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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南县地花鼓被国务院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这前后约七年时间内,南县县委、政府及宣传文化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许多强有力的措施,使南县地花鼓这枝传统舞蹈的艺术奇葩焕发出了奇光异彩,开创了保护与发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崭新局面,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促进南县地花鼓得到更好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本文试就几个问题做一点初步思考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