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岩 我写的爱情都来自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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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评价说侣海岩是当今中国最会讲故事的人。
  他的“海岩剧”曾经一度和琼瑶剧齐名,《便衣警察》、《永不瞑目》都制造过万人空巷的神话,
  捧红了陆毅、孙俪、刘烨、佟大为等一干明星。他连续十年每年一部长篇,这个速度几乎无人能比,
  无论好坏都有一个独特的故事内核。他身上似乎充满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感:除了作家这个身份之外,
  他还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董事长;他至今不会用电脑,却曾经一年创作80多万字的作品;
  写作对他而言是随时可能、也随时不可能的事,他不喜欢成为新闻焦点,
  习惯每天按部就班上下班,过“有组织”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他的初衷,
  他无疑都是作家中最忙碌、最辛苦的,也是十几年来中文写作产量最高的作家,
  但他又说,“我其实不太愿意当个专业作家,只当业余玩玩,
  也不愿意以此安身立命。”
  
  瘦弱的我和铅字崇拜
  1954年出生在北京,父母都是文化部的干部。我8岁才上学,那时候各种运动,正是天下大乱的时候,加上小时候我的身体比较弱,总是受欺负,经常挨打,最害怕的时候我都不敢独自上街,孩子嘛,谁拳头大谁就是大哥。因为父母都受到牵连,有几年我基本属于没人管的状态,自己生活、做饭,父母单位有生活费,我每个月去领。姐姐在1968年去了兵团,过了一年多,父亲“解放”了。当时让我给姐姐发了封电报,叫“父已解放革命干部”,就这么八个字。父亲变成了革命干部,我才能顺利入伍,成为一名海军航空兵地勤人员。我做的属于技术工作,具体说就是歼击机6型的电器员。当兵,在当时是很好的出路。
  从15岁开始,我当了5年兵。1974年,我从部队复员回来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监狱里当炊事员,买菜、择菜、收垃圾,后来被记者写成厨师,我说千万别说厨师,就是炊事员。再后来做修理工,那个时代也不会有大材小用的想法,就是党分配我做啥,我就为党发光发热,大家都那么想。
  我当兵的时候就有工农兵大学生了,复员后我一直工作,也没想过上大学。我是玩惯了,因为小时候身体弱,到了青少年时期就格外崇拜力量,老想着怎么变成一个身体特别棒的人。其实是带有一种生存的欲望、需求来喜爱体育的,慢慢就练成了一个体育尖子,打球入选了公安部篮球队,游泳也是北京市公安局游泳队的,单位不太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那个“打球的小侣”。我以前爬楼梯都是四个台阶四个台阶地上,从来没有两个台阶或者一步一步地上。后来意识到自己身体不好,是从发现自己变成两个台阶两个台阶地爬楼梯开始的。
  “四人帮”粉碎后,高考恢复了,开始刮学历风了。单是身体好没用,没文化没学历,所有人都不会尊重你,分配工作、领导重用这些好事儿我都靠后,于是大家都鼓励我努力参加高考。领导找我谈话也说,小侣,你还是要学点文化,总不能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一辈子。于是又开始学文化,在家学。
  也就是在那时候,我集中看了一批书。主要是粉碎“四人帮”之后出来的那一批作家,比如刘心武、王蒙、邓友梅、王安忆、莫言等,差不多是在二十到三十岁这个过程看的,量也不是很大。那时候还看姚雪垠的《李自成》,也看过一些鲁迅、巴金、茅盾、沈从文的书,这些人的书我都非常喜爱,尽管他们的风格不太一样。还真说不上来哪个是最爱。
  我儿子看问题喜欢先挑毛病,我经常跟他说,你要想成功就看什么人都一样,看什么人都觉得比你好,他有一点好你都能抓住;看缺点的部分你不要感觉那么强烈,看优点的部分要感觉特别强烈。所以我经常看其他作家的书,可能情节不是特别吸引我,但有一个词儿用得特别好我都觉得太好了。
