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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东(1988.7-),男,河南商丘人,硕士,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专门史。
摘 要:后金女真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在其八旗制基础上建立起国家政权。因此清代的职官制度体现了满、汉杂糅,以满为先的特征。本文主要论述清初在中央六部、内阁设置的背景、特征、实质,其中体现了满、汉之间的矛盾斗争。并阐明统治者在其他职官制度方面,如封爵、品级和官缺制上,都表现出优待满族,差别对待满、汉职官的政策倾向。由此引出,这种政策使国家机器叠床架屋,行政效率下降,另外建立在八旗制基础上职官制度,不利于对皇权的限制,不断加强的专制皇权也不利于清朝的长期统治。
关键词:八旗制;六部内阁;满汉杂糅;以满为先
一、清初职官设置的背景
皇太极在位期间,建立了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解决了大量归附的蒙古人和汉人的组织形式问题,也使八旗结构有了相应的变化。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与八旗满洲的隶属问题,这里稍作解释。清代官修《八旗通志》中称,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成立之后,与八旗满洲共二十四旗,并不是按族别不同而划分的并列的八旗,而是以原八旗满洲为格局将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分别按旗色成立的并与八旗满洲形成新的八旗。满、蒙、汉分别依旗色隶属于八旗贝勒,虽然增加了蒙、汉俩固山,但一国分八旗的格局未改变。这里之所以介绍后金的八旗制度,意在说明八旗是构成后金政权的支柱,对清朝其他的政治建树都有一定的影响。清代官制多源于明朝,但两代官制多名同实异。因为清代是一个生产力较为落后的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沿袭其祖辈相传的旧制度,在官制上也有很多重要的改革,主要表现为采用汉制,并且沿袭满俗,两种制度混合参杂,各有所长。
清初设置官制,采用汉制主要原因有:
(一)皇太极皇权加强之后,后金的体制需要改革。皇太极天聪以来国家法制混乱,诸小贝勒要求取消原来的三级审断会议,设立专门的司法机构。因为当时八旗贝勒长期控制包揽各类事务的审断会议,不能公正地处理各旗的事件,又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需要,因此要改革满族的旧体制。
(二)汉官的影响变大。天命初年,皇太极为了缓和满、汉之间的矛盾,通过举行考试让部分汉人获得官职,将优秀的人才选录到文馆中,而这时候文馆中的满族官员接受汉化的程度较高,因此满、汉官员关系相处的比较融洽。这样皇太极身边就形成了推行汉化的官僚集团,等到时机时机成熟的时候,他们便可以要求仿效汉制,设立六部内阁等。
另一方面又沿袭满俗的主要原因是:
(一)八旗制基础上的满族国家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家族式的统治形式。就是全部的国人有努尔哈赤家族分而治之。天命时期虽然留有军事民主制时代的共议会议,但在八旗建立之后,有八王共同统治,后金的国家的主要政策还是服从于努尔哈赤家族权益。
