时也扼杀了一批优秀教师。毋庸置疑,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工作,是素质教育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
首先,要注意评价起点的公平化。众所周知,在田径比赛中,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所有参赛运动员都必须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起跑。同样道理,学校在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业绩进行考评的时候,也必须要考虑班级学生的起点成绩。据了解,几乎所有的学校在学生入学之初都会根据学生的入学成绩进行平均分班。但这种所谓的平均分班存在着很大的误差,实际上并不公平。其一,大多数的学校都是以一次考试的成绩作为分班的依据,这其中偶然的因素是不是很大?其二,大多数的学校都是以学生各门学科的总分及名次作为分班的依据,这其中是否考虑到各门学科之间的差异?对各门学科教师的评价是否公平、公正?其三,如果一个年级同轨的班级比较少,分配起来也许还相对公平;如果同轨的班级达到十几个,甚至二三十个,那么其中的误差是不是更大?以上的分析都还是单一从分数的角度考虑,如果透过这些表面的、肤浅层次的分数去思考,又有哪所学校在分班时考虑到了学生的兴趣爱好、行为习惯、品德素养、家庭背景、个性差异等方面的因素呢?有人也许会说:学生的个性差异是复杂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是无法量化、评析的,那么既然如此,又怎么能在学生分班存在误差、个性差异难以把握的前提下,用同一个又是唯一的尺度来评价我们这些无辜的但一直无私奉献的老师们呢?
其次,要注意评价内容的综合化。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学生,所以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最重要的指标,在以高考作为指挥棒的背景下,这是无可厚非的。但这样做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许多学校及教师片面追求升学率。“分,分,分,成了老师和学生共同的命根。”过分看重、强化学生的考试分数,忽视了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这就使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走向了良好愿望的反面,甚至钻进了教育的死胡同。从学生的角度看。他们是存在着个性差异的人,是不能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他们的唯一标准的,应该综合考虑他们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个方面的差异。从教师的角度看,因为工作对象的复杂性,从而要求评价的标准也就不能单一化,要通盘考虑、综合评价。评价的指标应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尤其是中考、高考成绩),受学生的欢迎程度,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师德修养,敬业精神,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并对这些方面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量化评估,综合考核,这样也许会相对公平一些。
第三,应注意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在以往评价的过程中,许多学校只是以一元标准(学生成绩)、一元方式(考试考查)评价教师,只看重考试的结果(分数),不注重实际的教学过程。这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是极不科学的。我们单单从分数的角度看,有的教师虽然教学成绩优秀,但他是靠拼体力、拼消耗、加班加点、搞“题海战术”换来的,是靠挤占其他学科的学习时间换取的,你能说这样的教师是优秀的吗?我们的教学还需要提高效率,“高耗低效”要排斥,“高耗高效”也是不应提倡的。我们心目中的优秀教师应该努力做到“低耗而高效”。因此,我们在评价教学结果的同时,更要关注教学的过程。另外,除了考试检测这种手段外,我们还应该通过问卷调查、随堂听课、教学督导等方式进行教学反馈,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价。
总之,教师评价,是教育教学管理中最为关键,同时也是最令人困扰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以新课程改革为主导的基础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江苏乃至全国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教师自身素质、角色定位及专业要求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对教师评价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了解教师评价的现状及特点,关注在教师评价问题上出现的新趋势,以期建立完善、系统、合理及有效的评价机制,为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首先,要注意评价起点的公平化。众所周知,在田径比赛中,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所有参赛运动员都必须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起跑。同样道理,学校在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业绩进行考评的时候,也必须要考虑班级学生的起点成绩。据了解,几乎所有的学校在学生入学之初都会根据学生的入学成绩进行平均分班。但这种所谓的平均分班存在着很大的误差,实际上并不公平。其一,大多数的学校都是以一次考试的成绩作为分班的依据,这其中偶然的因素是不是很大?其二,大多数的学校都是以学生各门学科的总分及名次作为分班的依据,这其中是否考虑到各门学科之间的差异?对各门学科教师的评价是否公平、公正?其三,如果一个年级同轨的班级比较少,分配起来也许还相对公平;如果同轨的班级达到十几个,甚至二三十个,那么其中的误差是不是更大?以上的分析都还是单一从分数的角度考虑,如果透过这些表面的、肤浅层次的分数去思考,又有哪所学校在分班时考虑到了学生的兴趣爱好、行为习惯、品德素养、家庭背景、个性差异等方面的因素呢?有人也许会说:学生的个性差异是复杂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是无法量化、评析的,那么既然如此,又怎么能在学生分班存在误差、个性差异难以把握的前提下,用同一个又是唯一的尺度来评价我们这些无辜的但一直无私奉献的老师们呢?
其次,要注意评价内容的综合化。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学生,所以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最重要的指标,在以高考作为指挥棒的背景下,这是无可厚非的。但这样做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许多学校及教师片面追求升学率。“分,分,分,成了老师和学生共同的命根。”过分看重、强化学生的考试分数,忽视了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这就使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走向了良好愿望的反面,甚至钻进了教育的死胡同。从学生的角度看。他们是存在着个性差异的人,是不能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他们的唯一标准的,应该综合考虑他们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个方面的差异。从教师的角度看,因为工作对象的复杂性,从而要求评价的标准也就不能单一化,要通盘考虑、综合评价。评价的指标应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尤其是中考、高考成绩),受学生的欢迎程度,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师德修养,敬业精神,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并对这些方面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量化评估,综合考核,这样也许会相对公平一些。
第三,应注意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在以往评价的过程中,许多学校只是以一元标准(学生成绩)、一元方式(考试考查)评价教师,只看重考试的结果(分数),不注重实际的教学过程。这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是极不科学的。我们单单从分数的角度看,有的教师虽然教学成绩优秀,但他是靠拼体力、拼消耗、加班加点、搞“题海战术”换来的,是靠挤占其他学科的学习时间换取的,你能说这样的教师是优秀的吗?我们的教学还需要提高效率,“高耗低效”要排斥,“高耗高效”也是不应提倡的。我们心目中的优秀教师应该努力做到“低耗而高效”。因此,我们在评价教学结果的同时,更要关注教学的过程。另外,除了考试检测这种手段外,我们还应该通过问卷调查、随堂听课、教学督导等方式进行教学反馈,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价。
总之,教师评价,是教育教学管理中最为关键,同时也是最令人困扰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以新课程改革为主导的基础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江苏乃至全国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教师自身素质、角色定位及专业要求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对教师评价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了解教师评价的现状及特点,关注在教师评价问题上出现的新趋势,以期建立完善、系统、合理及有效的评价机制,为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