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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高校专业设置一直由教育部统一管理。直到2002年,仅有6所高校获得专业设置自主权。尽管在1999年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早已明确:“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但其所规定的学科、专业设置权究竟是何含义?高校能自主到什么程度?这些问题在实践中没有很好地解决!因此,教育部1999年颁布的《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逐步暴露出“两个不到位”问题:即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不到位、政府宏观监管不到位。为推进高校依法自主办学进程,2012年10月,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