(二)皇太极认为金源氏灭亡的原因主要就是因为抛弃了金太祖太宗创立的制度。在天聪八年,皇太极想要扭转天聪以来逐渐加强的汉化趋势,称“国家承天创业,各有制度,不相沿袭。未有弃其国语,反习他国之语者。”下令全国官称和城市的名字改为满语。这是皇太极停止效法汉制的举措,第二年皇太极将族名定为了满洲。皇太极之所以坚持满族旧制,也是为了解决满汉融合中产生的问题。天命时期的历史证明,依靠武力镇压剥削的方式将归附的人口编为奴隶的做法不可行。随着汉人人口比例的不断增加,要将大量的汉人融入到满族中。所以,皇太极设立八旗汉军,将大量汉人在八旗制中与满族逐渐融合。这种满汉糅合的设置方式可以避免尖锐的民族对立,又能保证满族旧习俗的在政策执行中发挥主导作用。另外还可以克服满族人口数量不多而不能够和明朝相抗衡的弊端。正是以上这些原因,使得满清的职官设置有了少数民族独有的特色。下面就具体阐述中央六部和内阁的官员的设置、实质和影响。
二、满、汉杂糅的中央六部内阁
(一)六部的实质及作用
天聪五年(1631)七月,后金设立六部,这是满族国家发展中的重要转折,标志着后金开始从八旗奴隶主贵族联盟的八王共治的统治格局向君主集权制国家过渡。
后金六部組织结构仿效明朝,又带有浓厚的满族八旗制国家的特点。天聪五年六部初建时,各部设管部贝勒一人,下面是承政(吏部只有满员一人,其余五部满员二人,蒙、汉个一人)、参政(只有工部十一人,其余五部各一人)。皇太极称帝后,崇德三年(1638)更定为六部二院官制,改为六部各设王贝勒一人。承政惟设满员一人,以下设置左右参政,人员不定,以满、蒙、汉杂充,下面为启心郎、理事官、主事等。[1]其中六部官制设置特点值得注意的是,各部设满、蒙、汉复职,而且依照清制,每司的掌印为满员,主稿的为汉员,可以说明实权掌握在满员手中,办事主要是汉员的责任。以六部为例,堂司以下,郎中135人中满78,蒙6人,汉51人;员外郎164人中满108人,蒙7人,汉49人;主事144人中满80人,蒙5人,汉军7人,汉52人;笔帖式535人中满447人,蒙23人,汉军65人。[2]以上数据可以说明,体现了在六部中占据主导优势的是满族,实行满汉复职也是统治者为了笼络汉人。天命时期努尔哈赤设想,在八王之下设满、蒙、汉八大臣和审事官,后因满汉矛盾激化,放弃了这一设想。皇太极继位之后,更改父亲的方针,逐渐提高汉人的地位。因为他与明朝争夺天下的意图日益明显,争取汉人的支持至关重要。六部设立,以汉人为参政,对于争取汉人有极大作用。在六部中满、蒙、汉官员并置,表明后金国家发展的新动向。
六部职官满、蒙、汉并置并不能说明三者的地位是平等的。以各部承政为例,满洲二员,蒙、汉各占一员。到崇德三年(1638),承政只设满洲一员,蒙、汉人员只任参政以下各官。所以六部名义上满、蒙、汉参任,主要是满族官员掌控。清一代蒙古贵族地位高于汉官,但参与国家管理的程度并比不上汉族官员,因为满族国家改革的方向是模仿明制。汉人官员参与六部管理,标志着在“满汉一体”的口号下汉官的地位的确有提高;但另一方面由于各部都有满洲王贝勒掌管,其下的满、汉官员不能够分庭抗礼,因此六部都在满官掌握之中,汉官不过是陪衬。比如刑部汉人承政高鸿云所说:因其“不同金语”,“而刑部时与贝勒大人计议是非曲直,臣一语不晓,真如木人一般”。[3]汉官的这种地位不仅是由于语言上的障碍,主要是由满洲统治者的民族歧视和不平等政策决定的。六部设立初,“汉官只因为不谙满语,常被讪笑,或致凌辱。”语言不通可通过设翻译解决,但直到六部设立两年之后,也未设翻译。当时有人指出:“皇上不是不英明决断,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让皇上用汉人而又不能充分信任汉人呢?主要是金人与汉人的差别而已。”[4]正是满族统治者的这种民族偏见,使得六部事务都有满人掌控。在这种情况下,满族政权接受汉化的程度也有限。皇太极并不重视六部的制度是否完备,他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六部控制八旗,将八旗置于六部之下,这也决定了汉官在六部中不可能被授予实权。 (二)内阁中的满、汉差异
