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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制度是教育教学和人才筛选的基本制度之一。从恢复高考制度三十余年的教育实践看,高考制度对于促进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重构教育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现行高考制度的弊端也很明显。不断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对于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多样化的适用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开创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那么如何完善符合我国国情、有利民族复兴的当代高考制度呢?笔者认为坚持高考制度改革,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有利民族复兴的当代高考制度。
一、高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面临知识经济和国际竞争的严峻挑战,世界各国的教育竞争已经发展为教育改革的竞争。从全世界范围内来看,对教育的改革,对高考制度的改革,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无论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俄罗斯,还是欧洲和美国等一些国家。
今天。中国的高等教育已经实现大众化,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显著特点是办学类型多样化和人才培养类型多样化。而现在的高考,让所有的考生接受同一学业标准评价,这与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相背离,也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多元化特征相违背,不管研究型大学或职业型院校,衡量标准都是一把尺子,这明显与高中新课改“实现有个性的发展”宗旨相背离,不利于选拔有创新潜能的苗子。一张试卷既考研究型大学的精英,也考接受职业教育高技能型人才,使层次类型各异的高校无法根据自己的定位和培养目标需要选拔人才,不能很好地体现人才培养及其学习内容的多样性。
一次性考试本身有重大的局限性,它不可能真正替代对一个人完整的评价,就是说一次性的笔试有本身的局限,它无法了解你的综合素质、表达能力等,只不过是一些书本知识和解题技巧。当然还有“一考定终生”、“一分定终生”,为了一分之差而导致中小学严酷的考试竞争。
高考考试制度的主要缺陷还有:一些高考加分、地方分数线、指定特招等政策违背了考试公正的原则,损害了教育公平。不少地方政府将高考升学率视为政绩,形成单一的分数评价和升学率导向,致使基础教育“为考试而教、为考试而学”的“应试教育”弊端严重,造成对学生身体健康、道德品质、个性发展和创造力的伤害,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等。
二、通过理性、建设性、渐进性的方式推进高考改革走出困境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影响面大,专业性强,面对复杂的利益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其困难不难想象。
从98年起,我国高考就一直在渐进改革:
1998年下半年,教育部提出“3+X的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被认为是治疗学生偏科、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良药”。
1999年,教育部试行高考网上录取。高校开始大规模扩招,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跨越。
2000年1月,北京、安徽等省市开始实行春、夏两季高考招生。
2001年4月2日。教育部宣布取消高考考生年龄和婚姻限制。
2003年,夏季高考时间由传统的7月7日提前到6月7日。
2003年,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到2005年,享有这一自主招生权的高校扩大到了42所。
2003年,北京、上海试行高考自主命题后,2005年高考共有15个版本的高考试卷。
2006年,上海的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各拿出300个名额,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主选拔招生,两校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录取学生,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受5%自主招生权的高考“一本”录取分数线限制,考生虽然参加高考,可分数只作为参考,或者是对比分析的“样本”一研究面试选拔与高考选拔有多大的相关性。
高考改革永无止境,需要坚定改革的方向,通过理性、建设性、渐进性的方式,用改革的实践推进改革,使高考改革走出困境,将现在“最不坏的高考制度”,最终改变为“最好的高考制度”。
三、高考改革应充分考虑选拔人才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高考的直接目的是选拔人才,核心价值是公平、公正。因此,不管高考制度如何改革,其出发点必须是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有利于学生的成才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改革不仅给考生更多的机会,也便于高校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和方向,选取专业对口、兴趣爱好对口的学生。
保持和发扬高考制度的公平价值,保障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享有大致相同的接受高等教育以及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改变国立的研究型大学招生本地化的弊端,扩大人口大省和西部地区的招生名额,逐渐均衡各地考生获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
