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引言
会计-税收差异是分别依照财务会计准则反映企业经济业务实质和依照税收法规核算企业应缴所得税额时产生的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的差异。随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税收法规的变更,会计-税收差异逐渐扩大。我国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不断变革,一方面使得会计准则在反映企业日常业务的经济实质上更加准确,税法在服务税务征管部门方面更加完善;另一方面也使得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更加复杂,客观上给企业提供了巨大的操纵空间,同时,也给外部信息使用者解释逐渐扩大的会计-税收差异带来了很大困难。
会计-税收差异主要是由制度因素、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三方面所导致的。美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迅速扩大的会计-税收差异近50%需要用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来解释(Desai,2003),这一点在发展中国家也得到了印证。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数据表明,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的影响因子和代理变量与会计-税收差异具有高度的一致,制度因素只可以解释部分会计-税收差异(Dwi,Yulianti and Debby,2011;戴德明,2006)。同时,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的代理变量可以通过对会计-税收差异进行分离得到,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和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被广泛地用在研究设计中,来考察基于盈余管理和避税信息含量的会计-税收差异的经济后果(Desai and Dharmapala,2006;Frank,2009)。
二、会计-税收差异的动因分析
会计-税收差异实际上是制度、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三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指标本身不具有明显的经济含义。前人很多文献针对会计-税收差异进行分析,使用多种方法和经验证据,发现了盈余管理的指标和避税的指标同会计-税收差异显著正相关,证明了会计-税收差异在撇除制度因素以后,可以分为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和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并且前人在研究中已经通过构建统计模型,使用从会计-税收差异分离出的部分作为衡量盈余管理和避税的指标。Manzon and Plesko(2002)发现使用部分衡量税收激进行为的指标可以解释很大一部分会计-税收差异,并且就用这种方式估计的会计-税收差异作为衡量避税激进度的指标。而Desai(2003)最早清晰的解释了会计-税收差异的全部组成部分,基于美国1996~2000年的数据,首次通过构建衡量盈余管理和避税的指标,来测试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的解释度,发现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可以解释除制度因素以外的剩余50%的会计-税收差异。Desai and Dharmapala(2006)基于会计-税收差异中的盈余管理和避税组成部分,用应计利润对会计-税收差异进行回归,得到的残差估计值作为避税动机的衡量指标。后来关于避税行为研究的文献多次使用到这个模型来估计公司的避税行为。
而发展中国家的会计-税收差异,同样是由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两部分构成。Dwi,Yulianti and Debby(2011)用印尼的数据证明了盈余管理的变动趋势和会计-税收差异的变动趋势具有很强的一致性,同时影响盈余管理的因素同样也对会计-税收差异有很大影响。由于印尼特殊的税收法规,在印尼,会计-税收差异主要是盈余管理驱动型的差异。
与此同时,国内的学者也通过研究会计-税收差异的经济后果为盈余管理驱动型和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提供了间接经验证据。伍利娜(2007)根据会计-税收差异幅度的大小构造投资组合,获得了较好的套利回报,说明了会计-税收差异蕴含了明显的盈余管理信息,得出了会计-税收差异是盈余管理和税收筹划行为的直接结果的结论。叶康涛(2006)通过考察会计-税收差异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证明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越大,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利润差异也越大。Chan et al.(2010)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税收差异与其被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审计调整额显著正相关,这意味着用会计-税收差异及其变体来刻画企业避税行为在中国适用,中国的经验数据同样证明了避税驱动的会计-税收差异的存在。
国内外已有研究表明,会计-税收差异包括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盈余管理驱动的会计-税收差异和避税驱动的会计-税收差异,并且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的大小具有直接的传导作用。因此,我们选择股权特征这一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具有直接影响的因素,研究其对盈余管理行为驱动的会计-税收差异和避税行为驱动的会计-税收差异的影响。
三、股权特征与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
1.股权性质
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越密切,因此更有义务承担政府的社会支出。
