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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63条规定的抢劫罪属于抢劫罪的基本形态,在这一基本形态中,“当场”问题的准确界定对于准确把握个案,准确区分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等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抢劫罪的行为分为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该篇分别从方法行为的“当场”性和目的行为的“当场”性两大方面论述,以期对抢劫罪中的“当场”问题做一个梳理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