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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区县政府规范权力运行过程、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路径。在具体的区县试点建设过程中发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参与主体、手段方式、公开内容、平台载体距离顶层设计的理想效果还存在一定差距,究其深层次内因,主要表现为区县部门治理能力不足。区县政府亟需统筹运用多种手段,调动起政府履责合规、社会参与监督的积极能动性,释放出政务公开潜在效力和政务数据综合价值。
关键词: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治理能力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411/j.cnki.sxsx.2021.02.003
The Pilot Project of Standardization and Normalization of District and County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and the Improvement of District and County
Government Governance Capability
XIE Bin,YANG Run-hong
(School of Management,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Xi’an 710063,China)
Abstract:The standardization and normalization of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is an important approach for district and county governments to standardize the process of power operation and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In the process of the specific pilot construction of districts and counties, we find that there is still a gap between some links of standardization and normalization of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and the ideal effect of top-level design, including participating subjects, means and methods, public content and platform carriers. The deep-seated internal causes are mainly manifested in the lack of governance ability of district and county departments, and the urgent need for district and county governments to use a variety of means to mobilize the government’s compliance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initiative of participating in the supervision releases the potential effectiveness of government affairs publicity and the comprehensive value of government affairs data.
Key words:district and county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standardization; normalization; governance capacity
一、问题的提出
以人民为中心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政务公开是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回应民众信息诉求、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的重要路径。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8〕23号)、《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等相关文件,部署、指导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从本质上说也是政府治理行为,是迎合当前社会发展势态的必然选择。基层试点改革建设承担着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的职责与使命,能够映射出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的现实成效。区县层面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解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过程中的随意性、选择性、模糊性、无序性等问题,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区县政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是实现精准治理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中国发展正处于新的历史方位,审视区县试点的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可以看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区县政府治理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以政务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依法行政,更要以透明、责任、服务、公信等准则实施政府管理活动,高效回应时代诉求。
(一)以公开化确保权力运行透明化
政务公开主要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的活动行为,并通过一定形式或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政务信息,以各项工作和权力运作的公开透明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并接受其参与和监督,从而赢得社会公众的全面理解和强力支持。区县政府肩负着社会治理和政策落实的重任,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与人民群众真实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相关联,政务公开常态化是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助力政府部门服务型职能转变的实现路径。这就要求試点单位革新管理模式、建立标准目录、健全工作机制、建设公开平台、组建专业队伍、改进服务方式,将人民群众关注和需要的政务信息快速、有效地公开,以线上线下联动机制提高事项办理效率,以达到政府人员在管理领域和服务活动中更加高效便捷、井然有序的目的。 (二)以标准化实现政务服务规范化
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标准化是精准治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根据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指南》中的定义,标准是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的,能够为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特性。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标准的形成与发展是组织建立秩序和有序演化的基础和需要,区县政府通过标准规则的控制与矫正来规范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和活动。政府部门实施标准化管理,通过深层次嵌入或技术性嫁接等方式融入政府日常工作中,避免因自由裁量而引起的业务服务质量差异,把区县政府工作变得更为精细、高效和顺畅,实现体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需紧扣行政管理精准化与政务服务规范化,强化标准规定、制度准则和服务操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可评估性,在政务公开实施的过程中推动管理体系优化升级。
(三)以协作性满足多元化信息服务需求