  我属于阅读得很少、上来就写作的那种。最初开始写小说,是因为我们那代人都有铅字崇拜。不像现在,电脑打印出来就是铅字,那时候只有报纸杂志才有铅字,自己写的东西都是手写体,一印成铅字绝对是真理。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出版业有过特别活跃的春天,各种出版物,水平也各有参次。有些杂志、小说描写公安人员生活的,我个人觉得不太有生活,文学水平也不那么高,很多描写和细节看着就假,作者肯定是没干过公安,或者干过了也不太会写东西。我以前总觉得文学是高尚的,不是随便能够进入的殿堂,后来看多了,觉得这些东西都能印成铅字,我写的应该也能,就这样开始了写作了。
  
  经历和想象的相互发酵
  我的创作跟我的经历,在最初有着紧密的联系,处女作《便衣警察》的蓝本就来自于发生在1976年清明节的“四五”事件。当时周总理逝世不久,群众不顾“四人帮”的阻挠,来到天安门广场自发地进行悼念活动,当时我就被派到天安门去执行任务。那天下着大雨,我们一直站在外边,也不敢撤。领导给的任务是到群众中去观察,看谁贴了诗词标语,看到贴了反动标语的要跟出场外,弄清身份和工作单位。我当然也没跟,领导问,我就说真看不懂哪些是反动诗词,都是文言文。大多数标语和诗词都是表现情绪的,那种“扬眉剑出鞘,我哭豺狼笑”,你说他是反动还是不反动,没有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我们家是知识分子家庭,对“四人帮”,当时的一些社会现象都是很不满的,像我这样装傻的同事也有很多。
  《便衣警察》大概是最带有我生活烙印的作品。发表后,《四世同堂》的导演林汝为看上了它的“正”,像主题歌中唱得那样“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1976年发生了很多事儿。1月份朱德逝世,天安门事件是周恩来逝世,然后毛主席逝世,毛主席逝世之后紧接着就是粉碎“四人帮”,唐山大地震是在中间,7月28号。
  我是北京抗震救灾先遣队第一批进入唐山的人,我们是坐车进去的,也有部分人是徒步。那天晚上也是下雨,夜里我们赶到了唐山,那时候也没有棚子、雨伞、换洗衣服,都没有。这段经历和素材到了1986年变成了小说《死于青春》。
  1987年,我被调到昆仑饭店之后,因为工作繁忙,大约有6年时间没有写小说。1994年的《一场风花雪月的事》,起因是当时想请所谓的“公安四才子”写一个关于警察本色的命题作业。当时想仿《神探亨特》写个系列剧,就是几个固定的人物,然后遇到不同的案子。
  给我分配的是写一个走私案,至于走私什么,随便写。当时我有个朋友,北京电影乐团的团长,叫王立平,他本身是个作曲家,写过《小花》、《妹妹找哥泪花流》,包括老版《红楼梦》的配乐,都是他写的。他问我说,“海岩,你认不认识国际刑警?”他团里有一把价值连城的意大利小提琴,被团员带出境后就失去音讯,当时叫叛逃。我就找了国际刑警中国中心局的局长,给他写了封信,说有这么个事儿希望他关心。后来隔了段时间我见到王立平,说情况帮你反映了。他说对,他们还找过我,找团里要了很多资料,不过案子还没破。
  因为有这么个事儿,我就想走私小提琴好了,这种文物浪漫,而且比较传奇。走私个香烟也没意思。结果越写越长,收不住了,原本给我的是四集电视剧的长度。我问能不能长点,他们说,给你八集吧。我写了还是篇幅不够,就退出了,写了一半的东西就扔在那儿,很久都没有在意。后来我收拾东西,翻了翻觉得还挺好的,就继续写了下去,先是以小说出版的,后来才改成电视剧。
  其实我创作的东西都来自于我的生活,只不过是我对生活的积累和记忆,而不是对具体事物、人物和细节的记忆,还有对生活规律的判断,对生活情绪、情感和观念的积累。然后具体的细节是来自方方面面的。只能说是这种生活给了我这种感受,我写的时候怎么把这种生活表达出来。具体的细节、情节、人物、线索都是编造出来的,并没有故事原型。
  有人觉得我写的企业家给人的感觉特别真实,这个当然跟我在企业工作、做过经济工作有关。我的生活经历还是相对比较丰富的,接触的社会层面也比较多,另外就是对生活的规律性的判断。比如说我新写的《绝对披露》,是高希希的戏,故事背景是一日报社的社会新闻部,从记者的角度去看待现在社会的各种纷争和人间百态。我没有当过记者,但我去推断他的音容笑貌,他的生活细节,这些东西是可以推断的。当然也许不一定像,但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你写个小偷,你就得偷人家一下?不一定,都是可以推断的。推断得是否准确,和作者的生活积累、人生经验有关系。有些人推断不了,一推断就特假。我曾经问过一作者,你写的警察一点不像,你不了解警察。他说我怎么不了解,我看了很多香港电影。但电影里的香港警察其实跟现实中的警察也不是一回事儿。
