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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有偿资金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起,中央财政取消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但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中仍有较大数量的财政有偿资金。有偿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及时回收,事关财政资金的安全,责任重大。为此,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坚持把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管理贯穿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立项和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