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相融合的全媒体时代,实效性、适度性、回应性、社会认可度成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准则[1]。在这种情境下,社会舆论的影响力度和公众的民主权利意识空前增长,新媒介的系统包容性、高度渗透性、信息流动性前所未有,政务公开的运作方法和传播途径变得更为灵活,有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政务公开的平台和渠道,提供符合民众高质量政务信息需求和满足社会高水平政务服务要求,势在必行。打造有序、规范的政务公开体系就成为了区县政府工作极为重要的任务,这也就要求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达到系统协调和业务协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深度融合和配合协作,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之间形成优质互动和有效交流。
(四)以创新性适应基层发展新情境
数据是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政务数据及其技术的融合应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中强劲助攻、潜力无限[2]。区县政府部门要持续运用“制度+技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政府体制革新、服务职能转变、巩固改革成果、优化营商环境、多元主体合作提供信息基础和实现路径。一方面,区县政府需立足于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在实践工作中展开探索,在持续探索中进行革新,在革新过程中优化升级,形成模式新颖、标准引领、业务规范、服务高效、公众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真正使群众能够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另一方面,区县政府也要考虑各地的实际差异,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创新政务公开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着眼于薄弱环节,突破问题难点,从而获得最佳的政务公开效果、最优的政务服务质量和最好的社会综合效益。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区县政府治理能力缺失表现及原因分析
保密与公开本身就是复杂的矛盾关系问题,区县试点单位又走在标准化、规范化与制度化过程的前沿,缺少足够的理论指导和现实的经验启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能动性不足。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区县政府治理能力缺失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构过程中,区县治理的参与主体、手段方式、公开内容、平台载体等方面存在着一些短板及不足,未能充分满足高质量的社会需求。
1.主体层面:政府角色存在延滞,社会参与度低。各行政机关对于政务信息的采集、使用、管理、归属等没有进行明确的制度化规定,实践建设过程中发现,一些基层干部对公共信息存于部门内部习以为常,数据公开工作者缺乏主体性意识,未能正确理解手中掌握的信息资源和职责权力,担心失权揭短、惧怕暴露问题、害怕产生麻烦,出现了政务数据规避性或延迟性公开,政府部门仍未彻底进入政务公开的“应然”状态。区县试点单位更多地还是处于探索阶段,试点领域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各部门组织理解能力有所差异,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是否公开、公开内容的内涵和外延、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缺乏清晰的认知。群众在向政府部门提出问题质疑和关切重点时,所提供信息的准确程度和诉求详细程度不够,诉求质量低,对有效信息的获取度随之变低。政府部门起主要推动力的社会调查评价力度并不足,沟通活动数量次数相对较少,交流形式和时间比较固定,互动所设置的议题事项和群众所关注热门话题或焦点问题的契合程度也不够,社会群众的关注热度慢慢降低。
2.手段层面:标准效能发挥低,规范程度不足。区县标准和业务流程的明晰性、系统性不强,并不利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进步和长效发展。一方面,标准制度践行力度不足。各区县试点内容有所侧重,由于对标准理解存在偏差或各领域专业性要求不同,标准目录系统框架的构建缺乏完整性。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留有余地,还存在单位、部门、人员自行把握标准,使得例外范围一直不好把握。现有的指导要求过于宏观宽泛,相关试点区县梳理的主动公开目录差异性大,工作人员对公开标准的贯彻程度和执行力度不够,实践中随意性比较大。区县级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规范空间还有很大,部门答复的内容通常简单化、格式或形式的严密性不强,甚至同一事项的回复时限和解决路径也不太一致。另一方面,业务流程操作性不强。区县层级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融合和推动较为迟滞,政务公开操作和日常工作运行还未彻底同步和协同运转。试点领域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政务公开流程图、部门业务工作及办事服务事项流程图,与业务流程全面覆盖、规定描述明晰易懂、公开信息内容清楚、老百姓看得明白、业务操作具体性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工作整体性的标准化程度不足。
3.内容层面:信息存有选择性,数据价值不高。公开群众最关心的事项是区县政务公开的最基本要求,当前政府部门所公开的信息和公民所需求的信息并不平衡,数据信息供给和获取间相脱节。区县级政务公开的核心要点不明显且内容并不全面,在落实过程中,个别部门倾向于公开事项办理的业务程序与最终结果,缺少对专题类或主题类信息的整合。一些单位对于涉密、涉稳、信访等敏感类问题的信息不确定,对于是否需要公开把握不准,实际执行中慢慢演变出了表面化与形式主义,部门的日常动态、文件通知等公开信息堆砌,内容聚集在政府形象展示方面,或以政策法律、规章制度、机构设置、领导调研、部门会议、工作成绩等支撑门面,而民生所关注的财政资金明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等热点问题的信息却遮遮掩掩、更新缓慢。与此同时,“互联网+”背景下的区县政务公開遭遇技术瓶颈,部门内部缺乏既懂标准化又懂政务公开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在信息的摄取、存储、分析和公开的各个环节缺乏技术储备和操作工具,对信息型的内容或隐藏的内涵缺少再加工、再解释和再利用,信息资源的潜在社会价值和规模效益还未完全被开发和发掘出来。 4.载体层面:平台建设不到位,媒介渠道不全。数据信息不共享、资源整合度不高、在线服务渠道不畅通,影响整体性优势和规模化效益的产生。以陕西省为例,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官方平台网站,部门都各自对信息内容的搜集、归纳和汇总,然后按照行政体制的划分,在相应的信息公开系统和政府网站上分领域公开,信息分散、重复采集、标准不同偶有出现。从试点实践来看,区县级政府在整合政务媒介平台的发展上还不够有力,使用互联网+、网络技术的能力较弱,政务新兴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不甚严谨,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并不规范,政务平台建设还处在谨慎推进和积极探索的阶段。区县级政务平台对用户需求的分析把握水平还不够,政府网站设计的内容、作用和格式不一,导航结构和查阅流程各有不同,智能搜索和智能应答功能模块也存在缺陷,在线办事服务的深度不够。政府门户网站不同数据资源和业务信息之间相互交叉,信息的数量和种类颇为繁杂,导致公众访问和寻找自己想要的信息困难或耗时长,用户体验度和获得感下降。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县区政府治理能力缺失的原因分析
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障碍不可避免,主要是由于思想理念、制度规范、管理服务、责任机制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
1.思想理念层面:生态环境不相同,公开理念不到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受到工作人员对政策制度的理解力和判断力、工作积极能动性以及对服务内容的适应性等多项因素的共同影响[3]。长期传统和社会转型的现实,基础环境准备难以一步到位,而区县试点的建设工作走在前端,缺少必要的理论支撑和经验指导,部分基层干部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知与理解不全面,缺乏对标准化技术手段的学习和掌握,对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不够,对公开的信息、流程和准则把握不到位,致使工作中存有表面工程和简化处理。政務人员同时担当着增进公共利益的职业角色和维护自身权益的社会角色,基层政务公开涉及范畴广、影响范围大,有些工作人员存有“官本位”观念,出于传统管理理念和部门利益考量,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保密和选择。区县政府宣传和普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知识的工作力度还不强,群众的民主监督观念的践行能力不强,并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内容持有怀疑态度,导致基层政府数据信息化建设落不到实处,无法发挥出应有的绩效。