“高考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是考试科目和录取制度的改革,一个方面,是关于考试科目的改革。如何提高考试的精准性,就是高校能够比较恰当的把所需要的人才选拔出来。另外一个方面,关于录取制度的改革,这些年,关于高考制度的改革,关于考试的问题,改革得比较多,比如说3+2、3+X做得比较多,但是录取制度的改革比较少。
录取制度的改革比较少,主要是人民大众最担心加大录取制度改革的力度,会不会导致更多的教育腐败,这是高考制度改革的真正难点!需要在充分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伴随社会法制环境和道德环境的改善,逐渐分阶段进行。
四、加强高考改革配套措施的建设
要真正体现选拔的公平,体现素质高考,要有考试内容、录取办法、分数等很多与之相配套。高考制度改革是整体教育改革的中心环节之一,需要进行缜密的整体设计。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并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
1、将考试招生纳入法制轨道
加快《考试法》制订,以法律形式明确受教育者的考试权益,明确政府、考试组织机构、大学、中学在考试、招生中的权利与责任,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追究政府、考试组织机构、大学、中学在考试招生中弄虚作假、侵犯受教育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2、改革考试加分政策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清理目前的各种高考加分政策。原则是尽可能地减少加分项目,必须保留的应降低分值,以保障全体考生公平地参与高考竞争。今后,地方行政部门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如需增加需经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建立高校自主招生公信力和问责机制
通过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高校自主招生的公信力,降低自主招生导致高考腐败的风险。建立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以及中学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在大学实行学术本位管理,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减少行政因素对招生等教育事务的干涉,减少招生过程中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建立问责机制,无论大学还是中学,发现弄虚作假的,要公开揭露,并承担相应责任,取消有关的资格和招生权利。
4、构建不同类型教育的“立交桥”
与自主招生、多次录取对应,高校应推行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探索沟通不同类型教育的“立交桥”,完善招生、培养、就业服务体系。不同类型教育的“立交桥”,可打破高校之间的壁垒,通过课程认证、学分互换等制度,形成学生可以在研究型大学与其它大学、普通高校与职业高校之间流动的通道,以及灵活地接受高等教育的多种形式,从而实现学生的“学习自由”,并减缓一次性高考的压力,促进高校教育竞争。
5、保障农村学生的入学机会
保障农村学生公平接受研究型大学的教育机会。可规定国立重点高校录取农村生源的比例,在自主招生中对农村家庭学生实行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或对农村家庭学生加分,弥补农村学生因基础教育质量所造成的与城市学生的差距。
但是,现行高考制度的弊端也很明显。不断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对于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多样化的适用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开创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那么如何完善符合我国国情、有利民族复兴的当代高考制度呢?笔者认为坚持高考制度改革,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有利民族复兴的当代高考制度。
一、高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面临知识经济和国际竞争的严峻挑战,世界各国的教育竞争已经发展为教育改革的竞争。从全世界范围内来看,对教育的改革,对高考制度的改革,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无论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俄罗斯,还是欧洲和美国等一些国家。
今天。中国的高等教育已经实现大众化,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显著特点是办学类型多样化和人才培养类型多样化。而现在的高考,让所有的考生接受同一学业标准评价,这与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相背离,也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多元化特征相违背,不管研究型大学或职业型院校,衡量标准都是一把尺子,这明显与高中新课改“实现有个性的发展”宗旨相背离,不利于选拔有创新潜能的苗子。一张试卷既考研究型大学的精英,也考接受职业教育高技能型人才,使层次类型各异的高校无法根据自己的定位和培养目标需要选拔人才,不能很好地体现人才培养及其学习内容的多样性。
一次性考试本身有重大的局限性,它不可能真正替代对一个人完整的评价,就是说一次性的笔试有本身的局限,它无法了解你的综合素质、表达能力等,只不过是一些书本知识和解题技巧。当然还有“一考定终生”、“一分定终生”,为了一分之差而导致中小学严酷的考试竞争。
高考考试制度的主要缺陷还有:一些高考加分、地方分数线、指定特招等政策违背了考试公正的原则,损害了教育公平。不少地方政府将高考升学率视为政绩,形成单一的分数评价和升学率导向,致使基础教育“为考试而教、为考试而学”的“应试教育”弊端严重,造成对学生身体健康、道德品质、个性发展和创造力的伤害,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等。
二、通过理性、建设性、渐进性的方式推进高考改革走出困境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影响面大,专业性强,面对复杂的利益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其困难不难想象。
从98年起,我国高考就一直在渐进改革:
1998年下半年,教育部提出“3+X的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被认为是治疗学生偏科、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良药”。
1999年,教育部试行高考网上录取。高校开始大规模扩招,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跨越。
2000年1月,北京、安徽等省市开始实行春、夏两季高考招生。
2001年4月2日。教育部宣布取消高考考生年龄和婚姻限制。
2003年,夏季高考时间由传统的7月7日提前到6月7日。
2003年,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到2005年,享有这一自主招生权的高校扩大到了42所。
2003年,北京、上海试行高考自主命题后,2005年高考共有15个版本的高考试卷。
2006年,上海的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各拿出300个名额,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主选拔招生,两校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录取学生,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受5%自主招生权的高考“一本”录取分数线限制,考生虽然参加高考,可分数只作为参考,或者是对比分析的“样本”一研究面试选拔与高考选拔有多大的相关性。
高考改革永无止境,需要坚定改革的方向,通过理性、建设性、渐进性的方式,用改革的实践推进改革,使高考改革走出困境,将现在“最不坏的高考制度”,最终改变为“最好的高考制度”。
三、高考改革应充分考虑选拔人才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高考的直接目的是选拔人才,核心价值是公平、公正。因此,不管高考制度如何改革,其出发点必须是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有利于学生的成才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改革不仅给考生更多的机会,也便于高校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和方向,选取专业对口、兴趣爱好对口的学生。
保持和发扬高考制度的公平价值,保障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享有大致相同的接受高等教育以及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改变国立的研究型大学招生本地化的弊端,扩大人口大省和西部地区的招生名额,逐渐均衡各地考生获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
“高考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是考试科目和录取制度的改革,一个方面,是关于考试科目的改革。如何提高考试的精准性,就是高校能够比较恰当的把所需要的人才选拔出来。另外一个方面,关于录取制度的改革,这些年,关于高考制度的改革,关于考试的问题,改革得比较多,比如说3+2、3+X做得比较多,但是录取制度的改革比较少。
录取制度的改革比较少,主要是人民大众最担心加大录取制度改革的力度,会不会导致更多的教育腐败,这是高考制度改革的真正难点!需要在充分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伴随社会法制环境和道德环境的改善,逐渐分阶段进行。
四、加强高考改革配套措施的建设
要真正体现选拔的公平,体现素质高考,要有考试内容、录取办法、分数等很多与之相配套。高考制度改革是整体教育改革的中心环节之一,需要进行缜密的整体设计。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并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
1、将考试招生纳入法制轨道
加快《考试法》制订,以法律形式明确受教育者的考试权益,明确政府、考试组织机构、大学、中学在考试、招生中的权利与责任,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追究政府、考试组织机构、大学、中学在考试招生中弄虚作假、侵犯受教育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2、改革考试加分政策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清理目前的各种高考加分政策。原则是尽可能地减少加分项目,必须保留的应降低分值,以保障全体考生公平地参与高考竞争。今后,地方行政部门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如需增加需经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建立高校自主招生公信力和问责机制
通过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高校自主招生的公信力,降低自主招生导致高考腐败的风险。建立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以及中学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在大学实行学术本位管理,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减少行政因素对招生等教育事务的干涉,减少招生过程中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建立问责机制,无论大学还是中学,发现弄虚作假的,要公开揭露,并承担相应责任,取消有关的资格和招生权利。
4、构建不同类型教育的“立交桥”
与自主招生、多次录取对应,高校应推行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探索沟通不同类型教育的“立交桥”,完善招生、培养、就业服务体系。不同类型教育的“立交桥”,可打破高校之间的壁垒,通过课程认证、学分互换等制度,形成学生可以在研究型大学与其它大学、普通高校与职业高校之间流动的通道,以及灵活地接受高等教育的多种形式,从而实现学生的“学习自由”,并减缓一次性高考的压力,促进高校教育竞争。
5、保障农村学生的入学机会
保障农村学生公平接受研究型大学的教育机会。可规定国立重点高校录取农村生源的比例,在自主招生中对农村家庭学生实行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或对农村家庭学生加分,弥补农村学生因基础教育质量所造成的与城市学生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