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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高校助学贷款帮助很多大学生完成了学业,但贷后违约问题日益凸显。本文从诚信缺失、意识淡薄、就业严峻、制度缺陷四个方面分析了还贷违约的原因,然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四个对策。
[关键词]湖南 高校助学贷款 违约 对策
湖南于2000年8月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它是湖南高校贫困学生资助的主要途径,是湖南高校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的重要源泉,促进了教育公平。但贷后违约问题日益凸显。
一、湖南高校学生还贷违约的原因
笔者根据湖南几所高校调查发现,学生还贷违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诚信缺失,恶意违约在2%左右
个别大学生缺乏诚信,认为国家助学贷款的钱是国家的,欠的钱是国家或集体的,不还是没关系的。更甚者,有的想“捞便宜”,毕业后故意留下错误的地址和电话,玩“人间蒸发”游戏,意在银行催交还款不成功。这些学生有还贷能力却不还贷,是恶意拖欠还款。
2.意识淡薄,无意违约在18%左右
据调查发现,有些学生并不缺乏诚信的品质,只是这种品质没有得到强化,没有将内在的诚信品质转化为现代社会中的商业信用行为,没有将“信用”作为判断一个人素质与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准。于是他们对贷款合同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意识到违约后所产生的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所以这些学生还款也不是很积极主动,就出现了以下无意违约情况。有的因工作忙,遗忘还款时间;有的对还款信息不够了解,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规定是一知半解甚至是一无所知,不知道应该在什么期限内以什么样方式在哪个银行还款。
3.就业严峻,被迫违约在40%左右
随着高校扩招,大学生就业严峻,尤其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大多来自贫困地区,经济条件差,社会关系匮乏,为节约成本多选择冷门专业,所以毕业等于失业。有的即使勉强就业,工资也不高,还需补贴父母,买房,结婚等开支,对于还贷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4.政策缺陷,人为违约在40%左右
还贷机制单一。当前,我省主要运用的是限时一次性还清。这种还贷机制没有考虑到贷款学生在还贷时的就业收入情况,以及还贷后他们的生活是否受到严重影响等因素。因此,毕业后收入不高的学生就不得不拖欠还款;而没有找到稳定工作的学生,拖欠贷款就更不足为奇了。
还款程序不合理。由于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大部分都需异地还贷,都是首先向学校提出还款申请,然后把钱电汇到指定帐户,银行再根据省资助中心从各校收集到的还款名单在指定日期批量扣款。由于不是学生本人面对面还款,有的学生因自己算错利息或忘记存入卡的年费,而因少几元钱或几毛钱而未在规定时间里还款成功,从而造成还贷违约。并且银行也不能及时通知到本人,贷款学生还一直认为还款成功。
代扣指定的银行不固定。譬如,湖南某高校学生在大一时贷了一次款,折卡是在中国银行长沙市八一桥分行,大二时贷的款折卡是在中国银行长沙市赤岗分行。那么这个学生必须分别到这两个银行还贷。如此苛刻的还款条件,很容易造成大面积的还款拖欠。
二、湖南高校学生助学贷款违约的对策分析
1.加强诚信教育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高校作为育人场所,首先,必须把诚信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他们一诺千金,诚信做人。其次,学校要利用各种契机,如召开全校获得奖助学金学生颁奖大会、系级班级表彰会、签订贷款合同书时,对学生进行诚信意识和感恩的教育。另外,可以举办一些活动来进行教育,如定期举办诚信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等活动;举行还款承诺仪式;请银行工作人员开展讲座,向学生解释违约后的严重性;學校也可以奖惩结合,在校园中将按时还贷的学生树立为“诚信标兵”进行宣传,将违约的学生作为反面教材进行公布。
2.学校要提供贷前、贷中、贷后的全程式服务
学校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中间人”,在贷款管理中有着不可懈怠的作用。在贷前,学校要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宣传栏等,向学生宣传贷款政策,使学生了解贷款程序以及贷款违约导致的后果。在贷中,要让学生清楚贷款协议中的条款和内容;提醒学生要与放贷人(银行)保持联系;让学生清楚各种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让学生知道办理延缓还款、办理展期以及免除还款的条件;让学生知道贷款违约的后果。在贷后,让学生留下居住地址、受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亲属的地址;让学生清楚还贷程序和应向哪家银行还款以及银行的地址与联系方式;让学生记住自己还款的最后期限;帮助学生制定还款计划;重新验证学校保存借款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