在中国这个特殊国情下,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上升期,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基建、社会保障以及其他服务于政府目标的项目中,因此更需要国有企业帮助政府来实现社会目标,承担社会责任(吴联生,2009)。同时,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大股东和政府的一致性就越高,这也决定了国有股权比例越大,避税动机越小。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其所有者缺位的现象就越严重,使得所有者和经营者具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经理人在考虑是否进行避税行为时,往往会更多的权衡税收节约和非税成本,在税收筹划上表现的更加保守,往往放弃税收节约而追求账面利润的最大化。
从另一方面来说,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经营管理者行为会更多的受到政府的监督,同时国有上市公司作为一种稀缺资源,会得到政府的各种扶持以帮助其经营发展,政府的支援使得国有股权比例高的企业降低税收性支出的压力较少。因此,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其避税动机越小。
基于国有股权比例越高,避税动机越小的推断以及前述避税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国有股权比例越高,其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小。
2.股权集中度
税收是政府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形式,而作为企业所有者的股东,是企业利润的最终享有者,因此征税行为对于企业股东而言,是一种强制的资源分割。Chen et al.(2010)也表明了所得税对于公司和股东来说是一项成本,股东往往偏好于税收规避以节约成本。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企业,对公司利润的诉求会表现的更加集中和明显,那么征税这样一个利润再分配的行为,在股权集中度高的企业,股东规避政府利润分配,保留企业利润的动机也会更加一致和强烈。同时,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企业,其对管理层的监督和控制力度越强,而税收筹划本身需要管理层的有力协作和公司资源的整合,对管理层有效的控制力可以降低税收筹划的成本。因此,股权集中度越高,公司的避税动机越强。
基于股权集中度对公司避税动机正向影响的推断以及前述避税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股权集中度越高,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大。
3.管理层持股
关于管理层持股与避税动机的关系,在国外的研究中,学者普遍认为权益激励导致管理层在避税上更加激进,Rego and Wilson(2012)研究发现对管理者的股权激励是公司税收激进行为的一个决定因素,主要是因为股权激励可以促使经理人去进行一些较为高风险的行为,来提升其持有股权的价值。而激进的避税行为包含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时也会给公司和经理人带来一定成本,例如经理人进行税收筹划行为,对经理人本身并无利益,避税行为只是增加了股东的财富和公司的价值,而经理人却要为此承担避税行为一旦被监管机关发现后对其职业生涯的巨大影响以及避税活动对其管理下公司的业绩的巨大影响,基于风险规避和理性偏好假设下的经理人会不愿意进行避税行为;但是股权激励使得经理人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股东的角色,降低了经理人和股东并不一致性,经理人的股权激励就促使经理人去进行这样一项具有风险但是能够提高其持有股权价值的活动。因此从这个维度上来说,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管理层得到的个人激励也就越大,因此避税动机也越大。
基于管理层持股比例对公司避税动机正向的影响的推断及上述避税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大。
四、股权特征与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
1.股权性质
目前关于股权性质对做高会计利润行为的影响,比较传统的观点认为,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其所有权缺位的现象越严重,经营者因而没有得到相应的产权约束和制度约束,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容易滥用职权,使企业出现监督失控的状态。同时为应付升职压力和业绩考核需求,经理人在企业业绩处于低迷状态下,易做高会计利润,进行利润操纵。潘琰和辛清泉(2004)也从“契约理论”的角度来考察国有股权下企业管理者盈余管理的动机,认为国企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和政府干预等问题很可能会损害其会计信息质量,国有企业的管理层一般不具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为达成自身利益最大化,管理层更有动机去追求控制权收益而不是货币收益,管理层出于自利行为的考虑会进行会计利润的操纵。
而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学者从国有股权能够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面临较弱的市场压力以及更加注重企业的公众形象出发,认为国有股权比例越高,其做高会计利润的动机越小。吴联生和薄仙慧(2009)发现国有控股公司正向盈余管理水平显著低于非国有公司,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经理人相对于非国有企业经理人面临的市场压力更弱,因此非国有企业经理人有更大的动机进行正向盈余管理来提高公司报告的业绩,以获得市场对他们的信心。杜兴强和温日光(2007)也发现了国有企业不仅仅是以盈利为单一目标,同时还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需要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因此国有企业并非始终倾向于进行较多的盈余管理,从而也不一定具有较差的盈余质量。相反,国有企业由于其特殊的最终控制人,使得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在政府的监督之下,因此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具有较小的盈余管理动机。
基于上述股权性质对公司做高会计利润行为尚无一致定论的理论分析以及前述盈余管理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股权性质对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的影响方向具有不确定性。
2.股权集中度
