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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发展使我们的生存“数字化”,网络传输缩短了时间、空间的作用,使我们的生活更为便利。但直该注意的是,网络传输中有信息、有资源、有自由,但更有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怍品的权利人仍然有权享受著作权法所赋予他的各种财产性权利和精神性权利。然而传统著作权制度毕竟在高科技面前受到冲击。如何加强对著作权制度的研究,给网络传输一个完善的法律保护。达到权利人和公众利益的平衡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