2.制度规范层面:标准目录不完善,规范性要求滞后。区县试点基层性使其政务公开内涵和外延本身复杂程度就高,目前政策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相较于政府信息公开是更加广义,“五公开”的边界又难以区分和界定,区县政务工作相较于其他各级政府来说,基础差、周期长、范围广、环节多、难度更大。我国专门针对基层政务公开的法律还未确立,全国没有普适性、整体性标准以供区县政府借鉴,工作方案、指导意见和标准指南更多的是从原则上提出要求,试点单位标准目录和公开流程对具体操作缺乏解释和细化,区县政府通常对标准和规范要求掌握不透。依申请公开信息牵扯到涉密鉴定问题,未注明密级的内部研讨资料能不能公开,或公开后果的波及影响在不在肯定和控制的范围内,受理部门需要多次与有关单位交换信息以确定结果[4]。各部门只能在实践推进过程中慢慢地摸索和制定区县政务公开标准和操作规范、完善业务流程适用规则和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这样就可能出现布局不平衡、标准不统一、体系不健全的状况,从而制约了后续的操作性。
3.管理服务层面:渠道平台不协调,技术层面存不足。政务平台建设缺乏全盘规划和部署,公众综合利用各领域的数据信息存在一定难度。政务大数据平台的联通面对的挑战和障碍,主要是源于条块分割形成的信息壁垒、信息资源系统相互独立、部门数据信息局限于在内部封存,区县政府普遍存在着不愿、不能和不会共享的难点,若不能依据相同标准和技术手段汇聚不同系统来源的数据信息,就无法整合成多种用途的数据集。个别部门认为政务平台宣传和运营是可以自主选择的,政务新媒体的角色定位也变得模糊,出现有平台却没有运作、有账户却没有监管、有发布却没有审核。管理活动及行政行为产生的政务信息数量剧增造成了政府部门信息甄别难度加大,杂碎信息或小道消息在网络瞬时传播,要求官方权威信息发布的时限变得更短,政务公开工作者在处理和应对时出现了技术性的难关,而区县政府现有的标准化技术水平和人才队伍使用大数据分析做更深层次研究的能力不足,难以有效支撑政务公开的长期建设和应用工作,数据价值释放工作做不实,公众可以查阅、获取、利用的数据也就变得非常有限。
4.责任机制层面:公开权责不清晰,考核监督存缺位。区县政府政务公开管理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缺少相关规范和界定,工作人员难以维持应有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难以形成长效机制和协调体系[5]。一是责任机制不清晰,目标量化管理、部门职责范畴和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健全,较难明确和界定政务公开的负责主体、工作责任和追责办法,进而产生多头管理或工作扯皮、履行职责不认真、有公开无落实的系列问题。二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基层政府部门还没有一套健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来约束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人民群众和舆论媒体对区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关注和跟进较少。三是考评体系不健全,区县级政府本身组织制定的考评指标体系,要么没有明确将其列入指标范畴内,要么就是赋值分数较低,很多地区还不具备第三方评估的条件,难以维系常态化发展[6]。四是参与机制不顺畅,由于议题事项和范畴、参与形式和程序较难做出硬性规定和具体要求,公众缺乏自下而上有效参与的渠道和路径,要想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效能仍需探索和实践。
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助力县区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途径
区县政府治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整体进程和作用力度,更是关乎决策科学水准、管理精准效度、服务便捷力度和群众满意程度。标准化规范化的价值效力不容小觑,区县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现有问题及阻碍因素,做到公开事项动态管理、公开流程持续改进、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开平台逐步拓宽,与时俱进。 (一)树立公开思维,培育主体意识
树立政务公开适应社会变革思维,利用电视节目和网络媒介、悬挂标语和摆放展示版、分点设置宣传台和询问处、印发政务公开相关文本等方式,深入而细致地宣传相关知识和工作内容,着力创造良好的信息开放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使参与各方深刻认识到政务数据公开的重要性。
1.政府主体到位。政府治理能力是实现高效治理和形成良好秩序的中坚力量。部门领导要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观念,树立法制观念、公开观念和群众观念,强化主体责任使命感,主动做好全方面、全过程、标准化的公开工作。公开负责人要带头提高政治意识和思想站位,校正传统管理观点以及公开即有风险问题的误解,为公开人员化解思想负担和解除业务盲区,着实提高公开人员本身的意愿性和能动性。通过讲座论坛、业务培训、公开课、会议文件等方式,增强对工作者的民主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训练,督促区县各部门实现从不愿不敢公开到主动积极公开、由部分内容公开向全面系统公开的转变,使政务公开成为各单位部门的自觉行动。
2.社会参与到位。人民群众的有效参与是区县政务工作建设和发展的强大支撑力和推动力。健全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部门有关会议制度,依法确定社会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事项范畴和参与渠道,动员和引导多元主体加入到重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着实提升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认可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渠道让人民群众明晓政务公开是其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路径,了解政府部门的政务情况是公民参与和监督政府管理活动的重要条件,逐步引导广大公众关注政府行为和利用政务信息,促进区县政府提高整体实绩和服务水平。
(二)强化标准引领,规范政府工作
确立标准体系是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的关键所在,区县政务公开的着力点应是在结合试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一套系统的参照标准,使得各个地方有统一的参考模本,再结合当地的实际和群众的需求导向提出针对性的准则,促使管理工作迈向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确立标准基点。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在全國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科学划分政务公开领域,使政府管理行为受到有效监督和强力规范[7]。区县政府要利用本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确定公开领域、边界和主体范畴,以标准为主要内容充实目录体系框架,将公开内容、公开属性、规定期限、责任主体、公开平台、公开格式、公开程度、保障方式、咨询程序、监督举报电话等要素明确地写入标准体系内,为各个公开领域和业务工作全流程奠定运行基准,从根本上破除实际工作中想做而不知道如何做、同一事项差别受理与办理的问题。
2.规范流程运行。区县政府必须坚持为民服务、方便快捷的基本准则,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路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服务工作两个流程的“同步再造”,消除工作过程中的盲区盲点,持续提升区县政务服务体验。公开领域范围内逐项逐环节展开梳理和分类,从组织、运行、管理、实施、参与、监督、改进等实际操作入手,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业务工作流程图、办事服务事项指南的研讨和制定,使之科学合理、脉络清晰、程序简捷、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能够清楚地为企业组织或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业务说明和程序引导,进而推进区县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档升级。
(三)优化信息内容,提升数据效用
政府开放的数据内容要想做到丰富、真实且可利用,必须优先考虑和重点发布社会公众真正想要获取的政务信息,区县政务数据公开要从“政府供给导向”加速走向“社会需求导向”。
1.立足用户需求。以公开内容为抓手,积极分析用户群体特征和潜在需求,切实深化社会普遍关注政府领域相关政务信息内容的公开,及时公开公共政策的有关事项并加大对政策的解读力度。政务平台公开的内容应契合与回应政府部门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话题,采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文档附件等多种形式,提供那些关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务数据,以公开信息的高质量和可理解对接社会日常活动。同时,政府部门要主动推进和积极响应依申请公开信息,以行政行为过程、办理事项结果的公开透明,最大程度地回应社会关注和保护群众知情权,发挥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效用。