清初设立文馆,崇德称帝后改为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国史院,合称内三院。清入关仿明制改为内阁,既有满大学士,又有汉大学士,僚属相同,也是复职。大学士职务与明朝相差不大,虽名分尊贵只不过是皇帝身边的私人秘书,只能缮写文书谕旨。雍正以后,权力移到军机处,大学士更加没有实权,亲王议政会也是形同虚设。大学士兼军机大臣者才是权力中心的人物,而其中仍是满人居多。大学士品级,顺治时初定为满为一品,汉为五品,满尊汉卑。康熙初,以满汉一体相号召,改定为满汉都是正二品。雍正时,升大学士为正一品,尚书为从一品,后来才定为正一品。品级虽然相同,但实权仍然操纵在满人之手。殿阁之制,明代依次递升,清代表面满汉各半,实际是汉大学士班列满大学士之下。只有到了清末,汉人参与政权较多,李鸿章才开始以文华殿大学士跃居于武英殿大学士宝鋆(满人)之上。主要是因为清政治腐败,国势衰微,满洲贵族日趋衰落,不得不借助汉人的力量来支撑风雨飘摇的局面。清初统治者以为只需将六部中央衙门设置满汉复职,并将内三院取代明内阁。将主要的国家机器依照关外旧制度,可使全部国家机器照旧正常运行,结果却使国家机器复杂臃肿,降低行政效率,致使国家机器运转失灵。[5]在清初满、汉民族对立之际,内阁也是满汉政治斗争的焦点。世祖亲政之后,世祖每日到内院,与诸位大臣讨论治国之道,内三院日逐渐成为国家政务中心,这是比较明显的趋势,汉官逐渐活跃于清朝的政治舞台。世祖亲政十年中,内院满汉官员构成比例发生变化。内三院大学士共28人,其中满洲11人(包括汉军),汉族17人。汉官人数超过满人。从时间上划分,顺治八、九两年间大学士皆8人,满汉各4人。[6]顺治十年之后,汉人就多于满洲人,但从满、汉任职时间长短来看,汉人人数虽多但任职时间大多不长,真正任职时间较长者不及汉人大学士的四分之一。这表明世祖虽然想重用汉人但不能完全信任。
三、“以满为先”原则下的其他职官制度
从努尔哈赤起兵到顺治时期的七十多年间。满洲八旗制国家经历了孕育、形成、发展的过程。八旗制度创立,不仅完成了女真统一,并且吸收大量汉人、蒙古人,使得后金不断壮大。八旗制以扩大的家族分养国人,既维护了满洲贵族的利益,又对满族本身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八旗制基础上形成的满族国家的主要特征就是家族制的统治形式,八旗建立之后,尤其是确立八王共治之后,其社会基础是八旗制,并且八旗内部存在矛盾。满族入关之后夺取了全国政权,暂时缓和了满族国家内部的矛盾。因此清初满族入关之后的主要任务就是站稳脚跟,立足中原,稳固在全国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采用明朝各种制度,使皇权有更稳固的基础,另一方面清统治者巩固满族贵族下地位和促进满族内部的协调。使满洲贵族成为民族统治的支柱,因而赋予满族官员特权待遇。
(一)封爵制度和满、汉品级评定
在封爵和定品级方面统治者实行向满族倾斜的政策。封爵分为世爵、封阶、赠衔和荫子。其中世爵有三类,第一类,宗室觉罗(努尔哈赤的直系子孙成为宗室,属于叔伯兄弟的旁支子孙称为觉罗)世爵,专为优待清朝皇室王公贵族而设置,由宗人府掌权。第二类,外藩蒙古世爵,为优待蒙古王公而设置,由理藩院控制。第三类,民世爵,为优待汉员及其他各民族之军功大臣而设。另外荫子方面,二品一下官满、蒙之子荫主事,汉军、汉员之子荫知州;四品以下官员,满、蒙官至知县(正七品),子弟可荫七品笔帖式,汉军、汉官至通判(正六品),子弟可荫知县。最后官员品级,共九品十八级。品分正、从,共十八级。官员只言品不系正、从者,以品为差。如翰林院庶吉士照七品官食俸,部院的七品小京官,七品、八品、九品笔帖式,皆不系正、从。顺治初,满官止七品,无正、从,文、武互转,有过则免官,而本秩仍在。[7]从封爵和荫子可看出清代官制满、汉的差异,同品级满、汉官荫子,满员荫子品级较高。
(二)清代独特的“笔帖式”和“官缺制”