3.着力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首先,学校要树立“能力助人”的观点,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努力提高这些贷款学生的综合素质,帮助他们“苦练内功”,使他们在就业中脱颖而出,还贷难问题才会随之解决。另外,政府还应多推行一些贷款代偿或减免制度和贴息制度。譬如,多鼓励并且优先贫困优秀毕业生到落后偏远乡村去工作(如村官、教师或义务兵),规定服务期为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者,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当地政府代偿制度,或贷款减免制度。此外,国家助学贷款政府贴息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到毕业后半年或一年,因为学生不一定在毕业就能立即找到工作,这样给学生一个喘气的时间。
4.不断完善助学贷款政策
建立多元化还款模式。我省要针对高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设定灵活多样的弹性还款方案,学生可以“量体裁衣”来选择合适的还贷方式。例如,通过减免优惠,鼓励学生提前一次性还清;为了兼顾借贷双方的利益和需求,可以选择按收入比例还贷法;为了减轻学生还贷压力,可以像买房子一样按揭,按月还贷等。
设计人性化还款程序。鉴于此,银行应该人性化设计还款程序,在当前银行管理系统越来越现代化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用邮局汇款、自动转账、用支票或银行汇票、网络或电话交费服务系统等方便快捷的还款方法,最好是能提供可以异地或跨行还贷的途径。
安排弹性化还款时间。我省的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应在毕业生工作稳定下来之后,再根据他们的工作地区、单位性质、行业等情况,针对不同的个体来设定弹性化的还款期限,使得拥有较高收入的群体能尽快还款,对收入偏低的群体,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参考文献:
[1]黄维,沈红. 基于金融“功能范式”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创新[J].中国软科学, 2006,(10):75-76.
[2]王和. 建立我国助学贷款保险机制的构想[J].中国金融, 2007.
[3]宋冰,聂圣平.国家助学贷款后违约现象、成因及对策探析[J].浙江金融,2009,(2):51-52.
[关键词]湖南 高校助学贷款 违约 对策
湖南于2000年8月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它是湖南高校贫困学生资助的主要途径,是湖南高校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的重要源泉,促进了教育公平。但贷后违约问题日益凸显。
一、湖南高校学生还贷违约的原因
笔者根据湖南几所高校调查发现,学生还贷违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诚信缺失,恶意违约在2%左右
个别大学生缺乏诚信,认为国家助学贷款的钱是国家的,欠的钱是国家或集体的,不还是没关系的。更甚者,有的想“捞便宜”,毕业后故意留下错误的地址和电话,玩“人间蒸发”游戏,意在银行催交还款不成功。这些学生有还贷能力却不还贷,是恶意拖欠还款。
2.意识淡薄,无意违约在18%左右
据调查发现,有些学生并不缺乏诚信的品质,只是这种品质没有得到强化,没有将内在的诚信品质转化为现代社会中的商业信用行为,没有将“信用”作为判断一个人素质与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准。于是他们对贷款合同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意识到违约后所产生的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所以这些学生还款也不是很积极主动,就出现了以下无意违约情况。有的因工作忙,遗忘还款时间;有的对还款信息不够了解,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规定是一知半解甚至是一无所知,不知道应该在什么期限内以什么样方式在哪个银行还款。
3.就业严峻,被迫违约在40%左右
随着高校扩招,大学生就业严峻,尤其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大多来自贫困地区,经济条件差,社会关系匮乏,为节约成本多选择冷门专业,所以毕业等于失业。有的即使勉强就业,工资也不高,还需补贴父母,买房,结婚等开支,对于还贷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4.政策缺陷,人为违约在40%左右
还贷机制单一。当前,我省主要运用的是限时一次性还清。这种还贷机制没有考虑到贷款学生在还贷时的就业收入情况,以及还贷后他们的生活是否受到严重影响等因素。因此,毕业后收入不高的学生就不得不拖欠还款;而没有找到稳定工作的学生,拖欠贷款就更不足为奇了。
