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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农信社立足三农,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坚定不移地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之路,靠优质的服务提升形象,切实做响做亮品牌。一年来,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项品牌,先后投放贷款1.1亿元,引导组建和信贷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11个,成员2298个,带动了29万户农民增收致富。
农信社突出菏泽特色,支持以发展“种植、养殖、农机、林果、食用菌、加工”为主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去年以来,全市组建的12大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市工商部门登记的有1249个专业合作社,其中种植类509个,养殖类421个,农机类175个,林果类51个,食用菌类12个。有29个产品注册了商标,19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建立网站57个,配备专职信息员84个,兼职信息员239个;获得部、省、市、县财政扶持的合作社达到502个。
在信贷投向上,给予优惠政策。各联社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信贷投放重点,对专业合作社落实三个100%。也就是走访面、信用评定、授信面分别达到100%。
在信贷服务上,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阳光办贷,限时服务。对已经取得贷款证的合作社社员,凭“贷款证、身份证、存折或信通卡”,直接上柜台办理,实行“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
在资金安排上,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做社及社员,在国家对贷款信贷规模进行调控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确保扶持力度不减。
在贷款利率、额度上,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贷款实行优惠,让利于客户。对积极购买保险的专业合作社及社员,可提高其相应的信用评级档次,适当扩大授信额度。
在典型带动上,利用“百千万”富民工程带动。利用1-2年时间,在全市各县实施“100个专业村、1000致富带头人、10000专业户”的信贷富民计划。选择一些基础好,带动力强的专业合作社或致富能人,通过结对子、交朋友,开展信用工程建设,评级、授信、核发贷款证,组织村支书、合作社社员外出实地学习,聘请农业知识专家举办科技大讲堂,设立金融服务室等措施,打造出“信息+技术+资金”三位一体的信贷支农方式,使农村信用社由单纯的服务者,成为农民致富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有效激发了农民干事创业的热情,形成“先富带后富、共奔富裕路”发展局面。
在创新担保方式上,实行担保方式创新,对于自身经营的实体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信用联盟担保方式,以合作社名义对其发放贷款;对提供信息、技术为主的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社员组成大联保体或联户联保方式,对社员个体进行发放贷款。“宜户则户、宜社则社”,风险公担、利益共享,有效解决了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
在经营管理上,创新独立理事制度。信用社充分发挥在资金、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引导个体优质客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并由信贷人员参与其中,担任独立理事。发挥自身优势,准确掌握合作社经营运作、资金使用及发展情况,有效加强监督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截至目前,全市信用社直接推动成立,并由客户经理担当独立理事的专业合作社达18个。
农信社突出菏泽特色,支持以发展“种植、养殖、农机、林果、食用菌、加工”为主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去年以来,全市组建的12大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市工商部门登记的有1249个专业合作社,其中种植类509个,养殖类421个,农机类175个,林果类51个,食用菌类12个。有29个产品注册了商标,19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建立网站57个,配备专职信息员84个,兼职信息员239个;获得部、省、市、县财政扶持的合作社达到502个。
在信贷投向上,给予优惠政策。各联社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信贷投放重点,对专业合作社落实三个100%。也就是走访面、信用评定、授信面分别达到100%。
在信贷服务上,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阳光办贷,限时服务。对已经取得贷款证的合作社社员,凭“贷款证、身份证、存折或信通卡”,直接上柜台办理,实行“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
在资金安排上,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做社及社员,在国家对贷款信贷规模进行调控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确保扶持力度不减。
在贷款利率、额度上,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贷款实行优惠,让利于客户。对积极购买保险的专业合作社及社员,可提高其相应的信用评级档次,适当扩大授信额度。
在典型带动上,利用“百千万”富民工程带动。利用1-2年时间,在全市各县实施“100个专业村、1000致富带头人、10000专业户”的信贷富民计划。选择一些基础好,带动力强的专业合作社或致富能人,通过结对子、交朋友,开展信用工程建设,评级、授信、核发贷款证,组织村支书、合作社社员外出实地学习,聘请农业知识专家举办科技大讲堂,设立金融服务室等措施,打造出“信息+技术+资金”三位一体的信贷支农方式,使农村信用社由单纯的服务者,成为农民致富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有效激发了农民干事创业的热情,形成“先富带后富、共奔富裕路”发展局面。
在创新担保方式上,实行担保方式创新,对于自身经营的实体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信用联盟担保方式,以合作社名义对其发放贷款;对提供信息、技术为主的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社员组成大联保体或联户联保方式,对社员个体进行发放贷款。“宜户则户、宜社则社”,风险公担、利益共享,有效解决了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
在经营管理上,创新独立理事制度。信用社充分发挥在资金、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引导个体优质客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并由信贷人员参与其中,担任独立理事。发挥自身优势,准确掌握合作社经营运作、资金使用及发展情况,有效加强监督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截至目前,全市信用社直接推动成立,并由客户经理担当独立理事的专业合作社达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