关于股权集中度对做高会计利润动机的影响,学术界主要从以下两类观点来考虑,一类观点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矛盾越严重,则越有可能出现利用做高会计利润来掩饰其“掏空”行为的现象(Shleifer and Vishny,1997;Leuz et al.,2003);而另一类观点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和控制能力就越强,因此能够有效遏制管理层自利性质的盈余管理行为,Donnelly and Lynch(2002)就认为外部大股东主导型的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显著少于管理者主导型的企业。而在中国,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矛盾会更加突出,股权集中度越高的公司,越有倾向对大众股东隐藏企业的真实情况,从而为自身谋取利益,因此第一类观点会占主导作用。我们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盈余管理动机越大。
基于股权集中度对公司做高会计利润行为正向影响的理论分析以及上述盈余管理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股权集中度越高,企业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大。
3.管理层持股
现代企业制度中存在着两对矛盾:股东和管理层的矛盾,大股东和小股东的矛盾,而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是大股东和小股东的矛盾。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其利益越容易受到大股东的影响与其一致。尤其是2008年以后,管理者持有的股份允许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因此管理层更加有动机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以利于其自身所持股权在二级市场的转让套现。所以,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公司做高会计利润以维护高市值的动机越强。
基于管理层持股比例对公司做高会计利润行为正向的影响以及上述盈余管理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企业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大。
五、结论
会计-税收差异在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不断变革的过程中,呈逐渐扩大的趋势。上市公司存在利用会计-税收之间的差异进行一系列的操纵行为来达到自身目的的现象。同时,以往学者在研究中已经多次证明不同类型的会计-税收差异会导致不一样的经济后果,而且中国证券市场对这部分差异的定价由于中小投资者对这部分差异尚不能清晰的解读而不准确,无法及时的通过股价对差异进行反映。因此,深入研究会计-税收差异的内涵,并且从公司的基本股权特征的角度去考察会计-税收差异的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综合前人关于会计-税收差异驱动因素的研究和股权特征对企业行为的理论分析,进一步研究了股权特征对会计-税收差异的影响。本文的基本结论是:(1)股权集中度和管理层持股对会计-税收差异具有显著影响,其中股权集中度越高,管理层持股越多,会计-税收差异越大。(2)国有股持股比例越高,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小,但对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的影响方向具有不确定性。
会计-税收差异是分别依照财务会计准则反映企业经济业务实质和依照税收法规核算企业应缴所得税额时产生的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的差异。随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税收法规的变更,会计-税收差异逐渐扩大。我国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不断变革,一方面使得会计准则在反映企业日常业务的经济实质上更加准确,税法在服务税务征管部门方面更加完善;另一方面也使得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更加复杂,客观上给企业提供了巨大的操纵空间,同时,也给外部信息使用者解释逐渐扩大的会计-税收差异带来了很大困难。
会计-税收差异主要是由制度因素、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三方面所导致的。美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迅速扩大的会计-税收差异近50%需要用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来解释(Desai,2003),这一点在发展中国家也得到了印证。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数据表明,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的影响因子和代理变量与会计-税收差异具有高度的一致,制度因素只可以解释部分会计-税收差异(Dwi,Yulianti and Debby,2011;戴德明,2006)。同时,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的代理变量可以通过对会计-税收差异进行分离得到,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和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被广泛地用在研究设计中,来考察基于盈余管理和避税信息含量的会计-税收差异的经济后果(Desai and Dharmapala,2006;Frank,2009)。
二、会计-税收差异的动因分析
会计-税收差异实际上是制度、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三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指标本身不具有明显的经济含义。前人很多文献针对会计-税收差异进行分析,使用多种方法和经验证据,发现了盈余管理的指标和避税的指标同会计-税收差异显著正相关,证明了会计-税收差异在撇除制度因素以后,可以分为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和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并且前人在研究中已经通过构建统计模型,使用从会计-税收差异分离出的部分作为衡量盈余管理和避税的指标。Manzon and Plesko(2002)发现使用部分衡量税收激进行为的指标可以解释很大一部分会计-税收差异,并且就用这种方式估计的会计-税收差异作为衡量避税激进度的指标。而Desai(2003)最早清晰的解释了会计-税收差异的全部组成部分,基于美国1996~2000年的数据,首次通过构建衡量盈余管理和避税的指标,来测试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的解释度,发现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可以解释除制度因素以外的剩余50%的会计-税收差异。Desai and Dharmapala(2006)基于会计-税收差异中的盈余管理和避税组成部分,用应计利润对会计-税收差异进行回归,得到的残差估计值作为避税动机的衡量指标。后来关于避税行为研究的文献多次使用到这个模型来估计公司的避税行为。
