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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社会主义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各项制度有待健全,尤其是当前会计制度,迫切需要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是保证会计的监督和反映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现行的教育财务管理不利于教育主管部门事中和事前监管,各核算单位财务收支自主性、随意性较大,资金截留、挤占、挪用以及违规报销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因此改革教育财务管理势在必行。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招远市教育财务的改革,从引言;改革的基本原则;改革的措施及现实意义;改革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改革后学校财务管理应采取的对策几个方面来与大家探讨一下,希望能与读者共享,并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指正。
关键词:教育财务改革;集中核算;意义影响对策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各地不得统筹、挪用学校的各项收费。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对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实施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一、改革的基本原则
适应社会、服务全局,尊重规律、求实求效,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改革的措施及现实意义
目前教育财务改革措施主要有“集中核算体制”。
教育系统中小学财务实行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是在不改变直属单位自主理财的前提下,取消其在各自银行开户,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统一核算。这是会计体制改革的结果,是科学发展必然趋势。其有利于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
这一制度对目前的会计制度改革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用经费支出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重点突出、效率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优先保证运转,限制一般支出。由于经费使用变事后督查为事前监管,学校经费支出更加规范,改以往各校各行其是为全县市宏观控制,非教学支出比例明显下降,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加大对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的力度,达到政府采购限额和规定标准的,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对没有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低于政府采购规定标准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从源头上和制度上为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
2.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使单位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
在教育事业单位这个特殊的经济领域里,腐败现象屡见不鲜,如公款吃喝、贪污受贿、慷国家之慨办私人之事等等。尽管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是单位会计监督软弱无力,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失去约束。在单位内部设置会计核算机构,增强了会计人员对单位的依附性,会计人员作为单位的“内部人”,有的“不敢管”,有的“不愿管”,有的“管不了”,出现了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倾向,实行财会集中核算,抓住了会计这个关键环节,也就是抓住了遏制腐败的关口。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通过会计进行记录、反映和控制的,会计记录是否准确,反映是否真实,控制是否有效,将直接反映到财会核算上,只有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运行,才能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同时,取消了各单位银行帐户,对单位资金实行集中核算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截留、垫支、挪用财政性资金等现象的发生,促进“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落实,为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便利。尤其重要的是,实行财政集中核算后,将使“小金库”失去存在的空间,有利于铲除“三乱”滋生蔓延的土壤。
3.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对促进教育事业机构改革,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增加财务开支透明度有十分明显的作用
由核算中心统一代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是机构改革的基本精神。改革前对各学校不论单位大小,都设置一名会计员和出纳员,不仅浪费了人力和物力,而且影响了工作效率,改革后则可以节约大量人头费、公务费和业务费。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来看,改革前,由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帐务处理不规范,很难为单位领导提供一套完整、详实的财务报表,容易导致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单位财务管理秩序混乱。实行财会集中核算之后,可以合理运筹自己的资金,从增加单位财务收支透明度上看,通过财会集中核算,每个单位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节余多少等都准确无误地反映在会计报表上,单位收支多少、收支结构是否合理一目了然,避免了过去那种“领导签,会计报,群众不知道”的暗箱操作模式,可以督促各单位合法组织收入,合理调度资金。
三、改革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1.会计集中核算对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学校的会计岗位被取消,原来精通业务的会计被抽调到会计核算中心任职,有些学校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有无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无关紧要,报账会计随意任命,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由于业务上的牵制关系,中心与各单位往往发生分歧,成为矛盾的聚焦。有些学校对此认识不够,不予配合,有的甚至产生了抵触情绪。使学校财务管理积极性受到巨大挫伤,财务管理效率必然下降,有悖于加强单位的资金管理的要求。无法为单位合理、有效地筹集、使用资金提供合理建议,这样使得财务与会计的天然联系被割断,学校的财务活动由于不能得到会计人员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财政资金筹集与使用的效率被降低了。