  有人总结,我的小说有一种类型,就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男孩,最后为爱情奋不顾身甚至为爱而死的过程。其实也不完全是这样,《永不瞑目》是一开始就想写爱情,陆毅死活就看上这女的了。我觉得很多现实中的人,跟你说他不相信爱情,其实他是没碰上令他无法自拔的人。我觉得不相信爱情的人,有两种可能,一是没碰上最他让心动的人,二也是没碰上让他难忘的事儿。
  我写的爱情都来自我的想象,并不是我在生活中看到了“杨瑞”、看到了“罗晶晶”、看到了“安心”。人的本性有善恶两部分,我把善的一部分描绘了出来,因为我们想象中的美在生活中是少见的,我愿意用文学形式呈现,哪怕给我自己看。我很爱我作品中的人物,写作的几个月里,每天和他们朝夕相处,想他们会做什么,活生生的。这个过程就像和笔下的人物相爱,既像旁观者,又像他们当中的人。
  
  从未被退稿的才子
  《便衣警察》的手稿最初是放在壁橱里的,我每天躲在自己的小屋里写,写完的稿子就放进壁橱里,已经快写到结局了,我爸找东西就给发现了。我把稿子藏进壁橱,其实也是为了避免让他看到。他属于风趣尖刻型知识分子,有话不好好说,宁丢人缘不丢包袱的那种,跟我们说话也是以挖苦讽刺为多。看到稿子他当时也没有特别在意,后来问我,你是不是在写东西,我说是,他问我写什么,我说写小说。我爸就说,你还写小说呢?我说为什么我就不能写小说了?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后来我又问他,你要不要看看呐?他说行吧,我看看也行。到了晚上我又问,你要看看吗?他说看看吧,为了批判而看。还说,如果我不是你爸爸,根本就不看这东西。我给了他开头的一部分。
  第二天晚上,我准备睡了,他来敲我的门了,问后边的还有没有,有你赶快给我拿过来。那是我第一次感到我是有可能成功的,因为我父亲对文学作品还是比较挑剔的,他不会在事业上给孩子什么指导。现在的父母,只要是孩子的事儿,不管课内课外的,都会认真地看,跟孩子讨论,我爸决不是这种,小说如果不吸引他,他就都扔掉,甭管谁写的,他就这样的个性。
  那是1982年,我爸成了我人生中第一个文学作品的读者。也是在他的鼓励下,第二年,我把稿子投给了位于我家对面朝内大街81号的人民文学出版社。那会儿不像现在,互联网让写作一下子变得没什么门槛,那个年代你的作品只有通过国家出版社才能出版,出书可以说是那一代文学青年毕生的梦想。
  稿子寄出之后,一直没有回复,我苦苦等了三个月,坐不住了,想听听到底什么意见,就直接去了出版社。办公室里我的稿子和其他投稿作品都被堆在地上,还没有拆封,在我的坚持下,编辑看完第一章,基本就定了出版,就这么顺利。但是那时候出书慢,真正出版已经是1985年了。也因为这部小说,我和魏人、张卫华、张彻被称为“公安四才子”。我照样一边工作,一边创作。现在回忆起来,我写的每一个字都发表了,从没遭遇过退稿。
  我在结构能力上比较强,能把复杂的事情解构成故事,不乱,不是虎头蛇尾。很多作家对细节的掌握、文字感觉非常好,但故事上有点问题。我的弱项是有点浮躁,作家需要阅读,走遍大江南北,和思想者交谈,我没时间阅读,急着写。
  
  产业链的源头和最小受益者
  1998年,随着电视剧《永不瞑目》的开播,同名小说轻松卖到了30万册,我也参与到电视剧的制作决策中,比如对于演员人选的意见,是由投资方、导演和我共同商讨的,三个人一人一票,都有否决权。我从来不推荐人,迄今为止我只坚持过于娜和沈佳妮。
  关于选角的故事有很多,《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开发布会的时候,当时有声音质疑徐静蕾不够漂亮,说我们选演员选了四个月,也没选出什么大美女。媒体在现场当着徐静蕾的面就这么说,那时候也是她出演的第一部电视剧。包括孙俪在演《玉观音》之前,还是个小丫头,气质没有像现在这么好,现在因为演了很多戏,气质会提升。那时候她刚从部队复员回来,在家等分配,魅力上不如现在,定了她,大家一看也就普通邻家女孩的形象。后来徐静蕾也好,孙俪也好,她们表演的角色都是得到了非常大的认可的。
