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相关问题研究——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为例

来源 :河北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odo15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贸易方式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跨境数据流动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支撑.但我国在跨境数据流动方面存在一些缺陷,如我国没有形成统一的跨境数据流动立法体系、缺乏跨境数据流动领域的国际互信机制、海关现行监管方式和手段还有待进一步突破.自增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来,为加强数字贸易的国际交流合作,上海市政府出台了我国首部涉及数据跨境流动的地方性法规.我国可以在临港新片区推行跨境数据流动规则试点,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实施跨境数据分类别、分国家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标准格式合同管理模式、引入第三方对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机制、设置数据保护监管机构,以完善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规则.建设信息化监管系统,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模式,强化风险管控和安全监管.
其他文献
社区化照护是最有助于精神障碍者人权保障的成功模式.我国精神卫生法制亟待从“病人模式”向人权保障模式转型.立法应当强化精神障碍者的主体地位,完善其康复权、社会权以及
分区管控是实现自然保护地管理目标的重要空间治理方法,是各类自然保护地面临的共性问题,应该在《自然保护地法》中予以规定.基于管理成本和精细化管理的考量,《自然保护地法
我国司法解释将非法占有性财产犯罪损害赔偿排除在附带民事诉讼提起范围之外,然而司法解释不等于任意解释,限制理由应当合理合法,不能简单以诉讼便利为由超越立法解释.理论界对司法解释限制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合理性论证有二:一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数量增多,超过立法者预期;二是限制措施实施后,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率降低,到达限制预期.因此围绕前述两个论证,研究其是否具备足够的实践资料支撑实有必要.
语言文字是社会的产物,其承载着不同的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国家和私主体都可通过语言文字规划以实现特定功能.我国《语言文字法》实施已逾十五年,其主要目的旨在确立通用语言
检察院拥有批捕权,源于法治先贤们对批捕制度的“误解”、与苏联司法体制相一致的“巧合”;检察批捕模式,经受了法学理论界长期、普遍的质疑,批捕权转隶法院的共识正在形成.
P2P网络借贷作为普惠金融的一种创新形式,在贡献于实体经济的同时,也表现出极大的涉刑风险,整个行业相当一部分网贷平台都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追诉,网络借贷存在的合法性也将遭到质疑.此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网络借贷中的扩张适用为主线,分析得出P2P网贷涉刑风险泛化的诱因主要体现在:一是非吸罪保护法益和P2P模型在价值追求上存有矛盾;二是P2P模型特点与非吸罪认定标准的高度契合;三是P2P网贷行政前置法上的“违法性”倾向.这些诱因必然导致投资人风险意识淡薄、金融创新的有益尝试被金融垄断主义阻断及网络借贷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为我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关键在于马克思主义“行”。学史增信,就是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让政治灵魂更加纯洁纯粹,让精神支柱更加坚不可摧,自觉扛起历史使命,在
司法现状决定应重新解读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行为.该罪的保护法益为放贷制度,实质内容为金融机构的财产权和其他借款人公平取得贷款的机会利益.“违反国家规定”属违法要素,体现的内涵是行为人违反国家对贷款工作人员实施的特别管控;虽然可以援引规章证立前置违法,但只能援引放贷制度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存在重合关系,违法发放贷款行为的不法内涵可理解为特殊的挪用资金.实践中信贷员被视为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行为主体并不妥当,本罪的行为主体应限制解释为金融机构的决定权人;信贷员的违规行为符合间接正犯构造的,按轻罪
网络犯罪的猖獗与变异使得刑法解释原本即有的解释限度问题显得更加尖锐.围绕这一问题,所有解释方法之间的争议问题最终都可归结为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问题.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必须跳出原有的研究范式,以基于现实人图景的国民预测可能性为标准,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发现国民预测可能性的客观边界,并以此作为区分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标准.只有为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找到客观的标准,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刑法解释应对网络犯罪的功能.
为避免网络爬虫成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斯利剑”,必须明确违法的界限,而明确违法的界限的前提则必须明确刑事违法的本质以及应当基于何种立场明确标准.实质违法标准有规范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