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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的实施,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实施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这就给了教师广阔的教学创新空间。
我们不难发现现行音乐教学中已出现了很多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如课程过于注重知识的传授;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缺乏综合性和选择性;内容的繁多与书本知识的过于偏重,使教学脱离了生活及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注重选拔和淘汰的武断教学评价方式甚至对教学本身都成了一种伤害。因此,如何加强音乐教育教学的自身建设,完善音乐课程体系,推进美育的发展,已成为摆在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每个音乐教师都要进行心态调整、进行理念的更新,都要成为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教师。以下面几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思索:
一、教学视角的变化
新课标要求教学内容联系学生的实际生活,且有益于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他们的音乐修养。因此,实施新课标迫切要求教师转变原有的课程价值观,开发课程资源,以多元的视角审视教学。
现代社会生活中,伴随着大量音乐现象,诸如,礼仪音乐(节日、庆典、队列、迎送、婚丧等)、实用音乐(广告、健身、舞蹈、医疗等)、背景音乐(休闲、餐饮、影视等)同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了解音乐与生活的关系,使学生热爱音乐、热爱生活,进而让音乐伴随终生,提高生活质量。在设计具体教学中,应引导学生从生活体验入手,从自身音乐经验出发,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及音乐现象,主动去探索、思考音乐与人生的关系,使音乐学习成为一项生动、具体、艺术化的生活体验。比如:我在一节音乐课上,给学生欣赏Flash,要学生评价和修改里边的音乐音效。学生积极性很高,这节课就上得特别生动有趣,让学生学会了关注自己身边的音乐现象。
二、教学方式的转变
1.从课内到课外
在音乐学习中,为了让学生有实际的体验,可以让学生搜集课堂以外的音乐资源运用在音乐教学中,也可把教学活动拓展到课外等。比如:在初一第二单元的《走进大自然》的教学中,我让学生利用网络等手段搜集相关资料、在大自然中找音乐中表现内容、也让他们尝试用自己的音乐语汇表现自己生活中的韵。
2.从本学科到跨学科
实践证明,中小学生接受音乐教育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是跨学科的。如在中小学各门课程中:语文、历史、地理、生物……等都或多或少与音乐有着一定的联系,这也使得音乐教学与这些课程之间的联系成为了可能。课外音乐活动、社会音乐教育环境便都成为,也应该成为音乐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如:音乐与舞蹈结合来表现音乐;与美术结合使音乐更形象;与语文中的诗词、戏剧沟通等。
三、教学重心的转变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表现能力
新课标提出要“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在我们的音乐教学中,其实每节课、每个音乐知识都需要情感的投入,教师要做好正确的启发和导向工作,让学生在每次音乐学习过程中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和美的享受。
2.强调创造探索精神
由于音乐的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给人们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提供了想象、联想的广阔空间。因此,音乐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如果仅仅把音乐创造融在音乐教学内容中,就不可能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审美育人的作用。只有把音乐创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独立出来加以强调,中小学音乐教学才能获得最大的教益。比如:为了指导学生的创造探索精神,我给学生欣赏了谭盾的《水》、《破铜烂铁敲起来》等“另类音乐”,让学生去思考为什么这些看似不可能发出乐音的,不是常规乐器的东西居然也能奏出这么美妙的音乐?