如笔帖式为清代所特有,中央各部、院、寺、监都有设置,人数最多的为满人。笔帖式品级虽然不高(高者六七品,低者八九品),但升迁是最快的,用不了几年便可成为员外郎、郎中并且掌印。若是能够左右逢源,即使学识不多,很快便能富贵,并且外升为总督、巡抚,内转为尚书、侍郎。由此可以看出,笔帖式是满人升官的捷径。另外,明、清两代官制中位置最高者,便是宗人府,宗人府专门办理皇族一家的私事。清宗人府设官,身带宗人府印钥,授给最受尊重的亲王,下设左右宗正,左右宗人,分别任以亲王、郡王、贝勒或贝子,是满族贵族的专缺。但宗人府的府丞不是满缺而定为汉缺,下属参用汉主事与汉经历,主要是因为府丞掌校汉文册籍,需要用汉主事、汉经历。
清代独特的“官缺制”,也表现出优待满族的倾向。“官缺制”是对已经入仕途的官员的任用配置,包括任官权、官职数额的控制。清朝按民族、身份固定数额的官缺种类,如宗室缺、汉缺、满洲缺、蒙古缺等。清代官缺定额少于明,但满缺较多。文官之缺有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包衣缺(设于内务府,包衣满语为奴仆)、汉缺六种。宗室京堂以上的官员,全部用满缺。只有内阁的侍读学士按满、蒙缺分用。汉军司官以上可以用汉缺,只有刑部司官都用汉缺,不补汉军。京官以上官,都用满洲缺。后来只要是外官,蒙古可以用满缺,满、蒙、汉军、包衣,都可就用汉缺。可见满洲、蒙古无小官,从六品首领、左贰以下官员,不授给满洲、蒙古。虽然就全国而言,汉官多于满官,但是京、外文武官员要缺,满多于汉,这一点不可否认。武官之缺,有旗缺(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之缺)、营缺、卫缺(专为专职漕务之汉缺)、门缺(汉军缺)四种。[8]官缺制方面,满族在重要职位上占据多数,且满员可占汉人官缺,但汉人享受不到这样的特权和待遇。
四、余论
清初满族统治者在掌握全国的统治权的过程中,伴随着满、汉之间逐渐融合的各种问题,在中央六部内阁的设置上体现了满、汉杂糅的特色,汉人能够参与到清政权之中,但清初的统治者在汉化的过程中也实行抵制汉族官僚势力的政策。其中六部内阁的设置就体现出满、汉之间的矛盾。其他具体的职官设置。另外,统治者从满洲贵族的利益出发,多优待滿洲官员,协调满族内部的矛盾冲突,实行不平等的民族政策。清的这种职官制度的设置,虽然有利于满洲统治者在入关前的政权建设,并有利于控制和利用蒙、汉贵族参与政权建设,对于也促进了以后完成多民族的统一和全国统治的建立。然而在吸收其他民族成员参与政权管理的同时,却又保持满族成员专权独尊的特权地位。其中中央官制内阁六部官员设置满、汉杂糅,使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本来就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更加臃肿。清代行政效率低下,官场弊端丛生,也受到这种职官设置的影响。另外满族国家官员本来都属于八旗贝勒,对其本主和皇帝是奴才的身份,入关后变化不大。因此这种家族制国家的传统统治方式有利于清代统治者控制朝廷百官,导致清代皇权专制更为严厉,为其他各朝所不及。皇权不容旁落,几乎不见诤臣、谏臣限制皇权。官僚制度对皇权没有制约,由少数统治者摆布,清王朝官僚制度没有了自我调节的能力,使清朝国势江河日下,无法抵御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参考文献:
[1] 王踵翰《清史十六讲》中华书局2009 173-178页
[2] 《清史稿》 中华书局 卷一百十九 志 九十四 2003年989-992页
[3] 姚念慈 《清初政治史探微》 辽宁民族出版社 2008 111-113页
[4] 姚念慈 《清初政治史探微》 辽宁民族出版社 2008 115-117页
[5] 姚念慈 《清初政治史探微》 辽宁民族出版社 2008 123-125页
[6] 史松 林铁钧 《清史编年》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一卷 顺治朝
