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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了解梅河口市中小学校食堂卫生状况,确保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调查我市62所中小学校食堂的卫生设施及管理措施。卫生设施薄弱及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淡薄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强化卫生监督,帮助从业单位规范各种卫生设施及管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
关键词 学校食堂 卫生状况 调查
近年来,通过学生集体用餐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呈上升趋势,为了确保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007年9月我们对梅河口市城区62所中小学校食堂的卫生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
资料与方法
调查对象:以梅河口市城区62所有供应学生集体用餐的中小学校食堂为调查范围。
调查内容和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采用现场查看、询问的方法,调查卫生许可证与健康证、卫生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素质、采购食品索证、结构布局、基础设施、餐具消毒情况等。
结果
“两证”情况及从业人员素质:62所中小学校食堂中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有49所,占76.87%;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34所,占54.8%;有自身管理检查记录的21所,占33.9%。在全部317名食堂从业人员中,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48人,占15.1%;小学文化程度的245人,占77.3%;文盲24人,占7.6%;持年度有效健康证的258名,占81.4%。抽查食堂从业人员280名,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210名,占91.3%;无证的20人,全部为新增人员。加工食品时穿戴衣帽的88人(56.4%)。在接受调查265名从业人员中,曾接受卫生知识培训的104人,占39.2%;对食品卫生知识有大概了解的98名,占37.0%。
卫生设施情况:62所中小学校食堂均有不同程度存在流程布局不合理情况,主要表现为功能分区不全,粗加工间、烹调间、配餐间、食具洗消间和食品仓库缺少或不符合卫生要求。其中有专门的原料粗加工场所32所,占51.6%;烹调间、配餐间、白案间和食品仓库缺少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143所,占69.4%;粗加工、洗涤、烹调均在一间房内的16所,占25.8%;直接在餐厅或操作间内售饭菜的2所,占38.7%。操作工程中能做到生熟分开存放无交叉污染的有23所,占37.1%;餐厅及操作间有三防设施28所,占45.2%。其中纱门纱窗密闭良好并做到正常使用的只有15所(24.2%),垃圾桶符合卫生要求的8所,占12.90%;有专用的餐具洗涤、消毒、保洁消毒设施的29所,占44.5%;有冷藏设施的14所,占22.6%。
餐具消毒情况:餐具消毒设施不全,各个学校均无固定的洗、消、冲三级池或盆,绝大部分的洗、消、冲池同时用于食品原料(如肉菜)的清洗,80%(50/62)的食堂用废水对食具进行冲烫,只用12所用药物进行消毒。抽查餐具156份,合格94份,合格率60.3%,其中中学食堂餐具合格率为49.3%(31/62),小学为54.6%(34/62),幼儿园为65.8%(41/62)。
管理制度:62个单位有8所未健全各项管理制度。18所制度落实不力,无自身管理检查记录。各个学校虽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学生集体用餐管理,但未能制定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有的学校食堂租赁给个人承包,管理上出现脱节。而且管理人员由于不了解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缺乏有效的管理。在采购和销售食品过程中不索证或验收登记,不注意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我市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状况不容乐观,普遍存在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卫生设施不完善的情况。因此,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督与指导工作,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卫生管理,不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制作过程中要严防生熟交叉污染,做好餐具消毒工作。严格规范各种设施及管理,并要求增设全封闭的熟食配餐间以及必要的卫生设施,强调采购食品要索证或验收登记,不采购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并审查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进一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将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作为学校目标管理的硬性指标。同时对学校管理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加强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教育,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从业人员要做到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加强食堂的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注意个人卫生,宣传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改善内外环境的卫生状况,杜绝人为因素引起的不良现象。
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及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严格审查发证。同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及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对学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就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的行为,依法严肃进行处罚。在帮助、教育为主的基础上同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学校食堂同其他食品行业一样走上“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关键词 学校食堂 卫生状况 调查
近年来,通过学生集体用餐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呈上升趋势,为了确保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007年9月我们对梅河口市城区62所中小学校食堂的卫生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
资料与方法
调查对象:以梅河口市城区62所有供应学生集体用餐的中小学校食堂为调查范围。
调查内容和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采用现场查看、询问的方法,调查卫生许可证与健康证、卫生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素质、采购食品索证、结构布局、基础设施、餐具消毒情况等。
结果
“两证”情况及从业人员素质:62所中小学校食堂中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有49所,占76.87%;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34所,占54.8%;有自身管理检查记录的21所,占33.9%。在全部317名食堂从业人员中,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48人,占15.1%;小学文化程度的245人,占77.3%;文盲24人,占7.6%;持年度有效健康证的258名,占81.4%。抽查食堂从业人员280名,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210名,占91.3%;无证的20人,全部为新增人员。加工食品时穿戴衣帽的88人(56.4%)。在接受调查265名从业人员中,曾接受卫生知识培训的104人,占39.2%;对食品卫生知识有大概了解的98名,占37.0%。
卫生设施情况:62所中小学校食堂均有不同程度存在流程布局不合理情况,主要表现为功能分区不全,粗加工间、烹调间、配餐间、食具洗消间和食品仓库缺少或不符合卫生要求。其中有专门的原料粗加工场所32所,占51.6%;烹调间、配餐间、白案间和食品仓库缺少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143所,占69.4%;粗加工、洗涤、烹调均在一间房内的16所,占25.8%;直接在餐厅或操作间内售饭菜的2所,占38.7%。操作工程中能做到生熟分开存放无交叉污染的有23所,占37.1%;餐厅及操作间有三防设施28所,占45.2%。其中纱门纱窗密闭良好并做到正常使用的只有15所(24.2%),垃圾桶符合卫生要求的8所,占12.90%;有专用的餐具洗涤、消毒、保洁消毒设施的29所,占44.5%;有冷藏设施的14所,占22.6%。
餐具消毒情况:餐具消毒设施不全,各个学校均无固定的洗、消、冲三级池或盆,绝大部分的洗、消、冲池同时用于食品原料(如肉菜)的清洗,80%(50/62)的食堂用废水对食具进行冲烫,只用12所用药物进行消毒。抽查餐具156份,合格94份,合格率60.3%,其中中学食堂餐具合格率为49.3%(31/62),小学为54.6%(34/62),幼儿园为65.8%(41/62)。
管理制度:62个单位有8所未健全各项管理制度。18所制度落实不力,无自身管理检查记录。各个学校虽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学生集体用餐管理,但未能制定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有的学校食堂租赁给个人承包,管理上出现脱节。而且管理人员由于不了解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缺乏有效的管理。在采购和销售食品过程中不索证或验收登记,不注意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我市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状况不容乐观,普遍存在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卫生设施不完善的情况。因此,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督与指导工作,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卫生管理,不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制作过程中要严防生熟交叉污染,做好餐具消毒工作。严格规范各种设施及管理,并要求增设全封闭的熟食配餐间以及必要的卫生设施,强调采购食品要索证或验收登记,不采购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并审查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进一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将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作为学校目标管理的硬性指标。同时对学校管理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加强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教育,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从业人员要做到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加强食堂的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注意个人卫生,宣传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改善内外环境的卫生状况,杜绝人为因素引起的不良现象。
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及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严格审查发证。同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及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对学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就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的行为,依法严肃进行处罚。在帮助、教育为主的基础上同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学校食堂同其他食品行业一样走上“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