  《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是和赵宝刚合作的,由徐静蕾、姜武,还有个台湾的小孩儿演的。当时还一下捧出了三个超级配角,都是没演过电视剧从文工团里找过来,一个傅彪,一个丁志诚,一个杜志国,这三个人一下子就出来了。挑女主角的时候,挂了一墙的照片,我和刘燕铭(海润影视创始人)都看上一个女孩,跟赵宝刚说要不你找来,我们看看。当时是紧急通知,也没让她收拾一下,女孩“哗”一下就过来了,染一头爆炸状的黄头发,穿的是也特别前卫新潮,在当时这种打扮还很少很少,我们一看,觉得跟片中女主角“吕月月”的感觉不对,没用。后来这女孩也红了,她的名字叫周迅。今年《一场风花雪月的事》重拍版还在筹备,电影版刚刚拍完,由黄晓明和Angelababy主演,现在在做后期。
  如果说小说中人物和演员在外形上最接近的,还是陆毅在《永不瞑目》里演的肖童。当时人选就在陈坤和陆毅间选择,当年20岁的陆毅在外貌上是没有什么缺点的,20岁的陈坤我认为当时也是没有什么缺点的,但两人类型不同,陈坤更城市化,陆毅更乖。袁立说,要是陆毅吸毒,观众会觉得很心疼,要陈坤吸呢,他比较野性,并不让人意外。加上女主角定了苏瑾,从身高上来说她跟陆毅更相配,这两条导致最后定了陆毅。
  以前海润只制作影视,并不签演员。我曾跟刘燕铭说,要不你把徐静蕾、陆毅签下来,多好啊。当时他们是中国头号金童玉女,最有名的青春偶像。刘燕铭说他不签演员,那时候有青春美少女和他们的经纪人打官司的事儿,他说你看这多麻烦。《永不瞑目》之后,两人都很红了,海润就一改政策,用演员就一个要求,签约。后来的于娜、印小天、刘烨都签了。刘烨当时有约,还有一年到期,他演的话,就从到期之后开始,以后八年都要签海润。印小天一签就是十年。媒体说我愿意用新人,其实我恨不得用大牌呢,但有点姿色和表演能力的演员都有约,所以只能挑了好多没演过戏的。
  曾经一度,大家都在讨论说海岩产业链,说我的电视剧、电视剧带来的广告、电视剧带来的明星、明星带来的效应,是一个产业链,以及后来还有剧再不断地被翻拍。其实在整个产业链当中我是收益最小的那个人。因为我工作太忙,我脑子里也没往那方面想,我想的是文化,没想到文化产业。我只有十分之一的时间是放在写作上的,白天有昆仑饭店的正职工作,公司一万多人,我是一把手,上班十多个小时,晚上回到家十二点之后开始用笔手写。写到感动的地方,我会忍不住掉眼泪。
  长久以来我的创作都是在稿纸上进行的,一直是这种最原始的写作方式,哪怕现在全民进入了电脑时代。后来我雇了个大学生给我把稿子录入到电脑里,晚上写作让我每天都很困,不过大学生也熬不过我,早上9点开会,董事们都说侣总你的气色这么好,其实我一宿没睡,五六点钟才停笔。
  
  半个“星座家”
  我这几年开始对星座感兴趣,这也成为朋友聚会上他们喜欢找我聊的一个话题。我觉得星座对人的性格的概括还是有一定准确度的。至于星座的运势我倒不太相信。我的生日是11月7日,是十一月革命节,那一天列宁指挥攻打冬宫,在俄历上是10月25号。我小时候那一天是要挂旗的,纪念第一个苏维埃政权,后来就不挂了。
  我是天蝎座,天蝎座的特点在我身上大部分准确,太细的就不一定准确。我看过很多星座方面的书,还有人流行研究上升星座什么的,我觉得星座要看大面儿,不能分析得太细,它实际上是一个大框,是方向性的东西。大部分人认为天蝎座的报复心特别强,比较记仇,有什么事埋在心里不容易化解。我的体会是心重,往心里走,他就容易记。但是他记仇也记恩,比如白羊座,跟别人翻脸了,但三天就忘了,好了。天蝎不这样,天蝎真要跟你到翻脸的地步,他会记很久很久,哪怕以后和好,再精诚团结,他心里都会有个伤口。但是如果你之前有恩于他,再做了伤害他的事儿,他可能杀你的心都有,但是他会想起你曾经的好,他可能就报复不下去。当然我说的都是典型,不一定每个天蝎都是这样。
  我在《深牢大狱》里就写了星座。王珞丹演的单鹃是天蝎座,她爱的那个男孩是射手座,最后她要掐死那个男孩儿的那一刻,男孩儿的脸变得很安详,没有临死前的丑陋,她在想这张脸的主人也对她好过,她的手就松了,怎么也下不去了。当她恨这个男的时候,就来来回回地报复,但真要弄死这男的时候,又心疼不忍。欧阳兰兰就不是天蝎座,当她知道真相的时候,她能痛下杀手,她是敢爱敢恨,感情太外露了,天蝎座都是埋在心底。
  如果谈恋爱我比较喜欢外露型,结了婚后喜欢隐忍的。欧阳兰兰这种人在爱情初期,会给你极大的热情让你澎湃,让你有被爱的快感。但你在享受这种快感的时候,她带来的危险你也要承受。她的控制欲很强,不容你不按照她的路线走,当你要离开或者跟她不同步的时候,她的手段一样很厉害。所以很多非常热情奔放的女孩危险性也大。其实,每个人对爱的表达都会带有自己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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