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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李铭婚后育有一女李婷,两年前我们离了婚,经法院判决,女儿由李铭抚养。其实离婚时,我是坚决要求女儿跟随我生活的,无奈李铭也是这样的态度,谁也不肯让步,最后法院认为女儿由他抚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把抚养权判给了他。如今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再婚后的我工作、收入都稳定,而女儿虽然名义上由他抚养,实际上一直和他的父母生活。我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便和李铭协商。我认为自己受过良好的教育,能给女儿更好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女儿成长。但李铭并不理睬我,女儿成长的环境好不好,他漠不关心,只是不想把抚养权给我。如果我走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