还款程序不合理。由于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大部分都需异地还贷,都是首先向学校提出还款申请,然后把钱电汇到指定帐户,银行再根据省资助中心从各校收集到的还款名单在指定日期批量扣款。由于不是学生本人面对面还款,有的学生因自己算错利息或忘记存入卡的年费,而因少几元钱或几毛钱而未在规定时间里还款成功,从而造成还贷违约。并且银行也不能及时通知到本人,贷款学生还一直认为还款成功。
代扣指定的银行不固定。譬如,湖南某高校学生在大一时贷了一次款,折卡是在中国银行长沙市八一桥分行,大二时贷的款折卡是在中国银行长沙市赤岗分行。那么这个学生必须分别到这两个银行还贷。如此苛刻的还款条件,很容易造成大面积的还款拖欠。
二、湖南高校学生助学贷款违约的对策分析
1.加强诚信教育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高校作为育人场所,首先,必须把诚信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他们一诺千金,诚信做人。其次,学校要利用各种契机,如召开全校获得奖助学金学生颁奖大会、系级班级表彰会、签订贷款合同书时,对学生进行诚信意识和感恩的教育。另外,可以举办一些活动来进行教育,如定期举办诚信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等活动;举行还款承诺仪式;请银行工作人员开展讲座,向学生解释违约后的严重性;學校也可以奖惩结合,在校园中将按时还贷的学生树立为“诚信标兵”进行宣传,将违约的学生作为反面教材进行公布。
2.学校要提供贷前、贷中、贷后的全程式服务
学校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中间人”,在贷款管理中有着不可懈怠的作用。在贷前,学校要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宣传栏等,向学生宣传贷款政策,使学生了解贷款程序以及贷款违约导致的后果。在贷中,要让学生清楚贷款协议中的条款和内容;提醒学生要与放贷人(银行)保持联系;让学生清楚各种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让学生知道办理延缓还款、办理展期以及免除还款的条件;让学生知道贷款违约的后果。在贷后,让学生留下居住地址、受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亲属的地址;让学生清楚还贷程序和应向哪家银行还款以及银行的地址与联系方式;让学生记住自己还款的最后期限;帮助学生制定还款计划;重新验证学校保存借款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
3.着力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首先,学校要树立“能力助人”的观点,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努力提高这些贷款学生的综合素质,帮助他们“苦练内功”,使他们在就业中脱颖而出,还贷难问题才会随之解决。另外,政府还应多推行一些贷款代偿或减免制度和贴息制度。譬如,多鼓励并且优先贫困优秀毕业生到落后偏远乡村去工作(如村官、教师或义务兵),规定服务期为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者,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当地政府代偿制度,或贷款减免制度。此外,国家助学贷款政府贴息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到毕业后半年或一年,因为学生不一定在毕业就能立即找到工作,这样给学生一个喘气的时间。
4.不断完善助学贷款政策
建立多元化还款模式。我省要针对高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设定灵活多样的弹性还款方案,学生可以“量体裁衣”来选择合适的还贷方式。例如,通过减免优惠,鼓励学生提前一次性还清;为了兼顾借贷双方的利益和需求,可以选择按收入比例还贷法;为了减轻学生还贷压力,可以像买房子一样按揭,按月还贷等。
设计人性化还款程序。鉴于此,银行应该人性化设计还款程序,在当前银行管理系统越来越现代化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用邮局汇款、自动转账、用支票或银行汇票、网络或电话交费服务系统等方便快捷的还款方法,最好是能提供可以异地或跨行还贷的途径。
安排弹性化还款时间。我省的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应在毕业生工作稳定下来之后,再根据他们的工作地区、单位性质、行业等情况,针对不同的个体来设定弹性化的还款期限,使得拥有较高收入的群体能尽快还款,对收入偏低的群体,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参考文献:
[1]黄维,沈红. 基于金融“功能范式”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创新[J].中国软科学, 2006,(10):75-76.
[2]王和. 建立我国助学贷款保险机制的构想[J].中国金融, 2007.
[3]宋冰,聂圣平.国家助学贷款后违约现象、成因及对策探析[J].浙江金融,2009,(2):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