[7] 张研 牛贯杰 《清史十五讲》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106-117页
[8] 嘉业堂钞 《清国史》 中华书局 第四册 志 2001年 1204-1215页
摘 要:后金女真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在其八旗制基础上建立起国家政权。因此清代的职官制度体现了满、汉杂糅,以满为先的特征。本文主要论述清初在中央六部、内阁设置的背景、特征、实质,其中体现了满、汉之间的矛盾斗争。并阐明统治者在其他职官制度方面,如封爵、品级和官缺制上,都表现出优待满族,差别对待满、汉职官的政策倾向。由此引出,这种政策使国家机器叠床架屋,行政效率下降,另外建立在八旗制基础上职官制度,不利于对皇权的限制,不断加强的专制皇权也不利于清朝的长期统治。
关键词:八旗制;六部内阁;满汉杂糅;以满为先
一、清初职官设置的背景
皇太极在位期间,建立了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解决了大量归附的蒙古人和汉人的组织形式问题,也使八旗结构有了相应的变化。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与八旗满洲的隶属问题,这里稍作解释。清代官修《八旗通志》中称,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成立之后,与八旗满洲共二十四旗,并不是按族别不同而划分的并列的八旗,而是以原八旗满洲为格局将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分别按旗色成立的并与八旗满洲形成新的八旗。满、蒙、汉分别依旗色隶属于八旗贝勒,虽然增加了蒙、汉俩固山,但一国分八旗的格局未改变。这里之所以介绍后金的八旗制度,意在说明八旗是构成后金政权的支柱,对清朝其他的政治建树都有一定的影响。清代官制多源于明朝,但两代官制多名同实异。因为清代是一个生产力较为落后的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沿袭其祖辈相传的旧制度,在官制上也有很多重要的改革,主要表现为采用汉制,并且沿袭满俗,两种制度混合参杂,各有所长。
清初设置官制,采用汉制主要原因有:
(一)皇太极皇权加强之后,后金的体制需要改革。皇太极天聪以来国家法制混乱,诸小贝勒要求取消原来的三级审断会议,设立专门的司法机构。因为当时八旗贝勒长期控制包揽各类事务的审断会议,不能公正地处理各旗的事件,又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需要,因此要改革满族的旧体制。
(二)汉官的影响变大。天命初年,皇太极为了缓和满、汉之间的矛盾,通过举行考试让部分汉人获得官职,将优秀的人才选录到文馆中,而这时候文馆中的满族官员接受汉化的程度较高,因此满、汉官员关系相处的比较融洽。这样皇太极身边就形成了推行汉化的官僚集团,等到时机时机成熟的时候,他们便可以要求仿效汉制,设立六部内阁等。
另一方面又沿袭满俗的主要原因是:
(一)八旗制基础上的满族国家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家族式的统治形式。就是全部的国人有努尔哈赤家族分而治之。天命时期虽然留有军事民主制时代的共议会议,但在八旗建立之后,有八王共同统治,后金的国家的主要政策还是服从于努尔哈赤家族权益。
(二)皇太极认为金源氏灭亡的原因主要就是因为抛弃了金太祖太宗创立的制度。在天聪八年,皇太极想要扭转天聪以来逐渐加强的汉化趋势,称“国家承天创业,各有制度,不相沿袭。未有弃其国语,反习他国之语者。”下令全国官称和城市的名字改为满语。这是皇太极停止效法汉制的举措,第二年皇太极将族名定为了满洲。皇太极之所以坚持满族旧制,也是为了解决满汉融合中产生的问题。天命时期的历史证明,依靠武力镇压剥削的方式将归附的人口编为奴隶的做法不可行。随着汉人人口比例的不断增加,要将大量的汉人融入到满族中。所以,皇太极设立八旗汉军,将大量汉人在八旗制中与满族逐渐融合。这种满汉糅合的设置方式可以避免尖锐的民族对立,又能保证满族旧习俗的在政策执行中发挥主导作用。另外还可以克服满族人口数量不多而不能够和明朝相抗衡的弊端。正是以上这些原因,使得满清的职官设置有了少数民族独有的特色。下面就具体阐述中央六部和内阁的官员的设置、实质和影响。
