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津知发管字[2011]16号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成长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大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促进行动,加快中小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市知识产权局设立专项资助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首件专利申请,同时鼓励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开展企事业单位首件专利咨询和代理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历史上首次申请专利的本市企事业单位以及为首件专利申请提供代理服务的专利代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