2.挖掘数据价值。加强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训教育,组建高水平和高技能兼备的人才队伍,使其既具备良好的政务公开思想意识、熟悉政务公开专业知识,又能运用标准化手段和较高的业务能力开展工作,以提高区县政府部门应用大数据分析处理政务信息的能力。区县政府应当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技术人才储备和相关知识更新,为公开工作配备数据资源采集、储存、阐释方面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工作人员根据数据开放基本原理和用户实际信息需求,发布高质量的动态数据集及详细分析,帮助用户用好用对数据信息,使政务数据资源创造出最大价值。
(四)统筹智能平台,增强用户体验
区县政府要提高政务平台的智能化和回应性,要扩大政务信息的传播途径和受众范围,及时、高效地传递权威信息。
1.加强平台建设。一是统一建设和利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在网站之间创建应用对接模式,通过应用程序链接跳转到多个管理服务平台,汇集政府门户网站、双公示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多重系统资源[8]。二是建构渠道多样、回应灵敏、操作简单、整体协同的新媒体矩阵系统,打造高质量的精品账号,提高传播优质信息和引导公众舆论的力量。三是公共场所及人流量较为密集地方增设信息查询点、服务咨询处或查询设备,减少群众获得政务信息所耗时长及所付成本[9]。四是合理规划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或政务公开体验中心的服务窗口,集中处理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关联一体运作。五是利用政务公告栏、互联网会议、新闻发布会、电视节目专栏、文本宣传册等贴近群众的开放形式,使政务资源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交互性。
2.优化平台系统。优化政务网站内部的搜索引擎,明确显示事项的办理条件、业务部门、办事程序、联系电话等服务类信息资源;动态把握平台用户的信息需求,运用技术手段进行用户调查,追踪用户使用政务网站的感受和评价;建立标准化的线上政务服务系统,做好信息目录查询、办理指南查询、文件下载与提交、办件结果查询等功能,将线下繁琐的办事程序转换成在线办理业务[10]。另外,区县政府把握总体建设服务性、公益性、创新性等原则,以合同外包形式,将特定技术问题移交给科技企业或非政府组织,让更专业的技术人员来处理,以此优化网络设备等硬件基础设施和公开平台运营体系,从而解决财政资金和技术手段不足的困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和组织协调,调动整个系统的力量,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层层夯实公开职责和协同推进工作任务。
1.严格工作职责。区县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和明确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者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者抓任务实施、工作职责分配到各部门、业务履行具体落实到负责人,确保权责分工科学合理、工作依法有序展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完善惩罚预防机制,对践行不力的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对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的要严厉指责和整改,对虚假披露和含糊欺骗的要认真调查和惩处。
2.构建监督网络。搭建和完善立体化监督。適时启动基层政务公开立法工作,以立法监督提供强效约束;人大监督,区县政府部门依程序作专项汇报,区县人大机关强化听取、审核、问责;部门内部由主管部门、指导机关或工作小组督促考核各部门政务公开的执行标准和落实状况;引导社会公众尤其是新闻媒体有序跟进和实时报道政务公开工作,针对问题举证,搜集质疑和汇总意见。
3.健全考评体系。区县政府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范畴内,通过健全基层考核机制,对考核结果依法追责,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改进工作过程中的不足[11]。邀请和吸收第三方机构或专业机构展开评估,定位客观、科学、准确,并预先判断可能影响独立执行的因素和问题,尽可能地增强考核的可行性和公信度。
4.畅通互动机制。管理工作不应该只是政府单向的传递和输送,更应该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双向反馈与良好互动。相关单位要在现有意见登记簿、举报箱、热线电话等渠道的基础上,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媒介平台、政务服务中心,汇集和整理民众对于食品药品监管、公共建设项目、就业创业等领域的有关想法和建议,汇集民智民意。
政府社会治理模式的革新,尤其是向服务型政府的全方位转变,政务数据信息公开、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政府和公众良好互动已经成为了改革的应有之意和大势所趋。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涉及多重维度。唯有提升区县政府治理能力,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共同发力,将资源、管理、服务落实到政府部门日常工作中,才能使行政过程合规、业务运行有序,助推社会治理水平升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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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党 婷]
收稿日期:2021-03-28
基金项目: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贫困地区县级地方政府治理能力评估研究”(19BZZ064);2019年西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科研项目“西部地方政府治理能力评估研究”(XK201901)
作者简介:谢斌(1963-),女,陕西西安人,教授,主要从事行政管理理论与方法,地方政府治理与绩效评估研究;杨润红(1993-),女,河南灵宝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与绩效评估。
关键词: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治理能力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411/j.cnki.sxsx.2021.02.003
The Pilot Project of Standardization and Normalization of District and County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and the Improvement of District and County
Government Governance Capability
XIE Bin,YANG Run-hong
(School of Management,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Xi’an 710063,China)
Abstract:The standardization and normalization of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is an important approach for district and county governments to standardize the process of power operation and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In the process of the specific pilot construction of districts and counties, we find that there is still a gap between some links of standardization and normalization of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and the ideal effect of top-level design, including participating subjects, means and methods, public content and platform carriers. The deep-seated internal causes are mainly manifested in the lack of governance ability of district and county departments, and the urgent need for district and county governments to use a variety of means to mobilize the government’s compliance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initiative of participating in the supervision releases the potential effectiveness of government affairs publicity and the comprehensive value of government affairs data.