二、满、汉杂糅的中央六部内阁
(一)六部的实质及作用
天聪五年(1631)七月,后金设立六部,这是满族国家发展中的重要转折,标志着后金开始从八旗奴隶主贵族联盟的八王共治的统治格局向君主集权制国家过渡。
后金六部組织结构仿效明朝,又带有浓厚的满族八旗制国家的特点。天聪五年六部初建时,各部设管部贝勒一人,下面是承政(吏部只有满员一人,其余五部满员二人,蒙、汉个一人)、参政(只有工部十一人,其余五部各一人)。皇太极称帝后,崇德三年(1638)更定为六部二院官制,改为六部各设王贝勒一人。承政惟设满员一人,以下设置左右参政,人员不定,以满、蒙、汉杂充,下面为启心郎、理事官、主事等。[1]其中六部官制设置特点值得注意的是,各部设满、蒙、汉复职,而且依照清制,每司的掌印为满员,主稿的为汉员,可以说明实权掌握在满员手中,办事主要是汉员的责任。以六部为例,堂司以下,郎中135人中满78,蒙6人,汉51人;员外郎164人中满108人,蒙7人,汉49人;主事144人中满80人,蒙5人,汉军7人,汉52人;笔帖式535人中满447人,蒙23人,汉军65人。[2]以上数据可以说明,体现了在六部中占据主导优势的是满族,实行满汉复职也是统治者为了笼络汉人。天命时期努尔哈赤设想,在八王之下设满、蒙、汉八大臣和审事官,后因满汉矛盾激化,放弃了这一设想。皇太极继位之后,更改父亲的方针,逐渐提高汉人的地位。因为他与明朝争夺天下的意图日益明显,争取汉人的支持至关重要。六部设立,以汉人为参政,对于争取汉人有极大作用。在六部中满、蒙、汉官员并置,表明后金国家发展的新动向。
六部职官满、蒙、汉并置并不能说明三者的地位是平等的。以各部承政为例,满洲二员,蒙、汉各占一员。到崇德三年(1638),承政只设满洲一员,蒙、汉人员只任参政以下各官。所以六部名义上满、蒙、汉参任,主要是满族官员掌控。清一代蒙古贵族地位高于汉官,但参与国家管理的程度并比不上汉族官员,因为满族国家改革的方向是模仿明制。汉人官员参与六部管理,标志着在“满汉一体”的口号下汉官的地位的确有提高;但另一方面由于各部都有满洲王贝勒掌管,其下的满、汉官员不能够分庭抗礼,因此六部都在满官掌握之中,汉官不过是陪衬。比如刑部汉人承政高鸿云所说:因其“不同金语”,“而刑部时与贝勒大人计议是非曲直,臣一语不晓,真如木人一般”。[3]汉官的这种地位不仅是由于语言上的障碍,主要是由满洲统治者的民族歧视和不平等政策决定的。六部设立初,“汉官只因为不谙满语,常被讪笑,或致凌辱。”语言不通可通过设翻译解决,但直到六部设立两年之后,也未设翻译。当时有人指出:“皇上不是不英明决断,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让皇上用汉人而又不能充分信任汉人呢?主要是金人与汉人的差别而已。”[4]正是满族统治者的这种民族偏见,使得六部事务都有满人掌控。在这种情况下,满族政权接受汉化的程度也有限。皇太极并不重视六部的制度是否完备,他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六部控制八旗,将八旗置于六部之下,这也决定了汉官在六部中不可能被授予实权。 (二)内阁中的满、汉差异
