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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相隐”在我国是一个伦理事实判断。儒家文化的根脉发于“仁者爱人”,逻辑起点归依到“亲亲”的伦理认知的差序格局中。中国是一个德政国家,这是由于儒家在中国传统国家政体里起的决定性作用。中华法系的特性是“伦理法”。法的本质指向构建人及社会的合理性秩序,容隐制度对人权和法的尊严作了高度的、深层的维护,对传统人伦秩序作出了合情合理合法的探讨与建制,这种法治与文化的认同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理论与制度的自信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