Key words:district and county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standardization; normalization; governance capacity
一、问题的提出
以人民为中心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政务公开是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回应民众信息诉求、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的重要路径。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8〕23号)、《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等相关文件,部署、指导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从本质上说也是政府治理行为,是迎合当前社会发展势态的必然选择。基层试点改革建设承担着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的职责与使命,能够映射出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的现实成效。区县层面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解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过程中的随意性、选择性、模糊性、无序性等问题,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区县政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是实现精准治理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中国发展正处于新的历史方位,审视区县试点的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可以看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区县政府治理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以政务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依法行政,更要以透明、责任、服务、公信等准则实施政府管理活动,高效回应时代诉求。
(一)以公开化确保权力运行透明化
政务公开主要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的活动行为,并通过一定形式或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政务信息,以各项工作和权力运作的公开透明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并接受其参与和监督,从而赢得社会公众的全面理解和强力支持。区县政府肩负着社会治理和政策落实的重任,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与人民群众真实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相关联,政务公开常态化是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助力政府部门服务型职能转变的实现路径。这就要求試点单位革新管理模式、建立标准目录、健全工作机制、建设公开平台、组建专业队伍、改进服务方式,将人民群众关注和需要的政务信息快速、有效地公开,以线上线下联动机制提高事项办理效率,以达到政府人员在管理领域和服务活动中更加高效便捷、井然有序的目的。 (二)以标准化实现政务服务规范化
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标准化是精准治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根据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指南》中的定义,标准是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的,能够为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特性。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标准的形成与发展是组织建立秩序和有序演化的基础和需要,区县政府通过标准规则的控制与矫正来规范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和活动。政府部门实施标准化管理,通过深层次嵌入或技术性嫁接等方式融入政府日常工作中,避免因自由裁量而引起的业务服务质量差异,把区县政府工作变得更为精细、高效和顺畅,实现体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需紧扣行政管理精准化与政务服务规范化,强化标准规定、制度准则和服务操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可评估性,在政务公开实施的过程中推动管理体系优化升级。
(三)以协作性满足多元化信息服务需求
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相融合的全媒体时代,实效性、适度性、回应性、社会认可度成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准则[1]。在这种情境下,社会舆论的影响力度和公众的民主权利意识空前增长,新媒介的系统包容性、高度渗透性、信息流动性前所未有,政务公开的运作方法和传播途径变得更为灵活,有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政务公开的平台和渠道,提供符合民众高质量政务信息需求和满足社会高水平政务服务要求,势在必行。打造有序、规范的政务公开体系就成为了区县政府工作极为重要的任务,这也就要求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达到系统协调和业务协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深度融合和配合协作,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之间形成优质互动和有效交流。
(四)以创新性适应基层发展新情境
数据是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政务数据及其技术的融合应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中强劲助攻、潜力无限[2]。区县政府部门要持续运用“制度+技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政府体制革新、服务职能转变、巩固改革成果、优化营商环境、多元主体合作提供信息基础和实现路径。一方面,区县政府需立足于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在实践工作中展开探索,在持续探索中进行革新,在革新过程中优化升级,形成模式新颖、标准引领、业务规范、服务高效、公众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真正使群众能够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另一方面,区县政府也要考虑各地的实际差异,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创新政务公开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着眼于薄弱环节,突破问题难点,从而获得最佳的政务公开效果、最优的政务服务质量和最好的社会综合效益。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区县政府治理能力缺失表现及原因分析
