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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芳读者来信说:“我的丈夫脾气暴躁,经常因琐事打骂我。为此,我多次提出与他离婚。可是,起诉两次都因种种原因被法院判决驳回。在最近的一次争吵打架中.他将我殴打致重伤。检察机关已对他提起了公诉.因此,我坚决要求与他离婚.并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请问,在没拿到离婚证的情况下.婚内伤害索赔有无法律依据?我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