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所谓国债专项资金,是指1998年以来,中央政府为了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通过增发国债为重点基础 设施建设所筹集的资金,国债专项资金分两类:一类列入中央预算支出,用于中央项目建设和补助地方项目建设,一类转贷给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用于地方项目和中央部门项目建设,由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还本付息,不列入中央预算,也不作财政赤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