保密与公开本身就是复杂的矛盾关系问题,区县试点单位又走在标准化、规范化与制度化过程的前沿,缺少足够的理论指导和现实的经验启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能动性不足。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区县政府治理能力缺失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构过程中,区县治理的参与主体、手段方式、公开内容、平台载体等方面存在着一些短板及不足,未能充分满足高质量的社会需求。
1.主体层面:政府角色存在延滞,社会参与度低。各行政机关对于政务信息的采集、使用、管理、归属等没有进行明确的制度化规定,实践建设过程中发现,一些基层干部对公共信息存于部门内部习以为常,数据公开工作者缺乏主体性意识,未能正确理解手中掌握的信息资源和职责权力,担心失权揭短、惧怕暴露问题、害怕产生麻烦,出现了政务数据规避性或延迟性公开,政府部门仍未彻底进入政务公开的“应然”状态。区县试点单位更多地还是处于探索阶段,试点领域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各部门组织理解能力有所差异,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是否公开、公开内容的内涵和外延、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缺乏清晰的认知。群众在向政府部门提出问题质疑和关切重点时,所提供信息的准确程度和诉求详细程度不够,诉求质量低,对有效信息的获取度随之变低。政府部门起主要推动力的社会调查评价力度并不足,沟通活动数量次数相对较少,交流形式和时间比较固定,互动所设置的议题事项和群众所关注热门话题或焦点问题的契合程度也不够,社会群众的关注热度慢慢降低。
2.手段层面:标准效能发挥低,规范程度不足。区县标准和业务流程的明晰性、系统性不强,并不利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进步和长效发展。一方面,标准制度践行力度不足。各区县试点内容有所侧重,由于对标准理解存在偏差或各领域专业性要求不同,标准目录系统框架的构建缺乏完整性。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留有余地,还存在单位、部门、人员自行把握标准,使得例外范围一直不好把握。现有的指导要求过于宏观宽泛,相关试点区县梳理的主动公开目录差异性大,工作人员对公开标准的贯彻程度和执行力度不够,实践中随意性比较大。区县级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规范空间还有很大,部门答复的内容通常简单化、格式或形式的严密性不强,甚至同一事项的回复时限和解决路径也不太一致。另一方面,业务流程操作性不强。区县层级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融合和推动较为迟滞,政务公开操作和日常工作运行还未彻底同步和协同运转。试点领域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政务公开流程图、部门业务工作及办事服务事项流程图,与业务流程全面覆盖、规定描述明晰易懂、公开信息内容清楚、老百姓看得明白、业务操作具体性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工作整体性的标准化程度不足。
3.内容层面:信息存有选择性,数据价值不高。公开群众最关心的事项是区县政务公开的最基本要求,当前政府部门所公开的信息和公民所需求的信息并不平衡,数据信息供给和获取间相脱节。区县级政务公开的核心要点不明显且内容并不全面,在落实过程中,个别部门倾向于公开事项办理的业务程序与最终结果,缺少对专题类或主题类信息的整合。一些单位对于涉密、涉稳、信访等敏感类问题的信息不确定,对于是否需要公开把握不准,实际执行中慢慢演变出了表面化与形式主义,部门的日常动态、文件通知等公开信息堆砌,内容聚集在政府形象展示方面,或以政策法律、规章制度、机构设置、领导调研、部门会议、工作成绩等支撑门面,而民生所关注的财政资金明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等热点问题的信息却遮遮掩掩、更新缓慢。与此同时,“互联网+”背景下的区县政务公開遭遇技术瓶颈,部门内部缺乏既懂标准化又懂政务公开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在信息的摄取、存储、分析和公开的各个环节缺乏技术储备和操作工具,对信息型的内容或隐藏的内涵缺少再加工、再解释和再利用,信息资源的潜在社会价值和规模效益还未完全被开发和发掘出来。 4.载体层面:平台建设不到位,媒介渠道不全。数据信息不共享、资源整合度不高、在线服务渠道不畅通,影响整体性优势和规模化效益的产生。以陕西省为例,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官方平台网站,部门都各自对信息内容的搜集、归纳和汇总,然后按照行政体制的划分,在相应的信息公开系统和政府网站上分领域公开,信息分散、重复采集、标准不同偶有出现。从试点实践来看,区县级政府在整合政务媒介平台的发展上还不够有力,使用互联网+、网络技术的能力较弱,政务新兴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不甚严谨,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并不规范,政务平台建设还处在谨慎推进和积极探索的阶段。区县级政务平台对用户需求的分析把握水平还不够,政府网站设计的内容、作用和格式不一,导航结构和查阅流程各有不同,智能搜索和智能应答功能模块也存在缺陷,在线办事服务的深度不够。政府门户网站不同数据资源和业务信息之间相互交叉,信息的数量和种类颇为繁杂,导致公众访问和寻找自己想要的信息困难或耗时长,用户体验度和获得感下降。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县区政府治理能力缺失的原因分析
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障碍不可避免,主要是由于思想理念、制度规范、管理服务、责任机制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
1.思想理念层面:生态环境不相同,公开理念不到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受到工作人员对政策制度的理解力和判断力、工作积极能动性以及对服务内容的适应性等多项因素的共同影响[3]。长期传统和社会转型的现实,基础环境准备难以一步到位,而区县试点的建设工作走在前端,缺少必要的理论支撑和经验指导,部分基层干部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知与理解不全面,缺乏对标准化技术手段的学习和掌握,对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不够,对公开的信息、流程和准则把握不到位,致使工作中存有表面工程和简化处理。政務人员同时担当着增进公共利益的职业角色和维护自身权益的社会角色,基层政务公开涉及范畴广、影响范围大,有些工作人员存有“官本位”观念,出于传统管理理念和部门利益考量,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保密和选择。区县政府宣传和普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知识的工作力度还不强,群众的民主监督观念的践行能力不强,并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内容持有怀疑态度,导致基层政府数据信息化建设落不到实处,无法发挥出应有的绩效。
2.制度规范层面:标准目录不完善,规范性要求滞后。区县试点基层性使其政务公开内涵和外延本身复杂程度就高,目前政策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相较于政府信息公开是更加广义,“五公开”的边界又难以区分和界定,区县政务工作相较于其他各级政府来说,基础差、周期长、范围广、环节多、难度更大。我国专门针对基层政务公开的法律还未确立,全国没有普适性、整体性标准以供区县政府借鉴,工作方案、指导意见和标准指南更多的是从原则上提出要求,试点单位标准目录和公开流程对具体操作缺乏解释和细化,区县政府通常对标准和规范要求掌握不透。依申请公开信息牵扯到涉密鉴定问题,未注明密级的内部研讨资料能不能公开,或公开后果的波及影响在不在肯定和控制的范围内,受理部门需要多次与有关单位交换信息以确定结果[4]。各部门只能在实践推进过程中慢慢地摸索和制定区县政务公开标准和操作规范、完善业务流程适用规则和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这样就可能出现布局不平衡、标准不统一、体系不健全的状况,从而制约了后续的操作性。
