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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以后,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获得广泛而深入的发展,几乎所有的中国农民开始在这种崭新的社会组织中劳动和生活。农民自己创造的这一组织形式也给学术界提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理论课题,譬如,如何看待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性质?如何定位官和国家政权组织以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关系?村民自治组织对国家的民主政治进程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等等。本刊所编发的这一组稿件,从不同方面对以上问题作了有益的探讨。我们也期待着更多的理论工作者关注并积极参与改革实践,创造出真正具有时代精神的、富有生命力的理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