而发展中国家的会计-税收差异,同样是由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两部分构成。Dwi,Yulianti and Debby(2011)用印尼的数据证明了盈余管理的变动趋势和会计-税收差异的变动趋势具有很强的一致性,同时影响盈余管理的因素同样也对会计-税收差异有很大影响。由于印尼特殊的税收法规,在印尼,会计-税收差异主要是盈余管理驱动型的差异。
与此同时,国内的学者也通过研究会计-税收差异的经济后果为盈余管理驱动型和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提供了间接经验证据。伍利娜(2007)根据会计-税收差异幅度的大小构造投资组合,获得了较好的套利回报,说明了会计-税收差异蕴含了明显的盈余管理信息,得出了会计-税收差异是盈余管理和税收筹划行为的直接结果的结论。叶康涛(2006)通过考察会计-税收差异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证明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越大,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利润差异也越大。Chan et al.(2010)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税收差异与其被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审计调整额显著正相关,这意味着用会计-税收差异及其变体来刻画企业避税行为在中国适用,中国的经验数据同样证明了避税驱动的会计-税收差异的存在。
国内外已有研究表明,会计-税收差异包括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盈余管理驱动的会计-税收差异和避税驱动的会计-税收差异,并且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的大小具有直接的传导作用。因此,我们选择股权特征这一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和避税行为具有直接影响的因素,研究其对盈余管理行为驱动的会计-税收差异和避税行为驱动的会计-税收差异的影响。
三、股权特征与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
1.股权性质
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越密切,因此更有义务承担政府的社会支出。
在中国这个特殊国情下,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上升期,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基建、社会保障以及其他服务于政府目标的项目中,因此更需要国有企业帮助政府来实现社会目标,承担社会责任(吴联生,2009)。同时,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大股东和政府的一致性就越高,这也决定了国有股权比例越大,避税动机越小。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其所有者缺位的现象就越严重,使得所有者和经营者具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经理人在考虑是否进行避税行为时,往往会更多的权衡税收节约和非税成本,在税收筹划上表现的更加保守,往往放弃税收节约而追求账面利润的最大化。
从另一方面来说,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经营管理者行为会更多的受到政府的监督,同时国有上市公司作为一种稀缺资源,会得到政府的各种扶持以帮助其经营发展,政府的支援使得国有股权比例高的企业降低税收性支出的压力较少。因此,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其避税动机越小。
基于国有股权比例越高,避税动机越小的推断以及前述避税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国有股权比例越高,其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小。
2.股权集中度
税收是政府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形式,而作为企业所有者的股东,是企业利润的最终享有者,因此征税行为对于企业股东而言,是一种强制的资源分割。Chen et al.(2010)也表明了所得税对于公司和股东来说是一项成本,股东往往偏好于税收规避以节约成本。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企业,对公司利润的诉求会表现的更加集中和明显,那么征税这样一个利润再分配的行为,在股权集中度高的企业,股东规避政府利润分配,保留企业利润的动机也会更加一致和强烈。同时,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企业,其对管理层的监督和控制力度越强,而税收筹划本身需要管理层的有力协作和公司资源的整合,对管理层有效的控制力可以降低税收筹划的成本。因此,股权集中度越高,公司的避税动机越强。
基于股权集中度对公司避税动机正向影响的推断以及前述避税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股权集中度越高,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大。
3.管理层持股
关于管理层持股与避税动机的关系,在国外的研究中,学者普遍认为权益激励导致管理层在避税上更加激进,Rego and Wilson(2012)研究发现对管理者的股权激励是公司税收激进行为的一个决定因素,主要是因为股权激励可以促使经理人去进行一些较为高风险的行为,来提升其持有股权的价值。而激进的避税行为包含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时也会给公司和经理人带来一定成本,例如经理人进行税收筹划行为,对经理人本身并无利益,避税行为只是增加了股东的财富和公司的价值,而经理人却要为此承担避税行为一旦被监管机关发现后对其职业生涯的巨大影响以及避税活动对其管理下公司的业绩的巨大影响,基于风险规避和理性偏好假设下的经理人会不愿意进行避税行为;但是股权激励使得经理人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股东的角色,降低了经理人和股东并不一致性,经理人的股权激励就促使经理人去进行这样一项具有风险但是能够提高其持有股权价值的活动。因此从这个维度上来说,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管理层得到的个人激励也就越大,因此避税动机也越大。