3.管理服务层面:渠道平台不协调,技术层面存不足。政务平台建设缺乏全盘规划和部署,公众综合利用各领域的数据信息存在一定难度。政务大数据平台的联通面对的挑战和障碍,主要是源于条块分割形成的信息壁垒、信息资源系统相互独立、部门数据信息局限于在内部封存,区县政府普遍存在着不愿、不能和不会共享的难点,若不能依据相同标准和技术手段汇聚不同系统来源的数据信息,就无法整合成多种用途的数据集。个别部门认为政务平台宣传和运营是可以自主选择的,政务新媒体的角色定位也变得模糊,出现有平台却没有运作、有账户却没有监管、有发布却没有审核。管理活动及行政行为产生的政务信息数量剧增造成了政府部门信息甄别难度加大,杂碎信息或小道消息在网络瞬时传播,要求官方权威信息发布的时限变得更短,政务公开工作者在处理和应对时出现了技术性的难关,而区县政府现有的标准化技术水平和人才队伍使用大数据分析做更深层次研究的能力不足,难以有效支撑政务公开的长期建设和应用工作,数据价值释放工作做不实,公众可以查阅、获取、利用的数据也就变得非常有限。
4.责任机制层面:公开权责不清晰,考核监督存缺位。区县政府政务公开管理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缺少相关规范和界定,工作人员难以维持应有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难以形成长效机制和协调体系[5]。一是责任机制不清晰,目标量化管理、部门职责范畴和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健全,较难明确和界定政务公开的负责主体、工作责任和追责办法,进而产生多头管理或工作扯皮、履行职责不认真、有公开无落实的系列问题。二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基层政府部门还没有一套健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来约束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人民群众和舆论媒体对区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关注和跟进较少。三是考评体系不健全,区县级政府本身组织制定的考评指标体系,要么没有明确将其列入指标范畴内,要么就是赋值分数较低,很多地区还不具备第三方评估的条件,难以维系常态化发展[6]。四是参与机制不顺畅,由于议题事项和范畴、参与形式和程序较难做出硬性规定和具体要求,公众缺乏自下而上有效参与的渠道和路径,要想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效能仍需探索和实践。
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助力县区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途径
区县政府治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整体进程和作用力度,更是关乎决策科学水准、管理精准效度、服务便捷力度和群众满意程度。标准化规范化的价值效力不容小觑,区县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现有问题及阻碍因素,做到公开事项动态管理、公开流程持续改进、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开平台逐步拓宽,与时俱进。 (一)树立公开思维,培育主体意识
树立政务公开适应社会变革思维,利用电视节目和网络媒介、悬挂标语和摆放展示版、分点设置宣传台和询问处、印发政务公开相关文本等方式,深入而细致地宣传相关知识和工作内容,着力创造良好的信息开放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使参与各方深刻认识到政务数据公开的重要性。
1.政府主体到位。政府治理能力是实现高效治理和形成良好秩序的中坚力量。部门领导要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观念,树立法制观念、公开观念和群众观念,强化主体责任使命感,主动做好全方面、全过程、标准化的公开工作。公开负责人要带头提高政治意识和思想站位,校正传统管理观点以及公开即有风险问题的误解,为公开人员化解思想负担和解除业务盲区,着实提高公开人员本身的意愿性和能动性。通过讲座论坛、业务培训、公开课、会议文件等方式,增强对工作者的民主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训练,督促区县各部门实现从不愿不敢公开到主动积极公开、由部分内容公开向全面系统公开的转变,使政务公开成为各单位部门的自觉行动。
2.社会参与到位。人民群众的有效参与是区县政务工作建设和发展的强大支撑力和推动力。健全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部门有关会议制度,依法确定社会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事项范畴和参与渠道,动员和引导多元主体加入到重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着实提升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认可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渠道让人民群众明晓政务公开是其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路径,了解政府部门的政务情况是公民参与和监督政府管理活动的重要条件,逐步引导广大公众关注政府行为和利用政务信息,促进区县政府提高整体实绩和服务水平。
(二)强化标准引领,规范政府工作
确立标准体系是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的关键所在,区县政务公开的着力点应是在结合试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一套系统的参照标准,使得各个地方有统一的参考模本,再结合当地的实际和群众的需求导向提出针对性的准则,促使管理工作迈向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确立标准基点。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在全國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科学划分政务公开领域,使政府管理行为受到有效监督和强力规范[7]。区县政府要利用本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确定公开领域、边界和主体范畴,以标准为主要内容充实目录体系框架,将公开内容、公开属性、规定期限、责任主体、公开平台、公开格式、公开程度、保障方式、咨询程序、监督举报电话等要素明确地写入标准体系内,为各个公开领域和业务工作全流程奠定运行基准,从根本上破除实际工作中想做而不知道如何做、同一事项差别受理与办理的问题。
2.规范流程运行。区县政府必须坚持为民服务、方便快捷的基本准则,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路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服务工作两个流程的“同步再造”,消除工作过程中的盲区盲点,持续提升区县政务服务体验。公开领域范围内逐项逐环节展开梳理和分类,从组织、运行、管理、实施、参与、监督、改进等实际操作入手,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业务工作流程图、办事服务事项指南的研讨和制定,使之科学合理、脉络清晰、程序简捷、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能够清楚地为企业组织或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业务说明和程序引导,进而推进区县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档升级。