清初设立文馆,崇德称帝后改为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国史院,合称内三院。清入关仿明制改为内阁,既有满大学士,又有汉大学士,僚属相同,也是复职。大学士职务与明朝相差不大,虽名分尊贵只不过是皇帝身边的私人秘书,只能缮写文书谕旨。雍正以后,权力移到军机处,大学士更加没有实权,亲王议政会也是形同虚设。大学士兼军机大臣者才是权力中心的人物,而其中仍是满人居多。大学士品级,顺治时初定为满为一品,汉为五品,满尊汉卑。康熙初,以满汉一体相号召,改定为满汉都是正二品。雍正时,升大学士为正一品,尚书为从一品,后来才定为正一品。品级虽然相同,但实权仍然操纵在满人之手。殿阁之制,明代依次递升,清代表面满汉各半,实际是汉大学士班列满大学士之下。只有到了清末,汉人参与政权较多,李鸿章才开始以文华殿大学士跃居于武英殿大学士宝鋆(满人)之上。主要是因为清政治腐败,国势衰微,满洲贵族日趋衰落,不得不借助汉人的力量来支撑风雨飘摇的局面。清初统治者以为只需将六部中央衙门设置满汉复职,并将内三院取代明内阁。将主要的国家机器依照关外旧制度,可使全部国家机器照旧正常运行,结果却使国家机器复杂臃肿,降低行政效率,致使国家机器运转失灵。[5]在清初满、汉民族对立之际,内阁也是满汉政治斗争的焦点。世祖亲政之后,世祖每日到内院,与诸位大臣讨论治国之道,内三院日逐渐成为国家政务中心,这是比较明显的趋势,汉官逐渐活跃于清朝的政治舞台。世祖亲政十年中,内院满汉官员构成比例发生变化。内三院大学士共28人,其中满洲11人(包括汉军),汉族17人。汉官人数超过满人。从时间上划分,顺治八、九两年间大学士皆8人,满汉各4人。[6]顺治十年之后,汉人就多于满洲人,但从满、汉任职时间长短来看,汉人人数虽多但任职时间大多不长,真正任职时间较长者不及汉人大学士的四分之一。这表明世祖虽然想重用汉人但不能完全信任。
三、“以满为先”原则下的其他职官制度
从努尔哈赤起兵到顺治时期的七十多年间。满洲八旗制国家经历了孕育、形成、发展的过程。八旗制度创立,不仅完成了女真统一,并且吸收大量汉人、蒙古人,使得后金不断壮大。八旗制以扩大的家族分养国人,既维护了满洲贵族的利益,又对满族本身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八旗制基础上形成的满族国家的主要特征就是家族制的统治形式,八旗建立之后,尤其是确立八王共治之后,其社会基础是八旗制,并且八旗内部存在矛盾。满族入关之后夺取了全国政权,暂时缓和了满族国家内部的矛盾。因此清初满族入关之后的主要任务就是站稳脚跟,立足中原,稳固在全国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采用明朝各种制度,使皇权有更稳固的基础,另一方面清统治者巩固满族贵族下地位和促进满族内部的协调。使满洲贵族成为民族统治的支柱,因而赋予满族官员特权待遇。
(一)封爵制度和满、汉品级评定
在封爵和定品级方面统治者实行向满族倾斜的政策。封爵分为世爵、封阶、赠衔和荫子。其中世爵有三类,第一类,宗室觉罗(努尔哈赤的直系子孙成为宗室,属于叔伯兄弟的旁支子孙称为觉罗)世爵,专为优待清朝皇室王公贵族而设置,由宗人府掌权。第二类,外藩蒙古世爵,为优待蒙古王公而设置,由理藩院控制。第三类,民世爵,为优待汉员及其他各民族之军功大臣而设。另外荫子方面,二品一下官满、蒙之子荫主事,汉军、汉员之子荫知州;四品以下官员,满、蒙官至知县(正七品),子弟可荫七品笔帖式,汉军、汉官至通判(正六品),子弟可荫知县。最后官员品级,共九品十八级。品分正、从,共十八级。官员只言品不系正、从者,以品为差。如翰林院庶吉士照七品官食俸,部院的七品小京官,七品、八品、九品笔帖式,皆不系正、从。顺治初,满官止七品,无正、从,文、武互转,有过则免官,而本秩仍在。[7]从封爵和荫子可看出清代官制满、汉的差异,同品级满、汉官荫子,满员荫子品级较高。
(二)清代独特的“笔帖式”和“官缺制”
如笔帖式为清代所特有,中央各部、院、寺、监都有设置,人数最多的为满人。笔帖式品级虽然不高(高者六七品,低者八九品),但升迁是最快的,用不了几年便可成为员外郎、郎中并且掌印。若是能够左右逢源,即使学识不多,很快便能富贵,并且外升为总督、巡抚,内转为尚书、侍郎。由此可以看出,笔帖式是满人升官的捷径。另外,明、清两代官制中位置最高者,便是宗人府,宗人府专门办理皇族一家的私事。清宗人府设官,身带宗人府印钥,授给最受尊重的亲王,下设左右宗正,左右宗人,分别任以亲王、郡王、贝勒或贝子,是满族贵族的专缺。但宗人府的府丞不是满缺而定为汉缺,下属参用汉主事与汉经历,主要是因为府丞掌校汉文册籍,需要用汉主事、汉经历。