2.会计集中核算使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责任不明確。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集中核算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学校的核算权和会计监督权,也相应地改变了会计责任主体资格。尽管会计核算中心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保持“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单位理财机制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但学校仍然消极地将所有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责任推向会计核算中心。如会计财务处理出现差错,学校会计信息失真或泄密,学校领导贪污挪用本单位资源,责任难以确定。
3.会计集中核算使会计核算与学校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财务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弱化。资产管理、账实核对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会计核算移至核算中心,但是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财务人员独立于学校之外,一般只能做到根据学校提供的购物发票,对新购置资产进行入账核算,对于新增的固定资产,尤其是上级部门调拨或配置的资产,如计算机、课桌等,不能对其进行及时的账务处理,致使账实难以相符。而对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管理情况无法掌握,也做不到定期清查、账实核对。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势必使学校财产物资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
改革后学校财务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1.从制度上完善会计集中核算,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核算中心的成立,在加强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系统内部要有一套完整的、可行性强的财务制度。应当完善财务治理、校舍维修治理、财务电算化治理、捐资助学款治理、食堂财务治理、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结算财务管理、财务人员治理、票据治理、应收应付款项治理、固定资产治理办法,以及规范校园出租房治理、教育局政府采购、基建维修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减少了会计选择的弹性空间。
2.加强教育内审与核算中心的信息共享。会计集中核算与教育内审是具有共同目标、应当相互协作的两种监控手段。合理处理好两者关系,信息共享,有利于提高各自的工作效力。首先,在安排教育内审人员时,可以把核算中心的部分人员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对学校财务的始发阶段有初步了解,为制定审计项目和审计的重点提供依据。其次,内部审计应与教育核算中心联网,内部审计人员能在网上看到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以便实现事前、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的结合,提升审计的层次。再次,内部审计对学校的审计告应抄送一份给核算中心,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给核算中心,将问题控制在源头。
3.加强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的治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同时,一定要加强财产物资的治理。集中核算产生账、物分离,各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卡,健全固定资产领用、废和清查盘店制度。更重要的是核算中心的资产治理员要定期与学校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在加强固定资产治理时,核算中心人员应思考如何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在购置时加强政府采购,在使用时可以采用出租、出借的形式,在系统内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尽可能节约教育成本。
教育财务集中核算有其针对性,现实性,长远性的意义,改革虽然出现了不少问题,但不能因噎废食,只要不继地完善、磨合,就会呈现适应社会、求实求效、协调发展的良好机制。
参考文献:
【1】《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 0-2020年)》
【2】申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财务管理新思路【J】,管理观察(中旬刊),2008,(6)
【3】刘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与对策浅析【J】,科教文汇(中旬刊),2007
关键词:教育财务改革;集中核算;意义影响对策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各地不得统筹、挪用学校的各项收费。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对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实施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一、改革的基本原则
适应社会、服务全局,尊重规律、求实求效,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改革的措施及现实意义
目前教育财务改革措施主要有“集中核算体制”。
教育系统中小学财务实行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是在不改变直属单位自主理财的前提下,取消其在各自银行开户,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统一核算。这是会计体制改革的结果,是科学发展必然趋势。其有利于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
这一制度对目前的会计制度改革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用经费支出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重点突出、效率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优先保证运转,限制一般支出。由于经费使用变事后督查为事前监管,学校经费支出更加规范,改以往各校各行其是为全县市宏观控制,非教学支出比例明显下降,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加大对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的力度,达到政府采购限额和规定标准的,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对没有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低于政府采购规定标准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从源头上和制度上为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
2.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使单位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
在教育事业单位这个特殊的经济领域里,腐败现象屡见不鲜,如公款吃喝、贪污受贿、慷国家之慨办私人之事等等。尽管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是单位会计监督软弱无力,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失去约束。在单位内部设置会计核算机构,增强了会计人员对单位的依附性,会计人员作为单位的“内部人”,有的“不敢管”,有的“不愿管”,有的“管不了”,出现了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倾向,实行财会集中核算,抓住了会计这个关键环节,也就是抓住了遏制腐败的关口。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通过会计进行记录、反映和控制的,会计记录是否准确,反映是否真实,控制是否有效,将直接反映到财会核算上,只有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运行,才能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同时,取消了各单位银行帐户,对单位资金实行集中核算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截留、垫支、挪用财政性资金等现象的发生,促进“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落实,为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便利。尤其重要的是,实行财政集中核算后,将使“小金库”失去存在的空间,有利于铲除“三乱”滋生蔓延的土壤。