(三)优化信息内容,提升数据效用
政府开放的数据内容要想做到丰富、真实且可利用,必须优先考虑和重点发布社会公众真正想要获取的政务信息,区县政务数据公开要从“政府供给导向”加速走向“社会需求导向”。
1.立足用户需求。以公开内容为抓手,积极分析用户群体特征和潜在需求,切实深化社会普遍关注政府领域相关政务信息内容的公开,及时公开公共政策的有关事项并加大对政策的解读力度。政务平台公开的内容应契合与回应政府部门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话题,采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文档附件等多种形式,提供那些关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务数据,以公开信息的高质量和可理解对接社会日常活动。同时,政府部门要主动推进和积极响应依申请公开信息,以行政行为过程、办理事项结果的公开透明,最大程度地回应社会关注和保护群众知情权,发挥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效用。
2.挖掘数据价值。加强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训教育,组建高水平和高技能兼备的人才队伍,使其既具备良好的政务公开思想意识、熟悉政务公开专业知识,又能运用标准化手段和较高的业务能力开展工作,以提高区县政府部门应用大数据分析处理政务信息的能力。区县政府应当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技术人才储备和相关知识更新,为公开工作配备数据资源采集、储存、阐释方面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工作人员根据数据开放基本原理和用户实际信息需求,发布高质量的动态数据集及详细分析,帮助用户用好用对数据信息,使政务数据资源创造出最大价值。
(四)统筹智能平台,增强用户体验
区县政府要提高政务平台的智能化和回应性,要扩大政务信息的传播途径和受众范围,及时、高效地传递权威信息。
1.加强平台建设。一是统一建设和利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在网站之间创建应用对接模式,通过应用程序链接跳转到多个管理服务平台,汇集政府门户网站、双公示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多重系统资源[8]。二是建构渠道多样、回应灵敏、操作简单、整体协同的新媒体矩阵系统,打造高质量的精品账号,提高传播优质信息和引导公众舆论的力量。三是公共场所及人流量较为密集地方增设信息查询点、服务咨询处或查询设备,减少群众获得政务信息所耗时长及所付成本[9]。四是合理规划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或政务公开体验中心的服务窗口,集中处理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关联一体运作。五是利用政务公告栏、互联网会议、新闻发布会、电视节目专栏、文本宣传册等贴近群众的开放形式,使政务资源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交互性。
2.优化平台系统。优化政务网站内部的搜索引擎,明确显示事项的办理条件、业务部门、办事程序、联系电话等服务类信息资源;动态把握平台用户的信息需求,运用技术手段进行用户调查,追踪用户使用政务网站的感受和评价;建立标准化的线上政务服务系统,做好信息目录查询、办理指南查询、文件下载与提交、办件结果查询等功能,将线下繁琐的办事程序转换成在线办理业务[10]。另外,区县政府把握总体建设服务性、公益性、创新性等原则,以合同外包形式,将特定技术问题移交给科技企业或非政府组织,让更专业的技术人员来处理,以此优化网络设备等硬件基础设施和公开平台运营体系,从而解决财政资金和技术手段不足的困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和组织协调,调动整个系统的力量,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层层夯实公开职责和协同推进工作任务。
1.严格工作职责。区县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和明确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者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者抓任务实施、工作职责分配到各部门、业务履行具体落实到负责人,确保权责分工科学合理、工作依法有序展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完善惩罚预防机制,对践行不力的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对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的要严厉指责和整改,对虚假披露和含糊欺骗的要认真调查和惩处。
2.构建监督网络。搭建和完善立体化监督。適时启动基层政务公开立法工作,以立法监督提供强效约束;人大监督,区县政府部门依程序作专项汇报,区县人大机关强化听取、审核、问责;部门内部由主管部门、指导机关或工作小组督促考核各部门政务公开的执行标准和落实状况;引导社会公众尤其是新闻媒体有序跟进和实时报道政务公开工作,针对问题举证,搜集质疑和汇总意见。
3.健全考评体系。区县政府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范畴内,通过健全基层考核机制,对考核结果依法追责,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改进工作过程中的不足[11]。邀请和吸收第三方机构或专业机构展开评估,定位客观、科学、准确,并预先判断可能影响独立执行的因素和问题,尽可能地增强考核的可行性和公信度。
4.畅通互动机制。管理工作不应该只是政府单向的传递和输送,更应该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双向反馈与良好互动。相关单位要在现有意见登记簿、举报箱、热线电话等渠道的基础上,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媒介平台、政务服务中心,汇集和整理民众对于食品药品监管、公共建设项目、就业创业等领域的有关想法和建议,汇集民智民意。
政府社会治理模式的革新,尤其是向服务型政府的全方位转变,政务数据信息公开、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政府和公众良好互动已经成为了改革的应有之意和大势所趋。区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涉及多重维度。唯有提升区县政府治理能力,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共同发力,将资源、管理、服务落实到政府部门日常工作中,才能使行政过程合规、业务运行有序,助推社会治理水平升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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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党 婷]
收稿日期:2021-03-28
基金项目: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贫困地区县级地方政府治理能力评估研究”(19BZZ064);2019年西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科研项目“西部地方政府治理能力评估研究”(XK201901)
作者简介:谢斌(1963-),女,陕西西安人,教授,主要从事行政管理理论与方法,地方政府治理与绩效评估研究;杨润红(1993-),女,河南灵宝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与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