清代独特的“官缺制”,也表现出优待满族的倾向。“官缺制”是对已经入仕途的官员的任用配置,包括任官权、官职数额的控制。清朝按民族、身份固定数额的官缺种类,如宗室缺、汉缺、满洲缺、蒙古缺等。清代官缺定额少于明,但满缺较多。文官之缺有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包衣缺(设于内务府,包衣满语为奴仆)、汉缺六种。宗室京堂以上的官员,全部用满缺。只有内阁的侍读学士按满、蒙缺分用。汉军司官以上可以用汉缺,只有刑部司官都用汉缺,不补汉军。京官以上官,都用满洲缺。后来只要是外官,蒙古可以用满缺,满、蒙、汉军、包衣,都可就用汉缺。可见满洲、蒙古无小官,从六品首领、左贰以下官员,不授给满洲、蒙古。虽然就全国而言,汉官多于满官,但是京、外文武官员要缺,满多于汉,这一点不可否认。武官之缺,有旗缺(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之缺)、营缺、卫缺(专为专职漕务之汉缺)、门缺(汉军缺)四种。[8]官缺制方面,满族在重要职位上占据多数,且满员可占汉人官缺,但汉人享受不到这样的特权和待遇。
四、余论
清初满族统治者在掌握全国的统治权的过程中,伴随着满、汉之间逐渐融合的各种问题,在中央六部内阁的设置上体现了满、汉杂糅的特色,汉人能够参与到清政权之中,但清初的统治者在汉化的过程中也实行抵制汉族官僚势力的政策。其中六部内阁的设置就体现出满、汉之间的矛盾。其他具体的职官设置。另外,统治者从满洲贵族的利益出发,多优待滿洲官员,协调满族内部的矛盾冲突,实行不平等的民族政策。清的这种职官制度的设置,虽然有利于满洲统治者在入关前的政权建设,并有利于控制和利用蒙、汉贵族参与政权建设,对于也促进了以后完成多民族的统一和全国统治的建立。然而在吸收其他民族成员参与政权管理的同时,却又保持满族成员专权独尊的特权地位。其中中央官制内阁六部官员设置满、汉杂糅,使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本来就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更加臃肿。清代行政效率低下,官场弊端丛生,也受到这种职官设置的影响。另外满族国家官员本来都属于八旗贝勒,对其本主和皇帝是奴才的身份,入关后变化不大。因此这种家族制国家的传统统治方式有利于清代统治者控制朝廷百官,导致清代皇权专制更为严厉,为其他各朝所不及。皇权不容旁落,几乎不见诤臣、谏臣限制皇权。官僚制度对皇权没有制约,由少数统治者摆布,清王朝官僚制度没有了自我调节的能力,使清朝国势江河日下,无法抵御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参考文献:
[1] 王踵翰《清史十六讲》中华书局2009 173-178页
[2] 《清史稿》 中华书局 卷一百十九 志 九十四 2003年989-992页
[3] 姚念慈 《清初政治史探微》 辽宁民族出版社 2008 111-113页
[4] 姚念慈 《清初政治史探微》 辽宁民族出版社 2008 115-117页
[5] 姚念慈 《清初政治史探微》 辽宁民族出版社 2008 123-125页
[6] 史松 林铁钧 《清史编年》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一卷 顺治朝
[7] 张研 牛贯杰 《清史十五讲》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106-117页
[8] 嘉业堂钞 《清国史》 中华书局 第四册 志 2001年 1204-1215页