3.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对促进教育事业机构改革,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增加财务开支透明度有十分明显的作用
由核算中心统一代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是机构改革的基本精神。改革前对各学校不论单位大小,都设置一名会计员和出纳员,不仅浪费了人力和物力,而且影响了工作效率,改革后则可以节约大量人头费、公务费和业务费。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来看,改革前,由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帐务处理不规范,很难为单位领导提供一套完整、详实的财务报表,容易导致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单位财务管理秩序混乱。实行财会集中核算之后,可以合理运筹自己的资金,从增加单位财务收支透明度上看,通过财会集中核算,每个单位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节余多少等都准确无误地反映在会计报表上,单位收支多少、收支结构是否合理一目了然,避免了过去那种“领导签,会计报,群众不知道”的暗箱操作模式,可以督促各单位合法组织收入,合理调度资金。
三、改革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1.会计集中核算对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学校的会计岗位被取消,原来精通业务的会计被抽调到会计核算中心任职,有些学校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有无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无关紧要,报账会计随意任命,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由于业务上的牵制关系,中心与各单位往往发生分歧,成为矛盾的聚焦。有些学校对此认识不够,不予配合,有的甚至产生了抵触情绪。使学校财务管理积极性受到巨大挫伤,财务管理效率必然下降,有悖于加强单位的资金管理的要求。无法为单位合理、有效地筹集、使用资金提供合理建议,这样使得财务与会计的天然联系被割断,学校的财务活动由于不能得到会计人员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财政资金筹集与使用的效率被降低了。
2.会计集中核算使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责任不明確。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集中核算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学校的核算权和会计监督权,也相应地改变了会计责任主体资格。尽管会计核算中心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保持“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单位理财机制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但学校仍然消极地将所有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责任推向会计核算中心。如会计财务处理出现差错,学校会计信息失真或泄密,学校领导贪污挪用本单位资源,责任难以确定。
3.会计集中核算使会计核算与学校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财务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弱化。资产管理、账实核对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会计核算移至核算中心,但是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财务人员独立于学校之外,一般只能做到根据学校提供的购物发票,对新购置资产进行入账核算,对于新增的固定资产,尤其是上级部门调拨或配置的资产,如计算机、课桌等,不能对其进行及时的账务处理,致使账实难以相符。而对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管理情况无法掌握,也做不到定期清查、账实核对。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势必使学校财产物资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
改革后学校财务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1.从制度上完善会计集中核算,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核算中心的成立,在加强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系统内部要有一套完整的、可行性强的财务制度。应当完善财务治理、校舍维修治理、财务电算化治理、捐资助学款治理、食堂财务治理、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结算财务管理、财务人员治理、票据治理、应收应付款项治理、固定资产治理办法,以及规范校园出租房治理、教育局政府采购、基建维修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减少了会计选择的弹性空间。
2.加强教育内审与核算中心的信息共享。会计集中核算与教育内审是具有共同目标、应当相互协作的两种监控手段。合理处理好两者关系,信息共享,有利于提高各自的工作效力。首先,在安排教育内审人员时,可以把核算中心的部分人员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对学校财务的始发阶段有初步了解,为制定审计项目和审计的重点提供依据。其次,内部审计应与教育核算中心联网,内部审计人员能在网上看到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以便实现事前、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的结合,提升审计的层次。再次,内部审计对学校的审计告应抄送一份给核算中心,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给核算中心,将问题控制在源头。
3.加强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的治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同时,一定要加强财产物资的治理。集中核算产生账、物分离,各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卡,健全固定资产领用、废和清查盘店制度。更重要的是核算中心的资产治理员要定期与学校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在加强固定资产治理时,核算中心人员应思考如何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在购置时加强政府采购,在使用时可以采用出租、出借的形式,在系统内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尽可能节约教育成本。
教育财务集中核算有其针对性,现实性,长远性的意义,改革虽然出现了不少问题,但不能因噎废食,只要不继地完善、磨合,就会呈现适应社会、求实求效、协调发展的良好机制。
参考文献:
【1】《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 0-2020年)》
【2】申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财务管理新思路【J】,管理观察(中旬刊),2008,(6)
【3】刘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与对策浅析【J】,科教文汇(中旬刊),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