基于管理层持股比例对公司避税动机正向的影响的推断及上述避税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大。
四、股权特征与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
1.股权性质
目前关于股权性质对做高会计利润行为的影响,比较传统的观点认为,国有股权比例越高的企业,其所有权缺位的现象越严重,经营者因而没有得到相应的产权约束和制度约束,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容易滥用职权,使企业出现监督失控的状态。同时为应付升职压力和业绩考核需求,经理人在企业业绩处于低迷状态下,易做高会计利润,进行利润操纵。潘琰和辛清泉(2004)也从“契约理论”的角度来考察国有股权下企业管理者盈余管理的动机,认为国企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和政府干预等问题很可能会损害其会计信息质量,国有企业的管理层一般不具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为达成自身利益最大化,管理层更有动机去追求控制权收益而不是货币收益,管理层出于自利行为的考虑会进行会计利润的操纵。
而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学者从国有股权能够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面临较弱的市场压力以及更加注重企业的公众形象出发,认为国有股权比例越高,其做高会计利润的动机越小。吴联生和薄仙慧(2009)发现国有控股公司正向盈余管理水平显著低于非国有公司,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经理人相对于非国有企业经理人面临的市场压力更弱,因此非国有企业经理人有更大的动机进行正向盈余管理来提高公司报告的业绩,以获得市场对他们的信心。杜兴强和温日光(2007)也发现了国有企业不仅仅是以盈利为单一目标,同时还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需要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因此国有企业并非始终倾向于进行较多的盈余管理,从而也不一定具有较差的盈余质量。相反,国有企业由于其特殊的最终控制人,使得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在政府的监督之下,因此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具有较小的盈余管理动机。
基于上述股权性质对公司做高会计利润行为尚无一致定论的理论分析以及前述盈余管理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股权性质对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的影响方向具有不确定性。
2.股权集中度
关于股权集中度对做高会计利润动机的影响,学术界主要从以下两类观点来考虑,一类观点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矛盾越严重,则越有可能出现利用做高会计利润来掩饰其“掏空”行为的现象(Shleifer and Vishny,1997;Leuz et al.,2003);而另一类观点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和控制能力就越强,因此能够有效遏制管理层自利性质的盈余管理行为,Donnelly and Lynch(2002)就认为外部大股东主导型的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显著少于管理者主导型的企业。而在中国,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矛盾会更加突出,股权集中度越高的公司,越有倾向对大众股东隐藏企业的真实情况,从而为自身谋取利益,因此第一类观点会占主导作用。我们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盈余管理动机越大。
基于股权集中度对公司做高会计利润行为正向影响的理论分析以及上述盈余管理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股权集中度越高,企业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大。
3.管理层持股
现代企业制度中存在着两对矛盾:股东和管理层的矛盾,大股东和小股东的矛盾,而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是大股东和小股东的矛盾。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其利益越容易受到大股东的影响与其一致。尤其是2008年以后,管理者持有的股份允许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因此管理层更加有动机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以利于其自身所持股权在二级市场的转让套现。所以,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公司做高会计利润以维护高市值的动机越强。
基于管理层持股比例对公司做高会计利润行为正向的影响以及上述盈余管理行为对会计-税收差异正向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企业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大。
五、结论
会计-税收差异在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不断变革的过程中,呈逐渐扩大的趋势。上市公司存在利用会计-税收之间的差异进行一系列的操纵行为来达到自身目的的现象。同时,以往学者在研究中已经多次证明不同类型的会计-税收差异会导致不一样的经济后果,而且中国证券市场对这部分差异的定价由于中小投资者对这部分差异尚不能清晰的解读而不准确,无法及时的通过股价对差异进行反映。因此,深入研究会计-税收差异的内涵,并且从公司的基本股权特征的角度去考察会计-税收差异的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综合前人关于会计-税收差异驱动因素的研究和股权特征对企业行为的理论分析,进一步研究了股权特征对会计-税收差异的影响。本文的基本结论是:(1)股权集中度和管理层持股对会计-税收差异具有显著影响,其中股权集中度越高,管理层持股越多,会计-税收差异越大。(2)国有股持股比例越高,避税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越小,但对盈余管理驱动型的会计-税收差异的影响方向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