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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98年6月正式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后,财政部分别于2001年和2006年进行了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新准则在债务重组范围的界定,重组收益的归属,以及采用公允价值为基础的会计处理方面都做了新的修订。本文在对2001年的债务重组准则(原准则)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合理性,并指出了新准则在具体应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