在关注对学生创造性培养的同时,更要关注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这是音乐教学创新探索的一个重要环节。
3.体现音乐教育的人文内涵
音乐教育具有人文属性。因此,在教学中要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的群体意识和合作精神,尤其在具体的艺术实践活动中,在艺术作品的排练中陶冶这种情操。如:在排练合唱时,使学生明确自己声部所处的地位、应负的责任、声部进入与退出的时间、力度的把握……这一切,只有各自把握好自己的分寸,才有可能创造出美好的合唱效果。还有在准备服装、道具、化装等后勤中都可以培养学生群体意识和合作精神。
四、教学评价的转变
教学评价是教学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课标要求:“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这就与我们以往的“成绩考核”有着重大的区别。新课标的评价是包括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以及对本课程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全面的评价。
总之,我们音乐教师只有重新审视音乐课程的标准、理念,在研究和思考状态下认真学习,不断反思、不断进取,认识到音乐教学应该尽可能地做到生活化、社会化、多元化与个性化……才能将音乐课程改革推上一个崭新的高度。
我们不难发现现行音乐教学中已出现了很多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如课程过于注重知识的传授;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缺乏综合性和选择性;内容的繁多与书本知识的过于偏重,使教学脱离了生活及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注重选拔和淘汰的武断教学评价方式甚至对教学本身都成了一种伤害。因此,如何加强音乐教育教学的自身建设,完善音乐课程体系,推进美育的发展,已成为摆在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每个音乐教师都要进行心态调整、进行理念的更新,都要成为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教师。以下面几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思索:
一、教学视角的变化
新课标要求教学内容联系学生的实际生活,且有益于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他们的音乐修养。因此,实施新课标迫切要求教师转变原有的课程价值观,开发课程资源,以多元的视角审视教学。
现代社会生活中,伴随着大量音乐现象,诸如,礼仪音乐(节日、庆典、队列、迎送、婚丧等)、实用音乐(广告、健身、舞蹈、医疗等)、背景音乐(休闲、餐饮、影视等)同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了解音乐与生活的关系,使学生热爱音乐、热爱生活,进而让音乐伴随终生,提高生活质量。在设计具体教学中,应引导学生从生活体验入手,从自身音乐经验出发,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及音乐现象,主动去探索、思考音乐与人生的关系,使音乐学习成为一项生动、具体、艺术化的生活体验。比如:我在一节音乐课上,给学生欣赏Flash,要学生评价和修改里边的音乐音效。学生积极性很高,这节课就上得特别生动有趣,让学生学会了关注自己身边的音乐现象。
二、教学方式的转变
1.从课内到课外
在音乐学习中,为了让学生有实际的体验,可以让学生搜集课堂以外的音乐资源运用在音乐教学中,也可把教学活动拓展到课外等。比如:在初一第二单元的《走进大自然》的教学中,我让学生利用网络等手段搜集相关资料、在大自然中找音乐中表现内容、也让他们尝试用自己的音乐语汇表现自己生活中的韵。
2.从本学科到跨学科
实践证明,中小学生接受音乐教育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是跨学科的。如在中小学各门课程中:语文、历史、地理、生物……等都或多或少与音乐有着一定的联系,这也使得音乐教学与这些课程之间的联系成为了可能。课外音乐活动、社会音乐教育环境便都成为,也应该成为音乐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如:音乐与舞蹈结合来表现音乐;与美术结合使音乐更形象;与语文中的诗词、戏剧沟通等。
三、教学重心的转变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表现能力
新课标提出要“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在我们的音乐教学中,其实每节课、每个音乐知识都需要情感的投入,教师要做好正确的启发和导向工作,让学生在每次音乐学习过程中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和美的享受。
2.强调创造探索精神
由于音乐的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给人们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提供了想象、联想的广阔空间。因此,音乐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如果仅仅把音乐创造融在音乐教学内容中,就不可能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审美育人的作用。只有把音乐创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独立出来加以强调,中小学音乐教学才能获得最大的教益。比如:为了指导学生的创造探索精神,我给学生欣赏了谭盾的《水》、《破铜烂铁敲起来》等“另类音乐”,让学生去思考为什么这些看似不可能发出乐音的,不是常规乐器的东西居然也能奏出这么美妙的音乐?
在关注对学生创造性培养的同时,更要关注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这是音乐教学创新探索的一个重要环节。
3.体现音乐教育的人文内涵
音乐教育具有人文属性。因此,在教学中要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的群体意识和合作精神,尤其在具体的艺术实践活动中,在艺术作品的排练中陶冶这种情操。如:在排练合唱时,使学生明确自己声部所处的地位、应负的责任、声部进入与退出的时间、力度的把握……这一切,只有各自把握好自己的分寸,才有可能创造出美好的合唱效果。还有在准备服装、道具、化装等后勤中都可以培养学生群体意识和合作精神。
四、教学评价的转变
教学评价是教学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课标要求:“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这就与我们以往的“成绩考核”有着重大的区别。新课标的评价是包括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以及对本课程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全面的评价。
总之,我们音乐教师只有重新审视音乐课程的标准、理念,在研究和思考状态下认真学习,不断反思、不断进取,认识到音乐教学应该尽可能地做到生活化、社会化、多元化与个性化……才能将音乐课程改革推上一个崭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